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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奥苏伯尔
2013-05-08 | 阅:  转:  |  分享 
  
奥苏伯尔

个人简介

评价

论著

著述甚丰,仅就心理与教育学科而言,主要著作有:《儿童发展的理论与问题》

(1958年,合著)、《自我发展与人格失调》(1952年)、《有意义言语学习心理学》(1963年)、《教育心理学:认知观》(1968年)、《学校学习:教育心理学导论》(1969年)等;主要论文有:《有意义言语学习和保持的归属理论》(1962年)、《组织者:一般背景与序列化言语学习》(1962年)、《认知结构与有意义言语学习的促进作用》(1963年)、《发现学习在心理与教育上的局限》(1964年)、《学习理论和课堂实践》(1967年)等。

在教育心理学上的主要观点

奥苏伯尔(DavidPAusubel)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他在语言学习研究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奥苏伯尔提出的“同化论”体现了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的辩证思想。了解新旧知识之间的同化模式,有利于人们掌握知识的一般方法。教师在进行讲解结构设计时,按照新知识本身的逻辑意义,追溯到新知识在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植根点,形成符合有意义学习标准的、有针对性的讲解结构。在这样的系统分析下,才有可能抓住讲解的重点,有目的地强调各种关系,对有实质性联系的原有知识经验进行有目的的诊断,对各种关键联系的理解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馈,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在理论的指导下,各项技能要素的应用不是简单的形式模仿,而是有明确目的的灵活运用。

一、学习的分类与实质

奥苏伯尔把学习分为机械学习和有意义学习,其中有意义学习需具备的条件是:学习材料对学生而言有潜在意义;学生头脑中有同化新学习材料的知识;学生具有有意义学习的意向。奥苏伯尔主张接受学习,他认为接受学习必须按“有意义学习”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接受学习的目的是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所谓“有意义学习”,他定义为“有意义学习过程的实质,就是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所谓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是指新的符号或符号代表的观念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表象、已经有意义的符号和概念或命题的联系。例如“dog”这个文字符号与儿童认知结构中已有的“狗”的表象建立了联系,就说明“dog”的符号学习获得了实质性的心理意义。这是最简单的有意义学习。复杂一些的如“bedroom”的学习,则必须使新知识与学生原有的“bed”和“room”的概念和表象建立联系,才能获得新概念的意义。

奥苏伯尔根据学生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学生的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根据学习的内容,把学习分为机械学习与有意义的学习。

接受学习,即学习者把以现成的定论的形式呈现给自己的学习材料,与其已形成的认识结构联系起来,以实现对这种学习材料的掌握的学习方式。

发现学习,是在教师不加讲述的情况下,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获得新知识、寻求解决问题方法的一种学习方式。发现学习依靠学习者的独立发现。

机械学习,即不加理解、反复背诵的学习,亦即对学习材料只进行机械识记。

有意义学习过程的实质,就是使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有意义学习理论强调在新知识的学习中,认知结构中的原有适当观念起决定作用,这种原有的适当观念对新知识起固定作用。有意义的学习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学生要具有有意义学习的意向,即把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关联起来的意向;学习材料对学习具有潜在意义,即学习材料具有逻辑意义并可以和学生认知结构中的有关观念相联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导致机械学习。

接受←→发现,机械←→有意义,这是划分学习的两个维度。这两个维度之间不是互不依赖和彼此独立的。接受学习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有意义的;发现学习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有意义的。在这两个维度之间可以有许多过渡形式。

奥苏伯尔的学习分类,是一种有创见的分类。这种分类指明了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的划分与区别,揭示了学生的学习是以有意义接受学习为主的规律。这对发展学生智能,培养创造力,实现“为迁移而教”的目标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指导作用。

