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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3-10-29 | 阅:  转:  |  分享 
  
鄂建文[2008]216号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

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

额”)。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

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

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

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

一基价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的有关规

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123

号、鄂建文[2006]122号、鄂建[2002]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

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1

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总站联系。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

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

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

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

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

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

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

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建标2003_206号文

与费用定额差异)。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

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

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

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

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

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建标2003_206号文与费用定

额差异)】等费用。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已包含在机械台班

单价中。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

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

柴油)】(建标2003_206号文解释)及水、电等的费用。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

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构件增值税:是指施工企业非现场制作工程所使用的构件,应按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收取构件增

值税。(建标2003_206号文无此条)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包括的内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

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排除结构渗水(建

标2003_206号文无“排除结构渗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3.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5.各专业工程的技术措施费。

组织措施费包括的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

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

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的费用等。该

费用包括:

(1)安全防护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

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

叉作业防护、高层作业防护。

(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改善生产条件

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内容包括:

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拆、维修、拆除费或摊销的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

2.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

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雨季施工,采取防寒保暖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保温及防雨措施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的价值低于2000元、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

工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内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环境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

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按照超标的分贝数缴纳的噪声超标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

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

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

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

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

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

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

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

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

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本

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

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

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

天棚装饰工程、门窗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

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

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窑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窑的砌筑工

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

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

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琉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

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6、大型士石方工程:适用于修筑堤坝、人工河、人工湖、场地平整,各专业工程中一次性单挖、单填6000m3

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二)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础

工程分类

专业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除钢结构工程外的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除外的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

市政工程给、排水、煤气工程中的金属管道、预应力管道、塑料管道、复合管道、设备安装、刷油防腐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除“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所规定范围外的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及养护、琉璃砌筑、楼地面、木结构、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小品工程除“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所规定范围外的园林绿化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

注:1.表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下同)。

2.在6000m3以下的土石方工程随各专业工程计取费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投标报价、

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检验试验费已计入材料价格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

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

应按实结算,由发包人承担。

五、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以及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规费中的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超标准排放的噪音污染缴纳的费用。

六、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BG50500—2008)相关条款执行。

七、其它项目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

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

时的工程价款调整金额及发生的索赔及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

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包括用于计算的人工工种、材料、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

按合同中约定单价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计日工约定的单价中应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等

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

按照招标人提出协调、配合和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也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随便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

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配合服务的内容包括:对

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施工现场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共用脚手架搭拆的

摊销费用;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等。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

金。

八、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曰

注:普工的技术等级为1~3级,技工的技术等级为4~7级,高级技工的技术等级为7级以上。

九、构件增值税以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计取,工程所在地没有规定税率的,

按7.050名计取,构件增值税列入直接工程费。















第三部分费率标准



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定额中的费率分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和按定

额计价费率,表示为(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

一、组织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建筑物划分12层以下(≤40m)12层以上(>40m)工业厂房

计费基数(1):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计费基数(2):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1)



(2)



(1)



(2)



(1)



(2)



(1)



(2)



费率3.304.153.003.802.553.352.85(3.45

安全防护费1.802.251.802.251.201.550.901.10







文明施工与

环境保护费



0.901.150.600.750.751.001.251.5

临时设施费0.600.750.600.800.600.800.700.85

注:1.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车站等及其相类似的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炉窑砌筑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大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1)(2)(1)(2)(1)(2)(1)(2)(1)(2)

费率3.6010.559.4513.8013.10













安全防护费1.105.505.355.452.55

文明施工与

环境保护费

1.502.552.103.005.10

临时设施费1.002.502.005.355.45





2、其他组织措施费

单位:%

工程分类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1)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2)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2)(1)(2)

费率



0.500.601.901.90











夜问施工



0.050.050.200.20

二次搬运



按施工组织设计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10



0.15



0.40



0.40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0.30



0.35



1.15



1.15

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费0.050.050.150.15

二、间接费

1.规费

单位:%

注:大型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执行“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费率,计取各项规费。















工程分类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2)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利润+其它项目费+价差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1)(2)(1)(2)

费率6.3517.80









工程排污费0.351.15

社会保障金4.7013.10









养老保险金3.008.55

失业保险金0.300.85

医疗保险金0.952.50

工伤保险金0.300.80

生育保险金0.150.40

住房公积金1.253.3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050.20

2、企业管理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建筑市政工程炉窑砌筑工程

计费基数(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



(1)(2)(1)(2)(1)(2)

费率



4.955.454.955.454.254.65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大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2)(1)(2)(1)(2)(1)(2)(1)(2)

费率



5.50



15.00



15.00



20.00



20.00



三、利润单位:%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3.大型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按5.15%计取利润。

工程分类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1):直接工程费(2):直接费+价差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1)(2)(1)(2)

费率5.355.1518.0018.00



四、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采用综合税率。各地税务部门有其他规定时,由当地

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补充,并报省造价管理站审核备案。

纳税人地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计税基数



不含税工程造价

综合税率%3.413.353.22

注:1.不分国营或集体企业,均以工程所在地税率计取。

2.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建筑修缮单位,承包本单位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不计取税金(本单位的范围只限于从事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的企业

单位本身,不能扩大到本部门各个企业之间或总分支机构之间)。

3.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实行分包形式的,税金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缴纳。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等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3.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

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4.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的综合单价,按消

