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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出台
2013-10-21 | 阅:  转:  |  分享 
  
武汉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出台

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



10月起两次报销“一站式”办理,自费超8000元再报销50%-70%,患者请保留好票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对象?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城镇职工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城乡居民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贫困群众医疗救助

保障对象:低保人员、“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其他特殊困难对象



政策

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武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根据方案,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可再报50%-70%,全年最多报销30万元。

大病保险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项新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其目的是要切实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这一制度自去年底开始逐步推进。今年初,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参保对象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居民

自动获保无需个人购买

昨日,市医改办工作人员对方案进行了解读。据介绍,大病保险的享受人群为: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及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市民不在这一政策保障之列。

据介绍,大病保险不需要个人去花钱购买,是政府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按规定拨付给商业保险机构,作为保险资金。

这意味着,只要是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居民,就自动获得了大病保险的保障。

根据武汉市方案,2013年,我市大病保险人均筹资分别为27元和24元,均不需个人花钱购买。

报销标准

不受病种限制

自费8000元以上起付

据介绍,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指病种,而是指医疗费用个人支出的额度大。因此,大病保险报销不受病种的限制。

据我市实施方案,经居民医保及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就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报销的比例为50%—70%。

具体执行标准分为三段:8000—30000元、30000—50000元和50000元以上,可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一年累计最多可报销30万元。

因此,原则上,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越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也越高。

据介绍,大病保险报销,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报销手续

10月起出院时“一站式”报销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大病保险的实施细则将于近期推出,10月在全市施行。

根据实施方案,大病保险报销时采取“一站式”服务。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给予报销后,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给予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不用再跑到商业保险机构报销。

据介绍,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难题。对此,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其全国联网优势,为参保(合)人员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提醒

1至9月大病费用都可享受政策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实施在10月份,但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1至9月的大病费用均可享受大病保险。提醒患者注意,患者保管好看病的相关票据和手续,待大病保险实施后,按照具体操作办法报销。

算账

30万元治疗费用个人仅付7.2万元

30万元治疗费用个人仅付7.2万元

市医改办工作人员介绍,大医保险的报销原则为累积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

如来自黄陂区的居民张某,参加了新农合。今年1月发现患上晚期肿瘤,手术及治疗共花去30万元,新农合范围内报销了10万。假如剩下的20万元,全部属于合规的报销范围,8000元以下不算,8000—30000元的部分,报销50%,实报1.1万元;30000—50000元,报销60%,实报1.2万元;50000元以上部分,报70%,实报10.5万元。最终合计报了12.8万元。这样张某在新农合之外,又解决了一大笔医疗费用。

工作人员表示,有部分医疗费用不属于符合规定报销范围,如部分进口药物、医疗器械,具体操作时更复杂。

医疗总费用3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12.8万元

个人支付7.2万元

新农合报销10万元

医疗总费用30万元

武汉建立多层次医保体系

双重保障居民看得起大病

影响

大病保险新政实施后,我市居民的医保体系“升级”。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城乡居民看病将享受再报销,居民“看病贵”将大大缓解。昨日,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全面解读我市医保体系。

三大基本医保:

全民覆盖首次报销

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种。据统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4%。

这意味着,基本医保几乎覆盖武汉城乡居民。

在筹资上,基本医保由政府、个人、单位等共同缴费。去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5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使人均筹资达到335元以上;政府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

据介绍,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去年,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辖区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以上,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

大病保险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

再报再保障

随着大病保险的实施,武汉城市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拥有再次保障。

大病保险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得到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给予的补助,单次补助金额最高可达到50254元,有效减轻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对于城乡困难群众,在上述医疗保险外,民政部门出台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对相关医疗费用给予报销,不设起付线,不限定病种,年度封顶线最高达到50000元。

据介绍,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不冲突。(记者刘睿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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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邰汉生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