奥苏泊尔认为有意义的学习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新的学习材料本身具有逻辑意义。

2.学习者认知结构种具有同化新材料的适当知识基础(固定点),便于与新知识进行联系,也就是具有必要的起点。

3.学习者还必须具有进行有意义学习的心向,即积极地将新旧知识关联起来的倾向。

4.学习者必学积极主动地使这种具有潜在意义的新知识与认识结构中的旧知识发生相互作用。

二、学习迁移的条件和规律

学习迁移一般指一种学习中习得的经验对其他学习的影响。学习迁移并不是自动发生的,它要受某些条件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学习对象的共同因素、原有经验的概括水平、迁移的认知技能水平。奥苏伯尔将这些因素表述如下:第一,学习对象的共同因素。迁移都要通过新旧学习中的经验进行分析进而概括出其共同的经验成分才能实现。因此,在进行迁移时,学习对象在客观上要有共同因素。第二,原有经验的概括水平。这里的迁移不是相同经验的迁移,而是概念原理的迁移,尤其是指下位学习的迁移。心理学的研究和实验表明,经验的概括水平越高,迁移的可能性就越大,效果也就越好。第三,迁移的认知技能水平。迁移过程是通过复杂的认知活动实现的,认知技能即合法则的认知活动方式是否掌握,会影响迁移的实现。有时学习对象有共同因素,或已有知识经验的概括程度也比较高,可是学习者对新的学习内容却仍然不能实现迁移,原因是学习者虽然掌握了有关的知识,但没有掌握解决迁移中问题的认知技能。

三、讲解式教学的原则与内涵

为促成学生有意义的学习和认知结构的发展,奥苏伯尔提倡讲解式教学,要求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精心设计,并提出了两条安排教学内容的原则。他指出:“不论在哪一个学科,要使教材的内容编排成序,有两个原则是适用的,这就是逐渐分化原则和综合贯通原则。”这两条原则既是有意义学习的原理,也是讲解式教学的原则。

逐渐分化原则(theprincipleofprogressivedifferentiation)是指教学内容的安排要遵循从一般到个别的原则,首先讲授最一般的、包摄性最强的观念,然后根据具体细节对它们逐渐加以分化。逐渐分化原则不仅与人类习得认知内容的自然顺序相一致,而且与人类认知结构中表征、组织和贮存知识的方式相吻合。

综合贯通原则(theprincipleofintegrativereconciliation)是指教学内容的横向组织应该考虑学生认知结构中现有观念的异同。这一原则的作用在于可使学生辨明每一观念与其他平行观念的关系,消除相互之间的矛盾与混淆,从而使知识更加清晰和巩固。

四、“先行组织者”教学策略的起源和发展

为了激活新旧知识之间的实质性联系,提高已有知识对接受知识的有效影响,奥苏伯尔提出了“先行组织者”(advanceorganizer)的教学策略。“先行组织者”有其严格的定义,即在正式材料学习之前,向学生介绍的与其原有的认知结构中适当的知识相联系的概括和包摄性引导材料,它在抽象、概括和包摄水平上应高于正式的学习材料并用学生熟悉的术语呈现。即先于新学习材料呈现的一种引导性材料。设计“组织者”的目的,是帮助学生稳定地纳入和保持正式学习材料中更详细和分化的内容,给学习者在已知与未知之间架起一道桥梁,从而更有效地学习新材料。“组织者”可分为陈述性组织者和比较性组织者。前者为新的学习提供最适当的类属,后者在于比较新材料与认知结构中相类似的材料。奥苏伯尔认为,在学校中,言语传授的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儿童获得书本知识的最重要的途径。根据奥苏伯尔的观点,有意义的学习有三类,即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设计“组织者”即在一部分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中,当学生的认知结构中还缺乏适当可利用的知识时,在呈现正式的学习材料之前,提供“先行组织者”。原有知识对新知识的同化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属、总括和并列结合。设计“组织者”有助于前两种同化形式。把新知识纳入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有关方面的过程叫类属,又叫下位学习。它又可分为派生类属和相关类属。派生类属指学习材料只是被理解为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念的一个特例,或是已学过的一般命题的某一例证。相关类属指新学习材料只是原来学过的命题的扩充、精确化、修饰或限制。这类学习快而有效,但要有更概括性的知识作为同化新知识的支柱。如学生在学习新的知识前没有适当观念作为固着点,教师就要提供“组织者”。若学生学习一个概括性的新命题,而认知结构中原有的若干从属观念可以类属于这个新命题之下,便产生总括学习,又叫上位学习。

