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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志(统计篇)
2013-07-02 | 阅:  转:  |  分享 
  
附录



第一节统计机构

一、2009年以来的水城县(特区)政府综合统计事业机构

(一)水城县(特区)统计机构

2010年10月15日,根据,《中共水城县委水城县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水党发〔2010〕13号)精神,对水城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局内部职责调整:一是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水城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行政机构:办公室、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统计一股、统计二股、统计三股。设3个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水城县调查统计组、水城县统计执法大队、水城县统计信息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1人。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股长)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组长、大队长、主任各1名(股级)。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1〕22号)精神,2011年11月10日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文(黔统字〔2011〕86号)在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设置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为县级统计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农村社区基本情况,满足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决策的需要。从事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调查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每个乡镇核定1名编制,办公室核定3名编制,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12年5月11日水城县统计局以水统请字(2012)4号文件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成立水城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12年12月10日水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设立水城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水编字〔2012〕27号)。水城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水城县统计局,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乡镇机构的成立及人员组建将在2013年完成。



1978~2012年水城县(特区)统计局领导岗位变动情况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水城特区

计委统计科 负责人 邓伯龄 1975.1~1978.5 副科长 刘光敏(女) 1978.5~1980.12 水城特区

统计局 局长 杜伯君 1981.1~1984.7 副局长 刘光敏(女) 1981.1~1982.7 局长 孙志平 1984.7~1987.6 副局长 孔跃辉 1984.6~1988.8 1987年6~8月主持工作 局长 于大贵 1987.8~1987.8 当月调出 副局长 邹胜荣 1987.8~1988.3 主持工作 水城县

统计局 局长 孔跃辉 1988.9~1991.3 副局长 陈银芳(女) 1991.9~1993.8 主持工作 局长 陶沧海 1992.7~1992.10 副局长 刘金菊(女) 1993.8~1996.7 局长 陈银芳(女) 1993.8~2003.7 副局长 陈亚军 1996.8~1997.4 副局长 陈学翔 1997.6~2003.9 局长 严碧超 2003.7~2012.3 副局长 王林树 2003.7~现在 副局长 甘业茜 2003.7~2008.12 总经济师 廖星惠 2008.7~现在 副局长 张二中 2010.1~现在 局长 许云峰 2012.3~2012.7 党组书记 严碧超 2012.3~2012.7 局长 严碧超 2012.7~现在



(二)内部机构职能变迁

2010年10月水城县机构改革后,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行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文稿起草、统计人才建设规划、乡镇统计工作指导等工作。

综合股: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供统计研究报告,编制统计资料,负责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有关统计咨询工作;收集、整理各类统计信息,开发有关统计成果,负责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的协调与沟通;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全县统计数字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承担对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分析评价工作,整理和提供相关资料;组织实施第三产业调查,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承担中央、省、市级下拨的统计专项调查经费和重大普查经费的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制度建设,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

政策法规股:负责对本局起草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查办统计违法案件;承办审批或备案部门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相关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评审工作;受理统计行政许可、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统计一股: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负责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行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

统计二股:组织实施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负责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环境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行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

统计三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人口抽样、劳动就业、劳动工资、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负责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行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

水城县统计调查组:负责承办全县大型调查的数据处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完成国家周期性各种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统计、能源和交通运输统计等专业定期报表、年报表及一次性的专项调查。

水城县统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水城县统计信息中心:负责统计数字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宏观数据库,统计数据分析,编制统计资料,发布统计信息,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第三节统计方式

一、抽样调查

1.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

2012年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对原开展的农村住户和城市住户调查进行改进。水城县按照国家、省统计局制定的调查方案开展调查,水城县政府2012年11月2日印发《水城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方案》(水府办发[2012]219号),根据国家抽中的7个乡镇及小区名单,在全县抽取了120户,定为全县的调查样本点。抽选了24个辅助调查员及7个调查员负责各乡镇的具体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数据。报表为季度报表。由乡镇调查机构负责对记账数据进行编码,审核、录入国家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后,汇总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对数据进行初步汇总审核后上报上级统计部门,上级统计部门评估审核后,县统计局按年度和季度对外发布数据。

2.农村贫困监测

2011年根据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进行奖励的意见》(黔党办发[2011]1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贫困乡镇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98号)文件要求,结合2006年以来全县已开展的农村贫困监测调查与农村住户调查工作,2011年11月19日水城县统计局、水城县农业局联合下发了《水城县贫困乡镇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方案》,农村贫困监测调查与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同步进行。调查目的是为全面了解全县贫困乡镇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程度,监测贫困乡镇摆脱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情况。调查内容为乡镇的基本情况、基本设施、社会服务、科技、扶贫项目及其他涉农项目情况;住户基本情况、储蓄借贷、灾害及社会保障、扶贫项目、收支情况及个人基本状况等。调查范围结合全县实际由26个贫困乡扩展至33个乡镇,全县抽取了990户农户作为调查户,其中100户为原已开展调查抽取的调查户。抽选了99个辅助调查员及33个调查员负责各乡镇的具体调查工作。报表为季度报表。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数据。由乡镇调查员负责对记账数据进行收集、审核、编码,录入、汇总后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对数据进行初步汇总审核后上报上级统计部门,上级统计部门评估审核后,县统计局按年度和季度对外发布数据。

二、专项普查

第六次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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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张二中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