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企业明细表
正常经营企业明细表
计划申请汇总表
执行情况明细表
05年执行情况表
工效挂钩公式
工效挂钩预测表
工效挂钩清算表
序号
单位:万元/人
企业名称:
备注
工资总额基数
其他不合理的工资
增加职工的工资
翘尾工资
其他合理的工资
企业名称:
序号
减少职工的工资
项目
省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
省国资委核定人数
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日期:年月日
备注
单位:万元/人
附表3:
企业申报数
省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与实际使用数差异
省国资委核定平均人数与实际平均人数差异
说明:
说明:
企业名称
减少职工的工资
增加职工的工资
附表1:
附表2:
附表4:
附表5:
一
数额
——
工资总额基数
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其中:实物量基数
实物量指标挂钩比例(%)
实现利润基数(万元)
实物量指标挂钩浮动比例
实现利润挂钩比例(%)
实现利润指标挂钩浮动比例
二
2006年工效挂钩申报方案
职工年平均人数(人)
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
其中:实物量完成数
三
实现利润完成数(万元)
预提入成本的工资总额(万元)
其中:单列工资(万元)
预提入成本的挂钩工资总额(万元)
新增效益工资总额(万元)
其中:实物量新增效益工资(万元)
实现利润新增效益工资(万元)
应计提工资总额(万元)
预测2006年工效挂钩清算情况
预测2006年完成情况
省属企业2006年工效挂钩预测表
企业名称:
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日期:年月日
计算公式
与实物量挂钩新增效益工资
注:挂钩比例和浮动比例是指核定的与实物量挂钩的浮动比例和挂钩比例
与实现利润挂钩新增效益工资
注:挂钩比例和浮动比例是指核定的与实现利润挂钩的浮动比例和挂钩比例
实现利润毛增加额
核定新增效益工资
注:此处未考虑分档计提问题
注:如果是与实现利润单挂,则与实物量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为0
清算可计提工资总额
工效挂钩清算公式
1、该计算公式不适合百含挂钩方式;
2、该计算公式不适合经济效益指标基数为负数和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及完成数为负数的情形;
3、此表公式中的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比例和浮动比例均是省国资核定;
4、此表公式中的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预提入成本的工资和单列工资数据主要来源于会计
报表;
5、如果企业的新增效益工资需要分档计提,则最终核定的新增效益工资和清算可计提工资
总额需另行计算。
企业户数(户)
2005年平均人数
2006年计划增加人数
2006年计划减少人数
2006年计划平均人数
省属企业申报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金额
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人数
合计应减少的工资总额
合计应增加的工资总额
2005年省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数
2005年省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数
2006年计划工资总额
2005年实际平均人数
2005年实际工资使用数
2005年平均人数
省属企业2006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申请汇总表
1、此表由集团汇总填报;
3、企业需要第6、第7行的差异进行说明。
2、汇总填报范围仅限2005年实行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管理的企业;
附表7:
附表6:
2006年计划人数增加变化
计划增加的人数
计划减少的人数
应减少的工资总额
应减少的工资总额
应增加的工资总额
其他不合理的工资
翘尾工资
应增加的工资总额
其他合理的工资
工资总额基数
省属企业2006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申请明细表(正常经营企业)
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日期:年月日
填报要求请参照汇总表说明事项。
省属企业2006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申请明细表(退出企业)
2006年计划平均人数
省属企业2005年工效挂钩清算表
2005年核定工效挂钩方案
2005年完成情况
2005年工效挂钩清算情况
省国资委核定数
省属企业申报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集团本部
正常经营企业
退出企业
合计
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总额
制表日期:年月日
制表人:
联系电话:
2005年补发2004年未计提工资奖金
2006年补发2005年未计提工资奖金
2006年计划增长比例(±%)
2006年计划工资总额增/减额
2005年补发2004年未计提工资奖金
2006年补发2005年未计提工资奖金
附表8:
省属企业2005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省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
省国资委核定人数
2005年实际工资使用数
2005年实际平均人数
省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与实际使用数差异
省国资委核定平均人数与实际平均人数差异
省属企业2005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明细表
联系电话;
制表人:
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比例×浮动比例×[(实物量完成数-实物量基数)/实物量基数]
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比例×浮动比例×[实现利润毛增加额/(实现利润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比例×浮动比例)]
1、“减少职工的工资”和“增加职工的工资”是指2006年计划人数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资总额的变化;增减人数必须说明工作岗位及其对应人数变化,“减少职工的工资”和“增加职工的工资”需有计算过程;2、“翘尾工资”需提供人员名单
实现利润完成数-实现利润基数+预提入成本的工资-单列工资-与实物量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工资总额基数
与实物量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与实现利润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
工资总额基数+核定新增效益工资+单列工资
和计算过程;3、“其他不合理的工资”和“其他合理的工资”需要列明具体项目并加以说明;4、勾稽关系:5行=(2+3-4)行;12行=(9+10+11)行;17行=(13+14+15+16)行;18行=(7-12+17)行;20行=(18×19)行;21行=(18+20)行;5、此表
由集团汇总填报,“正常经营企业”栏不包括集团本部,“合计”栏包括集团本部、正常经营企业和退出企业。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
0.00
0.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00
0.00
0.00
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