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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概述
2013-11-05 | 阅:  转:  |  分享 
  
肺炎概述肺炎(pneumonia)是指终末气道、肺泡和肺间质的炎症,可由病原微生物、理化因素、免疫损伤、过敏及药物所致。细菌性肺炎是最常
见的肺炎,也是最常见的感染性疾病之一【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正常的呼吸道免疫防御机制(支气管内黏液一纤毛运载系统、肺泡巨噬细
胞等细胞防御的完整性等)使气管隆凸以下的呼吸道保持无菌。是否发生肺炎决定于两个因素:病原体和宿主因素。如果病原体数量多,毒力强和(
或)宿主呼吸道局部和全身免疫防御系统损害,即可发生肺炎。病原体可通过下列途径引起肺炎:①空气吸人;②血行播散;③邻近感染部
位蔓延;④上呼吸道定植菌的误吸。【分类】肺炎可按解剖、病因或患病环境加以分类。(一)解剖分类1.大叶性(肺泡性)肺炎
病原体先在肺泡引起炎症,经肺泡间孔(Cohn孔)向其他肺泡扩散,致使部分肺段或整个肺段、肺叶发生炎症改变。2.小叶性(支气管性
)肺炎病原体经支气管人侵,引起细支气管、终末细支气管及肺泡的炎症3.间质性肺炎以肺间质为主的炎症,可由细菌、支原体、衣
原体、病毒或肺孢子菌等引起。(二)病因分类1.细菌性肺炎如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克雷伯杆菌、
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等。2.非典型病原体所致肺炎如军团菌、支原体和衣原体等。3.病毒性肺炎如冠状病毒、腺病毒
、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麻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等。4.肺真菌病如白念珠菌、曲霉菌、隐球菌、肺孢子菌等。5.
其他病原体所致肺炎如立克次体(如Q热立克次体)、弓形虫(如鼠弓形虫)、寄生虫(如肺包虫、肺吸虫、肺血吸虫)等。6.理化因素所
致的肺炎如放射性损伤引起的放射性肺炎,胃酸吸人引起的化学性肺炎,或对吸入或内源性脂类物质产生炎症反应的类脂性肺炎等。(三)患
病环境分类1.社区获得性肺炎(communityacquiredpneumonia,CAP)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炎
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人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2.医院获得性肺炎(hospitalacquiredp
neumonia,HAP)亦称医院内肺炎(nosocomialpneumonia),是指患者入院时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于人
院48小时后在医院(包括老年护理院、康复院等)内发生的肺炎。HAP还包括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eritilatorassocia
tedpneumonia,VAP)和卫生保健相关性肺炎(healthcareassociatedpneumonia,HCAP
)【临床表现】细菌性肺炎的症状变化较大,可轻可重,决定于病原体和宿主的状态。常见症状为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症状加重,并出
现脓性痰或血痰,伴或不伴胸痛。肺炎病变范围大者可有呼吸困难,呼吸窘迫。大多数患者有发热。早期肺部体征无明显异常,重症者可有呼吸频率
增快,鼻翼扇动,发绀。肺实变时有典型的体征,如叩诊浊音、语颤增强和支气管呼吸音等,也可闻及湿性啰音。并发胸腔积液者,患侧胸部叩诊浊
音,语颤减弱,呼吸音减弱。【诊断与鉴别诊断】肺炎的诊断程序包括:(一)确定肺炎诊断(二)评估严重程度(三)确定病原体
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主要标准:①需要有创机械通气;②感染性休克需要血管收缩剂治疗。次要标准:①呼吸频率≥30次/分;②氧合指数
(PaO2/FiO2)≤250;③多肺叶浸润;④意识障碍/定向障碍;⑤氮质血症(BUN≥20mg/dL);⑥白细胞减少(WBC<4
.0×109/L);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10.0×109/L);⑧低体温(T<36℃);⑨低血压,需要强力的液体复苏。符合1项主
要标准或3项次要标准以上者可诊断为重症肺炎,考虑收人ICU治疗。如果肺炎患者需要通气支持(急性呼吸衰竭、气体交换严重障碍伴高碳酸
血症或持续低氧血症)、循环支持(血流动力学障碍、外周低灌注)和需要加强监护和治疗(肺炎引起的脓毒症或基础疾病所致的其他器官功能障碍
)可认为重症肺炎【治疗】抗感染治疗是肺炎治疗的最主要环节。细菌性肺炎的治疗包括经验性治疗和针对病原体治疗。重症肺炎的治疗
首先应选择广谱的强力抗菌药物,并应足量、联合用药。因为初始经验性治疗不足或不合理,或而后根据病原学结果调整抗菌药物,其病死率均明显
高于初始治疗正确者。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常用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醋类或氟喹诺酮类;青霉素过敏者用氟喹诺酮类和氨曲南。医院获得性
肺炎可用氟喹诺酮类或氨基糖昔类联合抗假单胞菌的β-内酰胺类、广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碳青霉烯类的任何一种,必要时可联合万古
霉素、替考拉宁或利奈唑胺。肺炎的抗菌药物治疗应尽早进行,一旦怀疑为肺炎即马上给予首剂抗菌药物。病情稳定后可从静脉途径转为口服治疗
。肺炎抗菌药物疗程至少5天,大多数患者需要7~10天或更长疗程,如体温正常48~72小时,无肺炎任何一项临床不稳定征象可停用抗菌药
物。肺炎临床稳定标准为:①T≤37.8℃;②心率≤100次/分;③呼吸频率≤24次/分;④血压:收缩压≥90mmHg;⑤呼吸室内空
气条件下动脉血氧饱和度≥9O%或PaO2≥60mmHg;⑥能够口服进食;⑦精神状态正常。抗菌药物治疗后48~72小时应对病情进行
评价,治疗有效表现体温下降、症状改善、临床状态稳定、白细胞逐渐降低或恢复正常,而X线胸片病灶吸收较迟。如72小时后症状无改善,其原
因可能有:①药物未能覆盖致病菌,或细菌耐药,②特殊病原体感染如结核分枝杆菌、真菌、病毒等。③出现并发症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如
免疫抑制)。④非感染性疾病误诊为肺炎。⑤药物热。需仔细分析,作必要的检查,进行相应处理。【预防】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减少危险因素如吸烟、酗酒。年龄大于65岁者可注射流感疫苗。对年龄大于65岁或不足65岁,但有心血管、肺疾病、糖尿病、酗酒、肝硬化和免疫抑制者(如HIV感染、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受者等)可注射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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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医学文摘拾...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