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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材料检验方法
2013-07-08 | 阅:  转:  |  分享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材料检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9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3-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5.0.4、5.0.7、6.0.5、6.0.6、9.1.1、9.1.2、9.2.1、9.2.2、10.2.1、
10.2.2、11.1.1、13.2.4、13.4.1、13.4.3、13.4.5、15.1.1、15.3.1、15.3.4、17
.3.1、17.4.1、17.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
2010)强制性条文第3.0.4条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
的规定;2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
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分项
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
确认。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
0制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第5.0.4条: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或
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
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第5.0.7条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经安
全评价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严禁验收。第5.0.4、5.0.7条的说明:该两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的。6.0.5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
作日内,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认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应在15
日内组织工程质量认证。6.0.6煤矿井巷工程不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不得进行工程竣工结(决)算及投入使用。
第6.0.5、6.0.6条的说明:本两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
规定》(第六号令)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
察[2007]44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中第4.1.3、6.
1.3条以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规范文本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9]9号)附
件二第一项第三条的规定制定的。第9.1.1条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9.1.2条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9.1.1、9.1.2条说
明:这两天为强制性条文。锚杆及锚固剂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锚固剂的配合比及性能直接关系到煤矿井巷工程的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
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第9.2.1条预应力锚杆、锚索的材质、规格、承载力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第9.2.2条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锚固材料、锚固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9.2.1、
9.2.2条说明:这两条为强制性条文。预应力锚杆、锚索的材质、结构、强度、锚固材料、锚固方式直接关系到煤矿井巷工程的支护质量,必须
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第10.2.1条预制混凝土块、料石的材质、
强度、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10.2.2条砂浆的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强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同一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值;2同一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严禁小于设计
值的85%。第10.2.1、10.2.2条说明:这两条为强制性条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
00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煤矿井下的实际情况,对预制混凝土块、料石加工要求及规格、砂浆
的品种和强度作了明确规定。第11.1.1条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刚性支架的材质与规格直接关系到煤矿井巷工程的支护质量和安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13.2.4条
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节井壁必须留置不少于一组标准养护试样。说明: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地面预制
井壁的混凝土施工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第13.4.1条
壁后注浆所用材料的质量及其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壁后注浆是固井的基本方法,因此,注浆
所用材料及浆液配合比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才能保证固井质量。第13.4.3条壁后注浆质量检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孔的单孔出浆量必须小于0.1m3,出水量必须小于0.5m3/h;2经24h后严禁继续增加
,且水中严禁带砂。第13.4.5条壁后注浆充填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锅底至井底车场连接处
以上30m充填段的注浆充填量严禁小于测算量的90%;2其他充填段的注浆充填量严禁少于测算量的80%。
第13.4.3、13.4.3条说明:这两条为强制性条文。壁后注浆是钻井工程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注浆
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工程的施工和竣工后的井筒安全使用。壁后注浆充填量的允许偏差是以设计注浆量为依据的。第15.1.1条
井下各种风门、防火门、防爆门、防水闸门、排泥仓密闭门和各种密闭墙的基槽四周必须挖到实底、硬顶、实帮,成形应规整。
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由于基槽的开挖质量关系到的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故将基槽的开挖质量划为主控项目。第1
5.3.1条各种门及门框的材质、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各种门及门框是井下安
全构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15.3.4条防水闸门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
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试验的压力严禁低于设计水压。第17.3.1条各种砌块台阶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说明:本条规定了本节的适用范围。第17.4.1条钢轨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用30kg/m及
其以上轨型的钢轨在使用前,必须逐根调直整平;严禁在主要运输线路使用磨损超过限度的钢轨,严禁在同一条运输线路上铺设不同型号的钢轨。主
要运输线路钢轨垂直磨耗限度必须符合表17.4.1的规定。表17.4.1主要运输线路钢轨垂直磨耗限度
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钢轨的质量直接影响车辆的运输安全,必须严格执行。、第17.
