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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
2013-05-26 | 阅:  转:  |  分享 
  
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为国有大型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6日,为了配合检察院查办经济案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将一张已立卷归档的原始凭证原件抽出借给检察院,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时经公司档案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机构工作人员单独销毁了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了一张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2)2月8日,会计李某以一张金额有更改迹象的购买设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使用圆珠笔在有关会计账簿上进行登记,事后经查该记账凭证未经稽核人员签名或盖章。

(3)3月15日,为了使公司少缴20万元的税款,单位负责人王某指使会计张某隐匿了一些有关的会计资料。

(4)4月20日,公司财务处处长林某退休离职,在人事处处长万某的监督下与新任处处长吴某进行了工作交接。吴某上任后将其女儿调到财务处任出纳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事后得知吴某从事会计工作刚满2年而且也不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5月10日,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报送。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单位负责人同意将原始凭证原件抽出外借和销毁会计档案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指出李某的违法行为之处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3)对于隐匿会计资料的行为,王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4)财务处处长工作交接,吴某接任财务处处长及其女儿担任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将原始凭证原件借出和销毁会计档案的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因此不能由档案机构负责人同意,也不能由档案机构工作人员单独销毁;对于保管期满但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也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李某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未按照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又以未经审核的记账凭证为依据并使用圆珠笔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将承担以下会计法律责任:①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②由财政部门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③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④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王某承担的法律后果: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②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③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财务处处长工作交接,吴某接任财务处处长及其女儿担任的工作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工作交接,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不能由人事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首先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次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所以吴某不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所以吴某的女儿不能在甲公司财务处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也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国有大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所以甲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除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外,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后才能对外报送。



2、某企业1月29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2万元。当日,一材料供应商上门到该企业催要金额18万元的材料货款。该企业为了尽快将供应商“打发走”,就向材料供应商开了一张18万元的转账支票。

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

(2)银行是否可以对该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

(3)材料供应商是否有权要求该企业对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1)该企业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

(2)银行可以对该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9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当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3)材料供应商有权要求该企业对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3600元。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下列资料是发生在某单位会计科的一幕:

单位退休工人老樊,拿着一叠发票走进财务科:“张会计你好,最近我到医院看了几次病,花了不少钱,现在家里又等着钱花,你能给我报销吗?”张会计:“我现在很忙,没有时间,而且现在规定很多,我也弄不清楚您的医药费能报销多少,等我有空时再说吧。”老樊点点头,“好好,那我先走了,我等你通知,谢谢。”

老樊刚走,厂长走了进来,“小张,昨天我给小孩买了台电脑,你给我想办法处理一下。”张会计:“行行行,你把发票放这儿,我帮你作为办公用品报销,钱先拿去。”

厂长刚走,电话铃响了,张会计拿起电话,“喂,原来是老同学呀,有什么事吗?……哦!你想了解一下我们单位最近开发的新产品的成本、定价情况,还要把有关资料带出来给你瞧瞧?哎呀,厂里规定资料不准带出,特别是机密资料,我这么做有困难。但考虑到我们的关系,这样吧,我变通一下,凭记忆,给你讲讲,怎么样?好,就这样,晚上见。”

要求:就上述资料,分析张会计的言行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张会计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坚持准则的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张会计对相关制度不熟悉,对厂长的个人业务发票予以报销,违背了坚持准则的要求。

(2)张会计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客观公正的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张会计将厂长的电脑发票作为办公用品报销,没有能够依法办事。

(3)张会计违背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强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张会计对领导逢迎拍马,对退休工作敷衍搪塞。

(4)张会计违背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诚实守信的要求。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汇露秘密。张会计将资料通过口头方式透露给好友,违反了保守秘密的要求。



4、2009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财务总监李四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要求。李四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五以虚作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9年10月申请配股并获准发行。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A公司张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李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其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四、王五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李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某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公司接受上级有关单位审核,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是正确的,更改处盖有出具单位的相关印章。公司以该发票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并入账。

(2)公司对外报送2008年年度会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

(3)因机构高速需要,公司财务部门搬入到新的办公室,财务人员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

