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印章、设备等)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和统一管理公司的资质、印章、办公设备,特特定本规定
证件(印章、设备等)种类
1.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生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商标证、取水证等。
1.2企业荣誉证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邯郸市早餐工程定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知名品牌。
1.3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1.4公司印章:公章
1.5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A4纸、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
证件(印章、设备等)保管
2.1必须建立企业登记台账。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企业证件(印章、设备等)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2.3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场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证件(印章、设备等)使用
3.1建立企业证书(印章、设备等)使用登记簿。
3.2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在企业证书使用簿上进行登记。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证书复印件注明有效期限。任何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均需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总经办才予以办理。
3.3有关业务部门借用证件参加年检完毕后,必须交回总经办。证件管理人员负有收回证件之责,如证件未及时收回,给企业造成损失由其负责。
3.4印章的借用、借出:由借章部门在印章使用簿上进行登记。如需借出,均需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总经办才予以办理。
3.5设备的使用、借用、借出:由使用人在设备使用溥上进行登记。
责任罚则
4.1未能及时年检造成后果的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年检费用和损失费用(如罚款等)。
4.2违反第2条第2.3款者,承担全部损失费用
4.3各种证件如发生丢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和损失费用。
4.4各种证件未按时收回,除责成管理人员收加外,酌情扣处部分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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