4.3条运行架线电机车的轨道回流线和该轨道与非回流轨道连接处的绝缘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说明:本条为强制
性条文,是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
,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组织,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的基础上
修订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编写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在煤矿建设行业多年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十年来
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8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
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划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程序、掘进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锚喷支护工程、砌块支护工程、支架支
护工程、冻结施工工程、钻井井筒工程、防治水工程、井下安全构筑物工程、井下附属工程、井下铺轨工程和附录。本规范中以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
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实践经验或意见,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煤第五建
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241号,邮编:2210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名单: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
集团公司参加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南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兖矿集团济三煤矿、唐山开滦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
13-2010修订说明本规范是在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中的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部分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的基础上,结合近十年来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施工验收的实践经验,全面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
过程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中的“保证项
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整合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结合国际上的习惯做法和国内的其他行业标准,取消了原标准当中
的优良等级,明确了合格标准。本次修订,取消了不常用的立井沉井法、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等内容,同时对一些不完善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严格了质量要求。鉴于井筒设计深度不断增加,深井防治水技术目前还难以满足形势的发展需要,所以,对深度超过600m的井筒总漏水量作了新
的规定。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施工单位、矿区建设单位、质监站、高校等众多单位和煤
炭行业老专家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多次专家会议讨论、审查,编制组反复修改、补充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适用于煤炭工业生产
、建设矿井的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相一致,在使用中可以与现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要求相结合。为了广大设计、施工、科
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
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划
分4.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说明:本条规定了井巷工程
质量验收的工程划分。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工程进行。分项工程组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组成单
位工程。这样从最基本的工程部位抓起,逐层进行检验,有利于质量控制,使施工质量逐层得到保障,将不合格品消灭在施工过程中,达到全部一次
验收合格的目的。4.0.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
元为一个单位工程;2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说明:为便于煤矿井
巷工程施工和验收,本条制定了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4.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可按井巷工程的部位功能和施工条件进行划分;2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
同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3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说明:本条
规定了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井巷工程按其主要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立井井筒从纵向划分为井颈、井身、壁座、井窝
、防治水等5个分部工程。井身又可按其施工工艺划分为普通凿井井身、冻结井身、钻井井身、帷幕井身4个子分部。斜井井筒划分为井
口、井身、连接处、水沟、防治水、附属工程等6个分部工程;平硐划分为硐口、硐身、交岔点、水沟、防治水、附属工程等6个分部工程。
巷道划分为巷道主体、水沟、防治水、附属工程等4个分部工程。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石门、回风巷道、采区巷道中的水平和倾斜巷道均
属于巷道。硐室工程(机电硐室和非机电硐室)划分为硐室主体、防治水、水沟(含沟槽)、设备基础、附属工程等5个分部工程。
井下安全设施划分为风门、防火门、防爆门、防水闸门、排泥仓密闭门、密封墙等分部工程。分别按其作用或位置归并到相应的单位工程中作
为一个分部工程。井下铺轨工程划分为道床、轨枕、轨道、道岔、安全防护工程等5个分部工程。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大巷主体等分部工
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4.0.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说明:井巷工程的主要施工工序和工种工程有掘进和支护两类。根据开挖对象的不同,掘进工程中可
划分为冲积层掘进工程、基岩掘进工程两个分项工程。根据支护结构、方式及材料等的不同,可分为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砌体支护
和支架支护四种。按工序、工种、材料又可具体划分为模板(碹胎)、钢筋、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钢筋网喷
射混凝土支护、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预制混凝土块支护、料石支护、钢筋混凝土弧板支护、刚性支架支护、可缩性支架支护等13分项工程。
针对特殊凿井施工技术的特点,还划分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钻井法凿井的井筒钻进、预制井壁、井壁漂浮下沉、固井;冻结法凿井的冻
结钻孔、制冷冻结;帷幕法凿井的槽孔、混凝土灌注等8个分项工程。在防治水中,划分了地面预注浆、工作面预注浆、水泥砂浆防水层
、卷材防水层等4个分项工程。井下铺轨划分了基底、道床、轨枕、岔枕、轨道、道岔、轨距杆、防爬器、防轨道滑移设施、托辊、托绳
轮、安全标志等12个分项工程。此外,还有附属工程的混凝土地坪、砂浆地坪、木质地板、砌块台阶、混凝土台阶、喷刷浆等6个分项
工程;井下安全设施的基槽、墙体、门框及门扇的制作与安装3个分项工程;水沟工程的冲积层掘进、基岩掘进、模板、混凝土砌筑、预制混凝土砌
筑、水沟盖板等6个分项工程。4.0.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
划分。说明: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原则,井巷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汇总成“分项工
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表”作为本规范的附录B,可供工程验收时采用。附录A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表A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续表1续表2续表3
注:1、表中分项、分部工程名称后带有符号“”的,为指定分项工程、指定分部工程;
2、净宽0.5m以下的水沟的分部工程,只检验混凝土砌筑(预制混凝土)。水沟盖板分项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的观感质量项目
中检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5.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说明:本条规定了煤矿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时检查点和测点的选择规定。附录B工序、中间、竣工验收选择检查点及测点的规定表B工序、中间、竣工验收选择
检查点及测点的规定5.0.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
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2一般
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3具有完整的施工
