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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術》之句股定理與相似直角三角形問題
2013-10-04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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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術之句股定理與相似直角三角形

問題



PythagorasTheorem&Right-AngledSimilar

Trianglesinthe‘Nine-ChapterMathematics’in

HànDynasty

上傳書齋名:瀟湘館112XiāoXiāngGuǎn112

何世強HoSaiKeung

Abstract:ThisarticleshowshowthePythagorasTheoremandSimilarTriangles

wereappliedincalculationsinancientChina.



提要:本文指出《九章算術》中句股定理﹝或稱為商高定理﹞及直角相似三

角形在數學題之應用。

關鍵詞:《九章算術》、句股定理、實、直角相似三角形。







《九章算術》九卷,共九章,乃最早之古代數學著作之一,其作者無考。分

二百四十六題二百零二術,乃漢代之重要數學著作。此書應經歷代多家之增補及

修訂,而成為今之傳世本。著名之注者為晉?劉徽及唐?李淳風。本文分別稱為

“劉注”及“李注”,但本文無用李淳風注文。筆者所採用者乃清?四庫全書本,

負責編纂之清?李潢等,亦加案語。本文亦採用其案語以作說明,本文作“清臣

注”。

清?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編纂四庫全書,《九章算術》亦為其一。

其提要曰:

《九章算術》九卷,蓋《周禮》保氏之遺法,不知何人所傳。《永樂大典》

引《古今事通》曰:王孝通言周公制禮,有《九章》之名…。今考書有“長

安上林”之名,上林苑在武帝時,蒼在漢初,何緣預載?知述是書者,在西

漢中葉後矣。舊本有注,題曰劉徽所作。考《晉書》稱魏?景元四年,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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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九章》,然注中所云晉武庫銅斛,則徽入晉之後,又有增損矣。又有注

釋,題曰李淳風所作。考《唐書》稱淳風等奉詔注《九章算術》,為《算經

十書》之首。國子監置算學生三十人,習《九章》及《海島算經》,共限三

歲,蓋即是時作也。

以下數題乃選自該書之“句股”章。《九章算術》之所謂“句股”其實指直

角三角形之兩不等長之直角邊。故句股形可指含兩不等長之直角邊之直角三角

形。

直角三角形之斜邊稱為“弦”,直角之短邊稱為“句”﹝同勾﹞,直角之長

邊稱為“股”。該書將所有有關直角三角形之數學題均列入“句股”章。《九章

算術》曰:

句股以御高、深、廣、遠。

其意指句股用於計算物體之高,例如山;計算物體之深,例如井;計算物體

之廣,例如邑之廣;亦可計算物體之遠近等,故其實“句股”之廣義乃指相似三

角形,句股法即相似三角形法,即以相似三角形法作測量用。

以下為《九章算術》中之“句股”應用題。

今有二人同所立。甲行率七,乙行率三。乙東行。甲南行十步而邪東北與乙

會。問甲乙行各幾何?

答曰:乙東行一十步半;甲邪行一十四步半及之。

術曰:令七自乘,三亦自乘,并而半之,以為甲邪行率。邪行率減於七自乘,

餘為南行率。以三乘七為乙東行率。置南行十步,以甲邪行率乘之,

副置十步,以乙東行率乘之,各自為實。實如南行率而一,各得行數。

解:

“行率”指步行速度,“行率七”即指在某單位時間內行七步,“乙行

率三”,指在相同單位時間內只行三步。“邪”同斜,“邪行”即“斜行”,

甲南行10步後再向東北方向行一段路程,與乙剛好會合,求甲之斜行與乙

之東行步數。以下為《九章算術》提供之算法,先算出:

甲邪行率=21(七自乘+三自乘)=21(49+9)=29。

南行率=72–29=49–29=20。

東行率=3×7=21。

甲邪行率×南行10步=29×10=290。

東行率×南行10步=21×10=210。

故乙東行步數=東行率×南行10步÷南行率=202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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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斜行步數=甲邪行率×南行10步÷南行率=20290=1421。

以下為〈甲乙會東方〉圖:



