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广东校长多次强奸六年级女生
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6名幼女开房案,还在持续发酵之中,广东雷州又爆出小学校长涉嫌强奸两名幼女事件。有评论认为,大陆频繁出现的性侵幼女事件,是因为大陆独有的〝嫖宿幼女罪〞比〝强奸罪〞的处罚要轻得多。
据大陆媒体5月23号报导,广东湛江雷州市英利镇某村小学校长郑某,自今年5月以来,以辅导课程等为藉口,将学校两名六年级女生多次诱骗到学校宿舍强奸,并威胁:不准告诉家人。女生反常的表现引起家长注意,询问下才得知真相。
事件引起舆论极大的愤慨,很多人质疑现有的法律制度。
有人说:强奸幼女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可能较轻的惩罚才让他们肆无忌惮吧,重刑之下一定会有改善。
上海律师李洪华表示,中共的立法向来都是为权贵阶层服务的。他说:因为〝嫖宿幼女〞的普遍都是各种领导,所以立法上就比较轻。
〝嫖宿幼女罪〞为中共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首创,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中共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的二级大法官。当年,加拿大《星岛日报》曾报导说,他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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