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该验收标准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
94)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将《煤矿井巷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合并为“主控项目”,将“允许偏差项目”改为“一般项目”
。5.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
验收合格;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MT5009-94)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的要求。5.0.4单位(
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
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说明: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质量
检验标准。5.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的
规定进行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规定进行记录;3分部(或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规定进行记录;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1的规定进行记录;
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2的规定进行记录;
3)立井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3的规定进行记录;4)斜井、
巷道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4的规定进行记录;5)硐室单位(
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5的规定进行记录;6)运输线路铺轨单位(或
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6的规定进行记录。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的表式和填表说明。附录C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0.1工序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
工班组质量验收员对每个循环中的各道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表C.0.1记录,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质量检查人员抽查,经核定合格后
方可签字。表C.0.1工序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量:米注:表中的“检查点检查(抽查)记录”栏内应填测点检测的原始数据
。C.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在分项工程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按表C.0
.2记录。表C.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量:米注:表中的“检查点检查记录”栏内应填测点检测的原始数据。C.0.3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在分部工程结束后,组织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按表
C.0.3记录。表C.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量:米C.0.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参
加,并应按下列附表进行记录: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表(表C.0.4-1):应由施工单位填写,
验收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各参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应盖单位公章。
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表C.0.4-2):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核查结论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
写,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签字。3立井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C.0.4-3)、斜井、巷道单位(或
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C.0.4-4)、硐室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C.0.4-5)、运输线路铺轨单位
(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C.0.4-6):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合计得分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
应签字。表C.0.4-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表表C.0.4-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
料核查记录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量:m
注:1、表中的“备注”栏内有“”的为主要单种质量保证资料;空栏的为一般单种质量保证资料;2、表中的“检验项目”栏内有缺项时,
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评定,可不填入表内。表C.0.4-3立井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名
称:工程量:m检验日期:年月日注:1、表
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2、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3、实得分
应为平均分的总和。表C.0.4-4斜井、巷道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量:m检验日期:年月日注:1、表中的“检验项目
”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2、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3、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
和。表C.0.4-5硐室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量:m检验日期:年月日注:1、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
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2、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3、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5.0.
6当煤矿井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2不作处理就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或经返修处理后,虽然改变了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
进行验收。说明:本条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规定了处理办法。5.
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5.0.7本条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
300-2001的强制条款。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程序6.0.1施工单位应对每一循环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并应做好施工自检记录。
6.0.2分项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说明:本条规定了施工班组自检程序。
6.0.3分部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说明:本条规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
验程序。6.0.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说明:本条规定了完
工后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中,施工单位的自检程序。6.0.5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煤炭工业建
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认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应在15日内组织工程质量认证
。说明: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程序。6.0.6煤矿井巷工程不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不得进行工程竣工结(决)算及投
入使用。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处理方式。6.0.7在全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项工
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认证。说明: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的报件。煤矿井巷支护工程锚杆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F.1锚杆抗拔力试验取样数量:巷道每30~50m,锚杆在300根以下,取样不少于1组;300根以上,每增
加1~300根,相应多取样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样1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F.2喷射混凝土试块(芯样)数量应符合表F.