甲乙會東方圖

設甲與乙同處於A點,甲之行率為7,即在某單位時間內行7步,行10步

須時710﹝單位時間,略去﹞,又設甲向東北斜行x步,須時7x。又設乙向

東行y步,須時3y。因為時間相同才可相遇,顯然710+7x=3y。

又從直角?ABC可知,弦2=句2+股2,即:

x2=y2+102,連同上式,可得二元二次方程式如下:

710+7x=3y----------------(1)

x2=y2+102--------------------(2)

從(1)移項得x=37y–10-----(3)

將(3)代入(2)得:

210

37???????y

=y2+102----(4)

展開(4)得:

949y

2–

3140y+100=y

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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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y–3140=y

y=3140×409=20210=221=1021。

求x將y代入(3)。

因為x=37y–10,所以x=37×221–10=2421–10=1421。

答曰:乙東行1021步;甲斜行1421步。

注意式(5)將左右兩端之100約去,遂令運算大為化簡。若不能約去

100,則(5)仍為一元二次方程式,求y顯然較為麻煩,最重要者《九章算

術》所提出之算法未必合用。

細看《九章算術》之算法,其實與現代之算法相近,所不同者《九章算

術》無說明其算法理由。



今有邑方十里,各中開門。甲乙俱從邑中央而出。乙東出;甲南出,出門不

知步數,邪向東北磨邑,適與乙會。率甲行五,乙行三。問甲、乙行各幾何?

答曰:甲出南門八百步,邪東北行四千八百八十七步半,及乙。乙東行四千

三百一十二步半。

術曰:令五自乘,三亦自乘,并而半之,為邪行率。邪行率減於五自乘者,

餘,為南行率。以三乘五,為乙東行率。置邑方半之,以南行率乘之,

如東行率而一,即得出南門步數。以增邑方半,即南行。置南行步求

弦者,以邪行率乘之,求東者以東行率乘之,各自為實。實如南行率

得一步。

解:

BADC為邑方,O為邑之中央,G與F為邑方之中門。乙東出,即循

OFE方向;甲南出,即循OGS方向。甲至S後,轉東北方,即走SDE線

與乙會合於E。邑方邊長10里,1里為300步,即邑方邊長3000步,邑方

一邊之半長如DG及FO則為1500步。設甲南出行y步,即OS為y;乙東

行x步,即OE為x,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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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會邑方之東方圖

以下為《九章算術》所提供之算法。先算出:

52+32=25+9=34,取其半得邪行率,即邪行率為17。

南行率為25–17=8。

乙東行率為3×5=15。

方邑之半為1500,以南行率乘之得8×1500=12000,此數除以東行率15

得:

8×1500÷15=800,此即為出南門步數。此數再加邑方之半邊長1500即得

2300,即甲之南行總步數。

南行總步數除以南行率得2300÷8=287.5,得平均步數﹝《九章算術》缺

此步驟,如缺此數,則不能算出斜行及東行之步數﹞。

此數乘以邪行率17得弦之步數,即斜行步數,即:287.5×17=4887.5。

又以此數乘以東行率15得乙之東行步數,即:287.5×15=4312.5。

注意甲出南門800步,即指GS之長,不包括OG之長。乙東行步數則包括

邑方之半長1500步。

《九章算術》之算法正確,唯今人難以明瞭。

以現代代數學解之如下:

設甲南出行y步,即OS=y,乙東行x步,即OE=x。

甲之行率為5,即某單位時間行5步;乙之行率為3,即某單位時間行3步,

因為甲從O行至S再由S行至E所須之時間等於乙由O行至E,因此:

(OS+SE)÷5=OE÷3,又根據商高定理可知SE2=x2+y2,代入各數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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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y+5122xy?=3x--------(1)

又?OSE與?GSD相似,對應之句股邊比例相等,即:

15001500?y=xy-------------(2)

解聯立方程式(1)與(2)。

從(1)移項可知:

251(y

2+x2)=(

3x–5y)

2

251y

2+

251x

2=

91x

2+

251y

2–

152xy

251x

2=

91x

2–

152xy,因x非0,可約去並移項得:

