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水土保持局招投标管理制度
???为规范招投标程序和管理工作,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特制定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
???一、招标申请制度
???1.凡应进行招标的项目,须事先向上级业务部门或旗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投标工作。
???2.各招标项目须经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方可公开招标。
???二、信息公开透明制度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均应在招投标中心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并应标明招标时间、地点、资质要求及项目的简要说明。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及中标标的应通过相应方式公示。
???三、中标公示制度
???1.凡公开招标的项目,无论采用何种中标方式,均必须实行中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开标时间、中标人、中标标底、负责受理投诉的单位等。
???3.招标人应将项目交易结果在招投标中心网站和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4.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投诉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实名或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提供真实、详尽的资料和依据。投诉受理单位对投诉单位(个人)应严格保密。
???5.公示无异议,或投诉情况经调查失实或无实质性影响的,招标人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合同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自签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确需变更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提出;
???(2)设计单位对变更部分进行重新设计,确认变更工程量;
???(3)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
???(4)工程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督人员。
???五、廉政合同制度
???1.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2.廉政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同时签订。
???3.聘请监督员,并与施工监督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
???4.实施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做到“三个保证”,即保证不私下与工程承包方接触;保证不干预工程招投标、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保证不接受工程承包者的礼金(物)、有价证券和宴请。
???六、监督制度
???1.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情况。
???2.严格执行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情况。
???3.严格监督工程款支付情况。
???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举报电话:5212235)。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九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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