耗量定额,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计算。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按本定额中规定的费率和计

算方法计算。

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本定额费率,是根据消耗量定额编制期人、材、机价格水平进

行测算的,省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组织措施项目费、企业

管理费、利润等的费率。

6、材料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按规定计算各项费用,但综合单价和含税工程造价中,不应包含该部分

材料费。

7.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工程,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本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

二、计算程序

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计算方法

序号



费用项目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人工费



∑(人工费)

2



材料费



∑(材料费)

3



机械费



∑(机械费)

4



企业管理费



(1+2+3)×费率



(1+3)×费率

5



利润



(1+2+3)×费率



(1+3)×费率/(1+2+3)×费率

6



风险因素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7



综合单价



1+2+3+4+5+6



1+2+3+4+5+6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

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计算方法

序号



费用项目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人工费



∑(人工费)

2



材料费



∑(材料费)

3



机械费



∑(机械费)

4



企业管理费



(1+2+3)×费率



(1+3)×费率

5



利润



(1+2+3)×费率



(1+3)×费率/(1+2+3)×费率

6



风险因素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7



综合单价



1+2+3+4+5+6



1+2+3+4+5+6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

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

计算方法

序号费用项目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以计费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人工费



∑(人工费)

1.2







机械费



∑(机械费)

2



技术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

2.1





/、



人工费



∑(人工费)

2.2



中机械费



∑(机械费)

3



组织措施费



3.1+3.2



3.1+3.2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f1+2)×费率



(1.1+1.2+2.1+2.2)×费率

3.2



其它组织措施费



(1+2)×费率



(1.1+1.2+2.1+2.2)×费率









4.其他项目费计算程序

计算方法

序号费用项目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1



暂列金额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2



暂估价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3



计日工



3.1+3.2+3.3

3.1



人工费



∑(人工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3.2



材料费



∑(材料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3.3



机械费



∑(机械台班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4



总包服务费



4.1+4.2+4.3

4.1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标的额×费率

4.2



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



标的额×费率

4.3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



标的额×费率

5



其他项目费



1+2+3+4



5.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计算方法

序号费用项目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人工费



∑(人工费)

1.2



中机械费



∑(机械费)

2



施工技术措施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2.1









人工费



∑(人工费)

2.2



中机械费



∑(机械费)

3



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4



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4.1









人工费



∑(人工费)

4.2



中机械费



∑(机械费)

5规费(1+2+3+4)×费率(1.1+1.2+2.1+2.2+4.1+4.2)×费率

6



税金



(1+2+3+4+5)×费率



(1+2+3+4+5)×费率

7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6



1+2+3+4+5+6



第五部分定额计价



一、说明

1.定额计价是以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人工表、材料费(含未计价材料)、机械费为基础,

依据本定额计算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问接费、利润和税金。

2.价差调整包括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的调整。人工价差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单

价调整文件执行;材料价差是指市场材料价格与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材料取定价格之问的差

价,材料市场价格按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认可的材料价格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

格进行确认;机械台班价差只调整机械台班中的燃动费。

3.包工不包料工程、计时工按定额计算出的人工费的25%计取综合费用。费用包括组织措施费、间接

费、利润等。施工用的特殊工具,如手推车等,由发包人解决。综合费用中不包括税金。

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外费用,承发包双方按签证办理竣工结算。以实物量形式签证的,按消耗量

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列入直接工程费。以“元”表示的签证,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另有说明的除外。

5.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统一基价表中的材料费进入直接工程费,按本定额的程序计取各项费用,

以发包人确定的材料价格与定额中的材料取定价格计算价差;发包人供应的未计价材料应计入直接工程费,

按本定额的程序计取费用。计算各项费用后,从工程造价中扣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费。

6.二次搬运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取,计入组织措施费用。

二、计算程序

计算方法

序号费用项目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1直接工程费



1.1+1.2+1.3+1.41.1+1.2+1.3+1.4

1.1



人工费



∑(人工费)

1.2



材料费



∑(材料费)

1.3



机械使用费



∑(机械费)

1.4



构件增值税



∑(构件制作定额基价×工程量)×税率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

2.1.1



人工费



∑(人工费)

2.1.2



材料费



∑(材料费)

2.1.3



机械费



∑(机械费

)



2.2



组织措施费



2.2.1+2.2.2

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2.1)×费率



(1.1+1.3+2.1.1+2.1.3)×费率

2.2.2



其它组织措施费



(1+2.1)×费率



(1.1+1.3+2.1.1+2.1.3)×费率

3



总包服务费



3.1+3.2+3.3

3.1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标的额×费率

3.2总承包管理、协调和

配合服务



标的额×费率

3.3



招标人白行供应材料



标的额×费率

4



价差



4.1+4.2+4.3

4.1



人工价差



按规定计算

4.2



材料价差



∑消耗量×(市场材料价格一定额取定价格)

4.3



机械价差



按规定计算

5



施工管理费



(1+2)×费率



(1.1+1.3+2.1.1+2.1.3)×费率

6利润(1+2+4)×费率(1.1+1.3+2.1.1+2.1.3)×费率/(1+2+4)×费率

7



规费



(1+2+3+4+5+6)×费率



(1.1+1.3+2.1.1+2.1.3)×费率

8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5+6+7

9



税金



8×费率

10



含税工程造价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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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cl22007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