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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作业证1
2013-11-29 | 阅:  转:  |  分享 
  
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定义和范围

1.1.1?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1.2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禁火区的动火作业,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动火作业指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烧、烤、煨管线、炒沙子、铁锺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使用雷管等进行爆破作业。1.2动火作业分级1.2.1特殊动火作业生产厂区范围内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作业各车间生产区域内所有管线及管线相连的设备的动火;1.2.2一级动火作业防火堤内及周边10米之内的动火;化验室、仓库内的动火作业。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区域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范围内的动火。变电室内的动火作业。在未拆除的易燃设备,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后的动火作业。1.2.3二级火作业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当各类级非明火作业用火点处在该区域时按级用火处理);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节假日期间要进行升级(由原先的二级作业变为一级作业,级作业变为作业)。火作业审查合格后,级作业基层单位负责人级火作业由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审批。人员落实“”中的安全措施,安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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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JXH-JL-11-18-1NO:

作业单位 动火人 动火地点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时间 年月日时分 采样地点 分析数据() 分析人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动火部位

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审人 动火审人 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选项√ 1 系统未彻底隔绝 用盲板彻底隔绝 2 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 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合格 3 周围15m内或下方有易燃物 清除易燃物 4 现场通风不好 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 5 风力5级以上 不可避免时升级管理 6 高处作业 系安全带,办高处作业证 7 高处作业火花四溅 采取围接措施 8 塔、油罐、容器等设备内动火 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必须先在设备外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后方可进入设备。 9 动火人和监火人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

动火现场无消防灭火措施 选择配备:灭火器()台;砂子()公斤、铁锹()把;自来水管()根;蒸汽管()根;石棉布()块 11 电气焊工具不安全 检查电气焊工具,确保安全可靠 12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5m 13 氧气瓶与乙炔瓶与动火点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10m 14 乙炔气瓶卧放使用 使用时必须直立摆放 15 氧气瓶、乙炔瓶在烈日下曝晒 夏季采取防晒措施 16 电焊回路接线不正确 回路线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管道、设备搭火 17 动火设备可能存在无法彻底置换的易燃物 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18 电缆沟动火 清除易燃物,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19 监火人离开 动火人停止作业 20 动火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监火人停止其作业 21 动火点周围出现危险品泄漏 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22 作业结束现场留有火种 清理火种(监火人落实) 23 现场有杂物 清理现场 24 其他 补充措施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JXH-JL-11-18-2NO:

作业单位 动火人 动火地点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时间 年月日时分 采样地点 分析数据() 分析人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动火部位

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审人 动火审人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选项√ 1 系统未彻底隔绝 用盲板彻底隔绝 2 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 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合格 3 周围15m内或下方有易燃物 清除易燃物 4 现场通风不好 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 5 风力5级以上 不可避免时升级管理 6 高处作业 系安全带,办高处作业证 7 高处作业火花四溅 采取围接措施 8 塔、油罐、容器等设备内动火 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必须先在设备外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后方可进入设备。 9 动火人和监火人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

动火现场无消防灭火措施 选择配备:灭火器()台;砂子()公斤、铁锹()把;自来水管()根;蒸汽管()根;石棉布()块 11 电气焊工具不安全 检查电气焊工具,确保安全可靠 12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5m 13 氧气瓶与乙炔瓶与动火点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10m 14 乙炔气瓶卧放使用 使用时必须直立摆放 15 氧气瓶、乙炔瓶在烈日下曝晒 夏季采取防晒措施 16 电焊回路接线不正确 回路线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管道、设备搭火 17 动火设备可能存在无法彻底置换的易燃物 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18 电缆沟动火 清除易燃物,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19 监火人离开 动火人停止作业 20 动火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监火人停止其作业 21 动火点周围出现危险品泄漏 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22 作业结束现场留有火种 清理火种(监火人落实) 23 现场有杂物 清理现场 24 其他 补充措施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JXH-JL-11-18-3NO:

