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练文武弓马之道。
制止群饮佚游。
背法度辈不可藏匿于领地.
各大名小名及诸给人,各养士卒,有人告其为叛逆杀人犯,应速逐出。
自今以后国人不得交他国,以本藩秘事告之于他藩或以他藩秘事告之于本藩。
大名居城,虽为修补,亦当呈报,又不许擅建新城。
邻国有结党者应早报告。
不可私缔婚姻,以姻成党者,是奸谋之源。
诸大名参觐定例,不得二十骑以上集体行进。
衣裳之品,不可混杂。
什人不可乘舆。
诸国诸侍应节俭,耽溺于女色,耽于赌博,亡国之源也。
国主应选贤任能,国有善人则其国殷盛,国无善人其国必亡。
诸国主及领主不可有私争,平日须加谨慎。
不得造五百石以上大船。
不得设关所、津宿。
严禁耶稣教,惩罚不孝之人。
万事奉行江户之法度,各藩一体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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