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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说明.doc
2013-05-05 | 阅:  转:  |  分享 
  
编制说明



1、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依法已报或需报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采矿权的生产项目和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项目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指标解释:

(l)企业性质(或工程类型):生产项目填写企业性质,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等;建设项目填写工程类型。

(2)用地规模(面积):指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所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永久性建设用地和破坏土地面积。

(3)永久性建设用地:指修建办公楼、厂房、公路、铁路等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占用的土地。

(4)破坏土地:指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分为已破坏和拟破坏土地(包括已办理征收手续的破坏土地面积)。

(5)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生产项目填写年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填写投资规模,

即项目投资估(概)算总额。

(6)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开采矿产资源等生产项目填写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建设项目填写建设期限。

(7)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指生产建设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利用现状,包括永久性建设用地、破坏土地等。

(8)土地复垦率:复垦土地面积(包括复垦的建设用地、农用地面积)占破坏土地总面积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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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欧睿客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