作业单位 动火人 动火地点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时间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采样地点 分析数据() 分析人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动火部位

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审人 动火审人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选项√ 1 系统未彻底隔绝 用盲板彻底隔绝 2 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 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合格 3 周围15m内或下方有易燃物 清除易燃物 4 现场通风不好 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 5 风力5级以上 不可避免时升级管理 6 高处作业 系安全带,办高处作业证 7 高处作业火花四溅 采取围接措施 8 塔、油罐、容器等设备内动火 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必须先在设备外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后方可进入设备。 9 动火人和监火人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

动火现场无消防灭火措施 选择配备:灭火器()台;砂子()公斤、铁锹()把;自来水管()根;蒸汽管()根;石棉布()块 11 电气焊工具不安全 检查电气焊工具,确保安全可靠 12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5m 13 氧气瓶与乙炔瓶与动火点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10m 14 乙炔气瓶卧放使用 使用时必须直立摆放 15 氧气瓶、乙炔瓶在烈日下曝晒 夏季采取防晒措施 16 电焊回路接线不正确 回路线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管道、设备搭火 17 动火设备可能存在无法彻底置换的易燃物 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18 电缆沟动火 清除易燃物,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19 监火人离开 动火人停止作业 20 动火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监火人停止其作业 21 动火点周围出现危险品泄漏 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22 作业结束现场留有火种 清理火种(监火人落实) 23 现场有杂物 清理现场 24 其他 补充措施 2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术语及范围

2.1.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1.2坠落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2.1.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是指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2.1.4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2.1.5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2.1.6登高作业管理规定适用于作业?高处作业分级

一般GB/T3608的规定。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3.1.6《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2.3.1.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2.3.1.8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2.3.1.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2.3.1.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2.3.1.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2.3.1.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2.3.1.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2.3.1.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2.3.1.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3.1.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2.3.1.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2.3.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2.3.2.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3.2.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2.3.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2.3.2.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特种作业操作证1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2.4.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安全部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2.4.3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4.4作业人员向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2.4.5《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2.4.6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 作业类别 作业单位 作业人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 监护人职责 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全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 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时分 作业单位

审批(一级) 安全员:

负责人:年月日时分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审批 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时分 特殊高处

作业审批 值班厂级领导:

年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人 签字:



年月日时分



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打√ 1 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好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不合要求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 作业人员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4 安全帽不合格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5 未带安全带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6 上下时手中持物(工具、材料、零件等)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工具等装入工具袋 7 监护不足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 8 在危险品生产、贮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 事先与作业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取得联系,且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B.空气呼吸器 9 登高工具不符合要求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10 带电高处作业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11 通讯不畅 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2 其他 补充措施 9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9.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9.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生产区域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9.3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9.3.1厂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审批后,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工值班室申请接线作业。

9.3.2厂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初审签字,由安全部批准,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工值班室申请接线作业。

9.3.3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处室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安全部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工值班室申请接线作业。

9.3.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电工值班室留存,第二联由电气车间安全员留存备查。

9.4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9.4.1对临时用电管理,由电气车间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9.4.2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9.4.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电气车间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9.5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9.5.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9.5.2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9.5.3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9.5.4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

9.5.5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9.5.6在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9.5.7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9.5.8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9.5.9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电气车间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9.5.10《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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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证

编号: No: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用电地点 电压(V) 用电原因 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引出地点 作业人员 电工证号 作业单位负责人 用电单位负责人 作业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用电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风险及措施 执行第条 临时用电线路路径图







风险及措施编制人 风险及措施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时间 防火部门 月日时分 生产部门 月日时分 安全部门 月日时分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违章作业 ①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 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③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 ④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2

电缆损坏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0.7米。 3 配电盘、配电箱短路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4 防止设施损坏 ①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 ②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 5 防止火灾爆炸 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 6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7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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