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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2008年取费标准
2013-10-29 | 阅:  转:  |  分享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盒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窖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窖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窖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玻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6、大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修筑堤坝、人工河、人工湖、场地平整,各专业工程中一次性单挖、单填6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二)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础

工程分类

专业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算基础的工程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 除钢结构工程外的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炉窖砌筑工程除外的安装工程 炉窖砌筑工程 市政工程 给排水、煤气工程中的金属管道、预应力管道、塑料管道、复合管道、设备安装、刷油防腐工程、交通标志、标线 除“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所规定范围外的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及养护、玻璃砌筑、楼地面、木结构、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小品工程 除“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所规定范围外的园林绿化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注:1.表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用和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下同)

2.在6000m3以下的土石方工程随各专业工程计取费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检验试验费已计入材料价格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按实结算,由发包人承担。

五、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以及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超标准排放的噪音污染缴纳的费用。

六、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G50500—2008)相关条款执行。

七、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金额及发生的索赔及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设备咱估价、专业工程暂估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反正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包括用于计算的人工工种、材料、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按合同中约定单价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计日工约定的单价中应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等所需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协调、配合和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也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事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配合服务的内容包括: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施工现场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销费用;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等。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八、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人工级别 普工 技工 高级技工 工日单价 42 48 60 注:普工的技术等级为1~3级,技工的技术等级为4~7级,高级技工的技术等级为7级以上

九、构件增值税以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计取,工程所在地没有规定税率的,按7.05%计取,构件增值税列入直接工程费















第三部分费率标准

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定额中的费率分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和按定额计价费率,表示为(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

一、组织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建筑物划分 12层以下(≤40m) 12层以上(>40m) 工业厂房 计费基数 (1):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2):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1) (2) (1) (2) 费率 3.30 4.15 3.00 3.80 2.55 3.35 2.85 3.45 其中 安全防护费 1.80 2.25 1.80 2.25 1.20 1.55 0.90 1.10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0.90 1.15 0.60 0.75 0.75 1.00 1.25 1.50 临时设施费 0.60 0.75 0.60 0.80 0.60 0.80 0.70 0.85 注:1.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车站等及其相类似的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炉窖砌筑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 大型土石方工程 钢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1) (2) (1) (2) (1) (2) 费率 3.60 10.55 9.45 13.80 13.10 其中 安全防护费 1.10 5.50 5.35 5.45 2.55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1.50 2.55 2.10 3.00 5.10 临时设施费 1.00 2.50 2.00 5.35 5.45

2、其他组织措施费

单位:%

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 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费率 0.50 0.60 1.90 1.90 其中 夜间施工 0.05 0.05 0.20 0.20 二次搬运 按施工组织设计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10 0.15 0.40 0.40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0.30 0.35 1.15 1.15 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费 0.05 0.05 0.15 0.15

二、间接费

1、规费单位:%

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 (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2)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价差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费率 6.35 17.80 其

中 工程排污费 0.35 1.15 社会保障金 4.70 13.10 其

中 养老保险金 3.00 8.55 失业保险金 0.30 0.85 医疗保险金 0.95 2.50 工伤保险金 0.30 0.80 生育保险金 0.15 0.40 住房公积金 0.25 3.35 危险工作以外伤害保险 0.05 0.20 注:大型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执行“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费率,计取各项规费。



2、企业管理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 建筑 市政工程 炉窖砌筑工程 计费基数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1) (2) 费率 4.95 5.45 4.95 5.45 4.25 4.65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单位:%

专业 大型土石方工程 钢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 (1):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1) (2) (1) (2) (1) (2) 费率 5.50 15.00 15.00 20.00 20.00







三、利润单位:%

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 (1)直接工程费

(2)直接费+价差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1) (2) (1) (2) 费率 5.35 5.15 18.00 18.00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3.大型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按5.15%计取利润。

四.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采用综合税率。各地税务部门有其他规定时,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补充,并报省价管理站审核备案。

纳税人地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计税基数 不含税工程造价 综合税率% 3.14 3.35 3.22 注:1.不分国营或集体企业,均以工程所在地税率计取。

2.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建筑修缮单位,承包本单位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不计取税金。(本单位的范围只限于从事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的企业单位本身,不能扩大到本部门各个企业之间或总分支机构之间)

3.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实行分包形式的,税金有总承包单位统一缴纳。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说明

工程量清单应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等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投标人完成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的综合单价,按消耗量定额,结合工程的施工资质设计或施工方案计算。资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按本定额中规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本定额费率,是根据消耗量定额编制期人、材、机价格水平进行测算的,省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组织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的费率。

材料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按规定计算各项费用,但综合单价和含税工程造价中不应包含该部分材料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工程,在编制招投标控制价时,应按本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