2的规定。表F.2喷射混凝土试块(芯样)数量F.3喷射混凝土试件的制作方法F.3.1钻取法用钻取机在已
喷好的经28天养护的实际结构物上,直接钻取直径50mm,长度大于50mm的芯样,用切割机加工成两端面平行的圆柱体试块进行试验。F
.3.2喷大板试验法标准试块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制作:一、标准试块应采用从现场施工的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成要
求尺寸的方法制作,模具尺寸为450mm×350mm×120mm(长×宽×高)其尺寸较小的一边为敞开状。二、标准试
块制作应符合以下步骤:(一)喷射作业面附近,将模具敞开一侧,以80°(与水平面的夹角)左右置于墙脚。
(二)先在模具外的边墙上喷射,待喷射操作正常后,将喷头移至模具位置,由下而上,逐层向模具内喷满混凝土。
(三)将喷满混凝土的模具移至安全地方,用三角抹刀刮平混凝土表面。(四)在巷道内潮湿环境中养护1天后脱
模。将混凝土大板移至试验室,在标准条件下养护7天,用切割机去掉周边和上表面(底面不可切割)后,加工成边长100mm的立方体试块。立
方体试块的允许偏差,边长±1mm;直角≤2°。三、加工后的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块继续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天,
进行抗压强度试验。F.3.3点荷载或拔出试验法应符合《锚喷支护工程质量检测规程》MT/T5015-96第2章的规定。
F.4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批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以同批内标准试块的抗压强度代表值来
评定。2、同组试块应在同块板件上切割制取,对有明显缺陷的试块应予舍弃。f’ck-K1Sn≥0.9fcf’ckm
in≥K2fcF.5一般工程的合格条件f’ck≥fcf’ckmin≥0.85fc式中f’ck—施工阶段同批n组喷射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MPa);fc—喷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设计值(MPa);f’
ckmin—施工阶段同批n组喷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值(MPa);K1、K2—合格判断系数,按表G.4取
值;n—施工阶段每批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取样组数;Sn—施工阶段同批发n组喷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
标准差(MPa),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f’ck.i—施工阶段同批第i组喷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
表F.5合格判断系数K1、K2值当同批试块的组数n<10时,可按f’ck≥1.15fc以及f’ckmin
≥0.95fc验收。F.6喷射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查明原因,采取补强措施。注:同批试块是指原材料和配合比基本相
同的喷射混凝土试块。煤矿井巷工程料石、混凝土块质量检验方法和抽检数量D.1每批的抽检试块应不少于5块,随机选样,抽
检和试验单应纳入质量保证资料项目内容。D.2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井下的实际情况,预制混凝土块和料石加工要求及规格应符合表D.2的规定。表D.2
预制混凝土块和料石加工要求及规格D.3预制混凝土块和料石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D.3的规定。表D.3预制混
凝土块和料石规格的允许偏差煤矿井巷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H.0.1水泥质量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进场的日期、生产厂家、品种、标号、包装的不同,按批次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化验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查化验。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水泥、已变质的水泥以及质量可疑的水泥,应复查试验,并按检验结果决定可否使用。2施工负责人应对发送到施工现场的水泥的品种、标号与供应部门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和化验单进行核对;质量检查员和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对此按批次进行抽查,主要的混凝土工程每工作班应核对一次。无施工负责人核对签字的出厂合格证和化验单不得作为工程质量评级的依据。H.0.2外加剂的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参照本规范附录H第H.0.1条的有关规定执行。H.0.3混凝土骨料和水的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骨料进场后,应按其品种、规格不同而分别堆放,逐堆进行抽查试验。质量检查员和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定期抽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抽查试验单和抽查记录应作为评定分项工程骨料质量的主要依据。2搅拌混凝土用水的水质标准应按饮用水的PH值标准规定化验,同一水源的施工用水化验不应少于1次,使用饮用水时可不再化验,但应提供饮用水化验报告。H.0.4料石和混凝土块的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批的随机抽验试件不应少于5块,抽验和试验单应纳入质量保证资料项目内容。表C.0.4-6运输线路铺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量:m检验日期:年月日注:1、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2、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3、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顿志林教授电话:0391-3980881河南理工大学二零一零年十月976垂直磨耗限度(mm)22、301815钢轨类型(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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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三棱锥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