152y=91x–251x

x=815y-----------------------------(3)。

又從(2)可知:

xy–1500x=1500y

x(y–1500)=1500y

x=

15001500?yy

------------------------(4)

將(3)代入(4)得:

815y=15001500?yy因y非0,可約去並移項化簡得:

12000=15y–22500

15y=34500

y=2300。

將y=2300代入(3)式可得x=815×2300=431221。

求斜邊,將x與y之值代入下式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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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形斜邊長22xy?=5(3x–5y)

=35x–y

=35×28625–2300

=7187.5–2300

=4887.5。

從現代數學之解法可知《九章算術》之解法亦源自相似三角形對應邊成

比例之法而算出,不過該書無詳細說明耳。



有山居木西,不知其高。山去木五十三里,木高九丈五尺。人立木東三里,

望木末適與山峰斜平。人目高七尺。問山高幾何?

答曰:一百六十四丈九尺六寸太半寸。

術曰:置木高減人目高七尺,餘,以乘五十六里為實。以人去木三里為法。

實如法而一,所得,加目高即山高。

解:

有山CD位於一樹BE之西,距離53里,樹高9丈5尺。有人AF立於

樹之東方,距離樹3里,該人之目離地7尺,人目F、樹巔E及山巔D成

直線,求山高。

依題意可知其圖如下:



山居木之西圖

《九章算術》之解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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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高減人目高=95尺–7尺=88尺,為餘數。

餘數88×56=4928﹝尺﹞,為實。

實除以3得4928÷3=164232﹝尺﹞。

山高為以上之數加以人目之高,即164232+7=164932﹝尺﹞。

以下為現代之算法:

從上圖可知山高為CD,樹木高為BE,人目之高為AF。AB為3里,

BC為53里。?GEF與?HDF為相似?,其對應邊之邊長成比例,即

FGEG=HFHD,若HD=x,EG=95–7=88﹝尺﹞,AC=3+53=56

﹝里﹞代數字入比例式可得:

388=56x,x=88×56÷3=164232﹝尺﹞,加上目高即164232+7=164932

﹝尺﹞。化為丈可得164丈932尺,即164丈9尺632寸。32寸是為“太半

寸”。

劉注:此以木高減人目高七尺,餘有八丈八尺,為句率。人去木三里,為股

率,山去木五十三里為見股,以木高為見股,求句,加人目之高

﹝案﹞,故為山高也。

清臣注:案,此二句訛舛,當云:以句率乘見股,如股率而一,得句,加木

之高。

“山去木五十三里為見股,以木高為見股”兩“見股”,必有一誤。率

者,數也。“見股率”應為53+3=56﹝里﹞,即AC之長,非53。以句

率乘見股率,如股率而一,得見句,即?HDF之HD之長。後注文“加木

之高”之“木”字誤,應作“目”,人之目也,以前之注文為合。



今有井徑五尺,不知其深。立五尺木於井上,從木末望水岸,入徑四寸。問

井深幾何?

答曰:五丈七尺五寸。

術曰:置井徑五尺,以入徑四寸減之,餘,以乘立木五尺為實。以入徑四寸

為法。實如法得一寸。

依題意可知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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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木測井深圖

設ABCD為井,井之直徑為5尺。今在井上豎立一木,其長亦為5尺,

自木末E點望井底,入井徑4寸,即BF為4寸,求井之深。

從圖可知?FCD與?BEF相似,於是對應邊之比相等,即:

CFCD=BFBE,若井深CD為x寸,FB為4寸,CF=50–4=46﹝寸﹞,

代入等比式可得:

46x=450,於是x=450×46=575﹝寸﹞,即5丈7尺5寸。

《九章算術》之解法亦相同:

“置井徑五尺,以入徑四寸減之”,得四尺六寸,此即為“餘”,“以

乘立木五尺為實”,於是“實”為四十六寸乘以五十寸,得二千三百方寸。

“以入徑四寸為法”,即以四寸為除數,二千三百方寸為被除數。“實如法

得一寸”,指商為五百七十五寸。

相信《九章算術》亦以相似三角形法解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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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術》中之相似三角形問題算是較為淺易者,只合現代之初中之數學

題,唯年代久遠,題目難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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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瀟湘館112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