计算程序

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人工费 ∑(人工费) 2 材料费 ∑(材料费) 3 机械费 ∑(机械费) 4 企业管理费 (1+2+3)×费率 (1+3)×费率 5 利润 (1+2+3)×费率 (1+3)×费率/(1+2+3)×费率 6 风险因素 按招投标文件或约定 7 综合单价 1+2+3+4+5+6 1+2+3+4+5+6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人工费 ∑(人工费) 2 材料费 ∑(材料费) 3 机械费 ∑(机械费) 4 企业管理费 (1+2+3)×费率 (1+3)×费率 5 利润 (1+2+3)×费率 (1+3)×费率/(1+2+3)费率 6 风险因素 按招投标文件或约定 7 综合单价 1+2+3+4+5+6 1+2+3+4+5+6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其中 人工费 ∑(人工费) 1.2 机械费 ∑(机械费) 2 技术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 2.1 其中 人工费 ∑(人工费) 2.2 机械费 ∑(机械费) 3 组织措施费 3.1+3.2 3.1+3.2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2)×费率 (1.1+1.2+2.1+2.2)×费率 3.2 其他组织措施费 (1+2)×费率 (1.1+1.2+2.1+2.2)×费率

4、其他项目费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暂列金额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2 暂估价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3 计日工 31.+3.2+3.3 3.1 人工费 ∑(人工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3.2 材料费 ∑(材料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3.3 机械费 ∑(机械台班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4 总包服务费 4.1+4.2+4.3 4.1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标的额×费率 4.2 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 标的额×费率 4.3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 标的额×费率 5 其他项目费 1+2+3+4

5、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其中 人工费 ∑(人工费) 1.2 机械费 ∑(机械费) 2 施工技术措施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2.1 其中 人工费 ∑(人工费) 2.2 机械费 ∑(机械费) 3 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4 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4.1 其中 人工费 ∑(人工费) 4.2 机械费 ∑(机械费) 5 规费 (1+2+3+4)×费率 (1.1+1.2+2.1+2.2+4.1+4.2)×费率 6 税金 (1+2+3+4+5)×费率 (1+2+3+4+5)×费率 7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6 1+2+3+4+5+6





第五部分定额计价



说明

定额计价是以湖北省同意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人工表、材料费(含未计价材料)、机械费为基础,依据本定额计算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价差调整包括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的调整。人工价差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执行;材料价差是指市场材料价格与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材料取定价格之间的差价,材料市场价格按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认可的材料价格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进行确认;机械台班价差只调整机械台班中的燃动费。

包工不包料工程,、计时工按定额计算出的人工费的25%计取综合费用。费用包括组织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等。施工用的特殊工具,如手推车等,由发包人解决。综合费用中不包括税金。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外费用,承发包双方按签证办理竣工结算。以实物量形式签证的,按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列入直接工程费。以“元”表示的签证,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另有说明的除外。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统一基价表中的材料费进入直接工程费,按本定额的程序计取各项费用,以发包人确定的材料价格与定额中的材料取定价格计算价差;发包人供应的未计价材料应计入直接工程费,按本定额的程序计取费用。计算各项费用后,从工程造价中扣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费。

二次搬运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取。计入组织措施费用。





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的工程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4 1.1+1.2+1.3+1.4 1.1 人工费 ∑(人工费) 1.2 材料费 ∑(材料费) 1.3 机械使用费 ∑(机械费) 1.4 构件增值税 ∑(构件制作定额基价工程量)×税率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 2.1.1 人工费 ∑(人工费) 2.1.2 材料费 ∑(材料费) 2.1.3 机械费 ∑(机械费) 2.2 组织措施费 2.2.1+2.2.2 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2.1)×费率 (1.1+1.3+2.1.1+2.1.3)×费率 2.2.2 其他组织措施费 (1+2.1)×费率 (1.1+1.3+2.1.1+2.1.3)×费率 3 总包服务费 3.1+3.2+3.3 3.1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标的额×费率 3.2 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 标的额×费率 3.3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 标的额×费率 4 价差 4.1+4.2+4.3 4.1 人工价差 按规定计算 4.2 材料价差 ∑消耗量×(市场材料价格-定额取定价格) 4.3 机械价差 按规定计算 5 施工管理费 (1+2)×费率 (1.1+1.3+2.1.1+2.1.3)×费率 6 利润 (1+2+4)×费率 (1.1+1.3+2.1.1+2.1.3)×费率/(1+2+4)×费率 7 规费 (1+2+3+4+5+6)费率 (1.1+1.3+2.1.1+2.1.3)×费率 8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5+6+7 9 税金 8×费率 10 含税工程造价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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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cl22007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