“先行组织者”的提出建筑在以下理论基础之上:认知结构是按层次加以组织的,学习者关于某一领域内的知识在认知结构中遵循不断分化的认识组织原则。具体来讲,当新材料进入认知领域时,即同认知结构中原有较高包摄性的观念相互作用并类属于它们之下。如新知识能与认知结构中稳定的原有观念相联系,材料就有可类属性,学习者就理解新知识,同时引起原有认知结构的不断分化。如学习新材料不具可类属性,学习者就倾向于机械地记忆材料内容,从而有了机械记忆与意义记忆的分类。

先行组织者理论辩证地看待接受学习,为广大教师所接受。大量实验证明,它用于教学可产生明显的积极效果,因而获得了教学界的一致肯定。

五、学习动机

在奥苏伯尔看来,学习动机主要由三方面的内驱力所组成:

1.认知内驱力

认知驱力(cognitivedrive)是成就动机三个组成部分中最重要、最稳定的部分,它大都是存在于学习任务本身之中的。所谓认知驱力,就是指学生渴望认知、理解和掌握知识,以及陈述和解决问题的倾向。简言之,即一种求知的需要。这是意义学习中最重要的一种动机。它发端于学生好奇的倾向,以及探究、操作、理解和应付环境的心理倾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心理倾向最初都是潜在的动机因素,它们本身既无内容也无方向。这些潜在的动机因之所以变为实际的动机因素,一方面是成功学习的结果,学生预期到未来的学习可能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家庭和社会中有关人士影响的结果。例如在美国,社会文化是以功利、竞争和成就为定向的,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这些动机来源对学习的影响越来越大。由此可见,作为内部动机的认知驱力的活力,因竞争分数、计较名誉或担心失败等外部动机而削弱了。因此,奥苏伯尔提出,如果要形成学生的认知驱力,使它成为学生在校学习的动机,必须抛弃这样一种教育学说:使课程适应于当前大家关注的问题以及学生适应生活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重视认知和理解的价值,并以此为目的,而不应把实利作为首要目标。奥苏伯尔认为,动机变量对认知学习和记忆过程的影响与认知变量的影响有所不同。动机变量一般不直接涉及认知学习的过程。它们是以增强努力、注意和学习准备等为中介来影响认知过程的。实验结果表明,对成就要求较高的学生,在学习时更有毅力,学习更富有成效,而且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比成就要求较低的学生更渴望得到解决办法。学生学习的毅力是与认知驱力的强度相关的。对注意的研究表明,仅仅指导学生注意教学内容的某些方法,不论学生是怎样注意的,也不能提高学习成绩。因而,若要提高学生的认知驱力,最好的办法之一,是使学习情境具有吸引力。至于说对学习是否作好准备与学习成绩之间的关系,则是早就为大量研究证实了的。

同样,动机变量对记忆的影响,一般是以有选择地抑制再认和再现为中介来影响信息保持的,因此,动机变量只影响特定信息的提取。例如,会引发内疚感的记忆信息往往会被抑制住。但这种情况在一般课堂学习中不会经常发生。

由此可见,动机是引发认知学习的原因,但更多的是认知学习的结果。教师的职责是使学生对认知本身感兴趣,最好的办法是让新的学习内容与学生认知结构之间有适当的距离,这对引起认知驱力最为有效。但如果学生尚无学习动机,则无须等学生有了动机后再学习,只要教师能够使学生有意义地学习,让他们在学习中得到满足,那么,他们会显示出学习动机的。

2.自我提高内驱力

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是一种通过自身努力,胜任一定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就,从而赢得一定的社会地位的需要。它与认知内驱力的区别在于:认知内驱力的指向是知识内容本身,它以获得知识和理解事物为满足;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指向的是一定的社会地位,它以赢得一定的地位为满足。由于在社会中,一定的成就总能够赢得一定的地位,成就的大小决定着他所赢得的地位的高低。所以,取得成就成了赢得地位的前提。又因为成就的取得与能力水平是相称的。这样,对地位的追求就导致了成就的取得和能力的提高,成为自我提高的内驱力。由此看来,对地位的追求是动机的直接目标;成就的获得和能力的提高是间接的目标。显然.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是一种外部动机。

