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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证实务3
2013-04-28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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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记与你分享静思笃行持中秉正秋记与你分享吴艳国际贸易单证实务第三章信用证重
点与难点.了解开立信用证的程序,了解进出口双方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及相关业务环节操作程序,熟知审证的要点和修改的规则,看懂信
用证的内容,学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撰写催证函和改正函。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3.1信用证概述信用证(letterofc
redit)信用证的当事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openingbankorissuingba
nk)通知行(advisingbankornotifyingbank)受益人(beneficiary)议付行(
negotiatingbank)付款行(paying)保兑行(confirmingbank)偿付行(reim
bursingbank)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信用证的主要内容本身的说明:种类、编号、日期···汇票的规定货物要求
装运条款单据要求特殊条款责任文句信用证上一般都注明:“本证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
信用证支付流程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信用证的特点银行信用,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契约凭单付款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UCP600》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案例分析:
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
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做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
/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UCP600发展历程银行信
用证最早是在19世纪80年代出现于英国伦敦1929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现了第一个版本的UCP,仅为法国、比利时所采用
1933年修订···第六次的修订是2006年公布的600号出版物为得到法律上的保护,须在信用证上注明:”本证
根据国际商会2007年修订本第600号出版物“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3.2催证催促开立信用证
买方最迟应在货物装运期15天(或30天)前开立信用证并到达卖方,以便卖方办理装运、预订舱位等。撰写催证函案例分析,见P47
.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3.3申请开立信用证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填写开证申请书缴纳押金和开
证手续费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邮寄、电传、SWIFT注:SWIFT信用证?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SWIFT
它是“全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
munication)的简称,于1973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成立。该协会有自动化的国际金融电讯网,专门从事传递国际间非公开性的金融电
讯业务,其成员银行可通过电讯网办理信用证开立及结算、外汇买卖、证券交易、托收贷款、银行间资金调拨等金融业务。采用SW
IFT信用证,必须遵守SWIFT使用手册规定,必须按UCP规则开立。目前开立的SWIFT信用证格式代号为MT700和MT701。
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注意事项进口手续及外汇来源开证时间按合同或者装运期来安排“证同一致”对于银行固定选
项仔细查阅附加条款的制作信用证的开立形式信开(L/Copenedbymail)电开(L/Copenedbyt
eletransmission)全电开证:该电信文本为有效的信用证文本简电开证:非有效文本,须
要“证实书”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信用证申请书的及其填制申请开证日期:date致XX银行:to传递方式:issueb
yairmail/withbriefadvicebyteletransmission/issiuebyexpres
sdelivery/issuebyteletransmission···(见课本)案例分析:见P54.一、国际贸易单
证概述3.4信用证的审核银行审证的要点是否符合本国的方针政策及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等审核
信用证的真实性、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出口方审证的要点开证申请人、收益人信用证的金额及金币信用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运输条款汇票条款货物描述单据条款保险其他条款审证常见问题信用证的性质信用证当事人金额货币信用证装运期限
运输、保险条款货物描述单据条款其他条款案例分析:P59溢短装(其英文表示为:MoreorLess)是国际
贸易中的一个概念,指卖方在向买方的实际交货操作中,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事先估计的可以多装,但实际装不了那么多;或者是可以比事先估计得
多装一些),因此双方事前达成关于多装或少装的约定,称为合同的溢短装条款,以方便在装运的时候有效利用空间,也避免了实际装运后再来修改
L/C或者单据的麻烦。合同的溢短装条款,简称溢短装。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
减外,若无明确规定,(1)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2)而仅在规定数量时有“about”
(约)、“approximately”(近似)、“circa”(大约)等词语时,则按UCP500规定,允许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凡是散装货物的买卖,即使信用证中未规定数
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的数量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
%的差异。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一、国际贸易单证概述3.5信用证的修改信用证修改流程出口商提出要求修改信用证进口商向开证行提交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开证行审查并受理开证行向通知行发出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通知行将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送达受益人确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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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恬1012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