(4)该公司原出纳张某在出纳工作期间的有些资料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刘某在交接时并未发现。检查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某说:“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接替者刘某承担。”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张某的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1)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2)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该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仅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不符合法规定。

(3)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了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该公司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4)张某的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张某应对其在出纳工作期间的有些资料存在一些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6、某企业每周二下午都有2个小时固定的业务理论学习时间。因为会计人员工作繁忙,现会计主管向领导提出建议:财务部门的全体人员不参加或少参加学习。

试分析:该企业主管的建议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该会计主管的建议不正确,违背了提高技能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提高技能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会计人员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职业技能,才能一直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不能借口或因工作繁忙就不参加或少参加学习。



7.资料:2002年1月,兴安公司张总经理,以加强对公司财务部管理为由,将自己朋友的女儿李某,调入该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工作。李某到公司财务部工作后,经过两

年的努力,取得了会计从业证书。2004年2月,张总经理即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全面主持该公司财务部工作。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张总经理将李某调入该公司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1)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8.资料:2005年1月,某机械制造厂发生如下事项:

(1)5日,该厂会计科同档案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也未报经厂领导批准。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2)16日,该厂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两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王某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该厂2004年度亏损50万元。20日,会计科长张明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6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该机械厂会计科会同档案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出纳王某临时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3)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两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规定7

(4)该机械厂厂长对会计科长张明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案】

(1)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2)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9.资料:(1)2004年4月,海门市财政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山海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山海公司3月份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2004年8月,江南股份有限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检查”为由,拒绝海门市财政局的年度检查。

要求:简要分析上列事项是否正确?

【答案】

(1)山海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江南公司拒绝海门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检查的理由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海门市财政局有权对江南公司进行会计检查。



10.资料:东方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2004年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董事长指示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总会计师按公司领导意图,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词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

2005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作假行为,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东方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在外考察,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承担责任。有

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董事长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董事长作为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虽然董事长临时出差在外,但他仍然是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仍然需要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事实上,该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是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总经理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总经理负责单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许多财务和经济业务事项是在公司总经理的指挥下进行的,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该公司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总会计师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总会计师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11、某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签发了如下支票,请按下面支票样票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支票种类和各自的用途。

(2)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哪些,上述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分别是哪些单位?



(3)请说明支票在签发时的绝对记载事项。

(4)请说明上述支票是否可以背书转让。

【答案】

(1)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2)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上述支票出票人是利民机床厂,付款人是工商银行广州东山营业部,收款人是珠江板材厂。

(3)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因为转账支票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上述支票为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12、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李军参加了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后,认识到会计诚信教育事关重大,随即组织了本集团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训结束时,进行了考试,试题中有一案例,要求学员进行分析,案例如下:

东方电子公司会计张红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张红的男友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男友的多次请求下,张红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男友,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公司认为张红不宜继续担任会计工作。

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张红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2)哪些单位可以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并说明理由。

对问题(1)“张红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三种答案:

答案一:张红违反了“客观公正”、“坚持准则”、“参与管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答案二:张红违反了“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参与管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答案三:张红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对问题(2)“哪些单位可以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并说明理由。”主要有以下四种答案。

答案一:只能由会计职业组织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应由会计职业组织对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会员)进行惩戒,

其他部门和单位均不宜处理。

答案二:只能由财政部门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会

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答案三:财政部门、会计职业组织、本单位均可以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财政部门、会计职业组织、所在单位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

答案四:任何单位均不能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会计职业道德不属于会计法律规范,而是一种软约束,需要依靠会计人员自律、自愿遵守,如果不遵守只能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要求:

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判断每个问题中的答案,哪个答案是正确的?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问题(1)中的答案三(张红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正确的。

理由:诚实守信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廉洁自律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张红把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的男友,这是因情感和利益诱惑等因素,违背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泄露了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问题(2)中的答案三(财政部门、会计职业团体、本单位对张红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均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是正确的。

理由:(1)《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均把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作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职业组织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如果会计职业组织会员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职业组织可以根据行业自律性监管的有关规定,对其会员采取行业内部惩戒,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

(3)《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检查和考核本单位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可以按照单位内部有关制度进行直至除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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