对于学生来说,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是成就动机的第二个组成部分。它可以促使学生把学习的目标指向将来要从事的理想职业或学术上的成就,以便赢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在学习期间,自我提高的成就动机可以促使学生去追求优秀的学习成绩或较高的排列名次。总之,自我提高的学习动机会使学生变得更加努力,会使学生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努力地获得好的学习成绩,在同伴中赢得优越的地位。显然,自我提高的学习动机是激发学生努力学习的重要动力源泉。

同认知的内驱力相比.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虽然属于外部的、间接的学习动机。但是,它的作用时间往往比认知的内驱力还要长久。认知的内驱力往往随着学习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当学习的内容不能激发起学生的认知兴趣的,认知内驱力就要下降或转移方向。所以,认知的内驱力对于大多数学生或大多数学科来说,很难起到持久的激励作用。而自我提高的内驱力一旦指向远大的理想或与长期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就会成为鞭策学生努力学习、持续奋斗的长久力量。因此,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是激发学生自我提高内驱力的有效措施。

培养和激发学生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有多种教学措施。教师对学习成绩有了提高的学生给予及时的赞许。教师对学生寄予的较高期望.开展适当的学习竞赛,表扬或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后进学生提供可以学习的榜样等,都可以培养和激发学生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这类措施可以看作是正面的激励措施。在教学中适当地采用合理的惩罚等.也可起到激发自我提高内驱力的作用。例如,严格的学业考核、科学的等级评比、对不努力学生的批评或惩罚等都可以起到激发学生自我提高内驱力的作用。不过采用这些负面的激励措施一定要适当。过高地要求和过度的压力会使学生产生学习焦虑,导致学习效果下降。过于严格地要求和严厉地惩罚也会使学生丧失信心,失去自信,从而损伤学生的自尊心,降低学生的理想和志向。在学业上连续遭受失败的打击,也会使学生的志向水平降低,导致学生的退缩和回避。因此,这种负面的激励措施一定要适当地运用,而且要因人而异。对于心理承受力强,而且有一定潜力,具有较强惰性的学生,要适当加大压力,提高惩罚的力度;而对于心理承受力较弱,能力较低的学生,则要较多地采用正面激励措施,适当给予负面压力。

过分强调自我提高的内驱力的作用,会助长学生的功利主义倾向。使学生把学习看成是追求功名和利益的手段,而降低对学习任务本身的兴趣.因此,培养和激发自我提高的内驱力一定要与培养和激发学生的认知内驱力结合起来,使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都发挥应有的促进学习的作用。

3.附属内驱力

附属的内驱力是指个人为了保持长者们或权威们的赞许或认可,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把学习或工作做好的需要。对于学生来说,附属的内驱力表现为,学生为了赢得家长或教师的认可或赞许而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的需要。附属的内驱力与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有明显的不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⑴两者追求的目的不同。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追求的是赢得一定的社会地位;附属的内驱力追求的是长者或权威人物的认可。⑵自我提高的内驱力以自我能力的提高和学业成就的提高为中介,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干,得到公众的认可为满足;而附属的内驱力以满足或达到长者或权威的要求为中介,以得到长者或权威人物的认可和赞许为满足。⑶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所对应的奋斗目标是在客观社会的影响下内化而成的个人确立的目标;而附属的内驱力所对应的奋斗目标则是由长者或权威人物给确定的。⑷学生在附属的内驱力的促使下,从长者或权威人物的认可和赞许中也会获得一种派生的地位。但这种地位与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所赢得的一定的社会地位不同。这种派生的地位不是由学生本人的能力或成就水平决定的,而是从他追随和依附的长者或权威人物所给予的赞许中引申出来的。

附属的内驱力有比较明显的年龄特征。在年龄较小的儿童身上,附属的内驱力是成就动机的主要成份。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独立性地增强,附属的内驱力不仅在强度上有所减弱、而且在附属对象上也从家长和教师转移到同伴身上。在青少年时期,来自同伴的赞许或认可将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动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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