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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作品著作权登记合同-07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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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作品着作权登记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方: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刘芳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北辰西路69号峻峰华亭A座902(100029)
联系人:
吕春华
电话:
010-58773108-139
传真:
010-58773107
电子邮件:
info@infopatent.net
甲方因办理作品着作权登记一事,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作品着作权登记、代理业务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见作品着作权代理委托书
三、资料真实性
甲方必须如实陈述情况,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诚信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退费
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如因乙方未尽职责,导致申请失败,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所有已交费用。
六、作品登记清单及联系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的以下作品办理作品着作权登记:
作品名称:
甲方联系人:邮编:
委托协议和证书邮寄地址:
七、费用
作品登记官费300元,代理费用800元,共1100元。该费用包括代理申请作品着作权登记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银行信息:
户名: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辰西路分理处
帐号:819816025408091001
?八、作业时限
乙方承诺及时办理作品着作权登记业务,按照法定期间将国家版权局《作品着作权登记证书》交付甲方。时限为:自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以上期限不包括资料补正期限。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条款的变更
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经对方同意。
十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着作权代理委托书
POWEROFATTORNEYFORCOPYRIGHTAPPLICATION
我/我公司,是的公民/法人。现委托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有关我/我们的如下作品着作权之自愿登记备案事宜:
I/We,acitizenof/acorporationorganizedandexistingunderthelawsof
herebyentrustLeaderPatent&TrademarkFirmtoactasmy/ouragentfortheregistrationoftheworksbelowrelatingtomy/ourcopyright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作品/制品名称(NameoftheWork/Product):
□文字作品
writtenworks
□音像作品
Audioandvideoworks
□影视作品
Cinematographicworks
□摄影作品
photographicworks
□美术作品
fineartworks
□计算机软件
computersoftware
□其它作品
otherworksrelatedthereto
□其他事项
othermatters
□TheChinesetranslationofmy/ournameis
□I/weauthorizeLecomeIntellectualPropertyAgentLTD.tomakeChinesetranslationofmy/ourname.
申请人名称
NameofApplicant
申请人地址
Address
代表人签字
Nameoftherepresentative
(signatureandtypewriting)日期/(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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