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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一批至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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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

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

厅,卫生厅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

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

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

治工作的开展,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食

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

一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

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联系人:卫生部监督局黄高平、谢立伟

联系电话:010-68792040、010-68792821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

(代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第一批)

为配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开展,有针对性地

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对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进行

有效监督管理,特提出部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

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

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理

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当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增补相关信息,适时予以通报。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

考以下原则:

一、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

二、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

三、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

四、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

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

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附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



号名称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的

主要食品类



可能的主要

作用

检测方法

1吊白块

次硫酸钠

甲醛

腐竹、粉丝、

面粉、竹笋

增白、保鲜、

增加口感、

防腐

GB/T21126-2007小麦粉

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

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

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

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

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

〔2001〕159号)附件2食

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

定方法

2苏丹红苏丹红I辣椒粉着色

GB/T19681-2005食品中

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

效液相色谱法

3

王金黄、块



碱性橙II腐皮着色

4

蛋白精、三

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

虚高蛋白含



GB/T22388-2008原料乳

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

方法

GB/T22400-2008原料乳

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

色谱法

5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

凉粉、凉皮、

面条、饺子



增筋



号名称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的

主要食品类



可能的主要

作用

检测方法

6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保鲜

7玫瑰红B罗丹明B调味品着色

8美术绿铅铬绿茶叶着色

9碱性嫩黄豆制品着色

10酸性橙卤制熟食着色

11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

等干水产品

改善外观和

质地

SC/T3025-2006水产品中

甲醛的测定

12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

等干水产品

改善外观和

质地



13一氧化碳水产品改善色泽

14硫化钠味精

15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

椒、蜜饯、

银耳

漂白、防腐



16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

粉、熟肉制

品等

着色



17罂粟壳火锅



表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食品类别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或行为检测方法

1渍菜(泡菜等)

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超量

或超范围(诱惑红、日落黄等)使用。

GB/T5009.35-2003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5009.141-2003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食品类别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或行为检测方法

2

水果冻、蛋白

冻类

着色剂、防腐剂的超量或超范围使用,

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的超量使用。



3腌菜

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

甜蜜素等)超量或超范围使用。



4面点、月饼

馅中乳化剂的超量使用(蔗糖脂肪酸

酯等),或超范围使用(乙酰化单甘

脂肪酸酯等);防腐剂,违规使用着

色剂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5面条、饺子皮面粉处理剂超量

6糕点

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

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超

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

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超量使用

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超

量使用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GB/T5009.182-2003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7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

8油条

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过量,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



9肉制品和卤制

熟食

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

易出现超过使用量和成品中的残留

量超过标准问题

GB/T5009.33-2003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

的测定

10小麦粉违规使用二氧化钛、超量使用过氧化

苯甲酰、硫酸铝钾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

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局,

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

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

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规定,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专家委员

会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经专项整治领导

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新的违

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请继续向专项整治专家委员会提出。

联系人:薛毅

联系电话:010-68792821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

2: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doc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九年二月四日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

序号名称

主要

成分

可能添加的主

要食品类别

可能的主

要作用

检测方法

1

皮革水解



皮革水解蛋白

乳与乳制品

含乳饮料

增加蛋白

质含量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

(-)-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

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

所提供。

联系方式:Wkzhong@21cn.com)

2溴酸钾溴酸钾小麦粉增筋

GB/T20188-2006小麦粉中溴酸盐

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3

β-内酰

胺酶

(金玉兰

酶制剂)

β-内酰胺酶乳与乳制品

掩蔽

抗生素

液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

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联系方式:Wkzhong@21cn.com)

4

富马酸二

甲酯

富马酸

二甲酯

糕点

防腐

防虫

气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



附件2

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GC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粮食、糕点、水果等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本方法的检测限(LOD)为:25mg/kg,最低检出浓度为25ug/m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原理

样品中富马酸二甲酯(DMF)经提取净化后,用附氢火焰离子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进行

分离测定,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试剂和材料

4.1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4.2氯仿

4.3无水硫酸钠。

4.4中性氧化铝(层析用60-80目)。

4.5标准溶液贮备液:0.1g富马酸二甲酯(含量99.9%),用少量氯仿溶解,转移到100ml

容量瓶中,用氯仿稀释至刻度,该标准溶液含富马酸二甲酯1mg/ml。

4.6标准溶液使用液:分别吸取标准溶液5、10、15、20、25、3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

氯仿稀释至刻度,富马酸二甲酯浓度分别为50、100、150、200、250、300ug/ml。

5仪器与设备

5.1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检测器

5.2匀浆机。

5.3粉碎机。

6分析步骤

6.1样品制备

6.1.1粮食、糕点、及含水分少低脂类的固体食品

称取5.0g或10.0g粉碎样品,置于250ml具塞三角烧瓶中,加30ml氯仿,振摇30min,

用定性滤纸过滤,取10ml滤液,吹入氮气使浓缩至1ml,备用。

6.1.2含脂肪较多的样品

称取粉碎样品10.0g,加中性氧化铝5-10g(视脂肪多少而定),以下按6.1.1“加30ml

氯仿…”起,依法操作。

6.1.3水果类

将水果去皮,切成碎片,加等量蒸馏水于匀浆机中匀浆后,称取20.0g匀浆液(相当于

10g样品),加氯仿30ml,振摇30min,用定性滤纸过滤于125ml分液漏斗中,待分层后,

用无水硫酸钠过滤,取滤液10ml,吹入氮气浓缩至1ml,待测。

6.2测定

6.2.1色谱参考条件

6.2.1.1色谱柱:玻璃柱(内径3mm,长2m),内装涂以2%OV-101和6%OV-210混合固定

液的60-80目ChromosorbW.AWDMCS(HP);

6.2.1.2气流速度:氮气50ml/min;空气500ml/min;氢气35ml/min;。

6.2.1.3温度:气化室及检测器200℃,柱温155℃。.

6.2.1.4进样量:1μL。

6.2.2测定

注入1uL标准系列中各浓度标准使用液于气相色谱仪中,测得不同浓度富马酸二甲酯

的峰高,以浓度为横坐标,相应的峰高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同时注射一定体积样品

溶液,测得峰高与标准曲线比较定量。

6.2.3阳性样品的确证

按照上述条件测定试样和标准工作溶液,如果试样中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工作

溶液一致(变化范围在±2.5%之内)

条件许可可以通过GC—MS定性

6.2.4空白实验

除不称取样品外,均按上述测定条件和步骤进行。

6.2.5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7.结果计算

样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按照下式计算:

5

2

1

43

VVVm

VVAX

××

××=

X:样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mg/kg

A:测定样品液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ug/ml

V1:浓缩用样品提取液体积,ml

V2:样品氯仿提取液总体积,ml

V3:样品浓缩后的体积,ml

V4:标准溶液进样体积,ul

V5:样品溶液进样体积,ul

m:样品重量,g

7.相关技术参数

方法最低检出限:25mg/kg。回收率在88.9%~94.2%范围内,其相对标准偏差在4.32

%~9.07%的范围内。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

品添加剂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

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

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规定,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及国务院部署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专家委员会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

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三批)》,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三批)

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三批)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

(代章)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三批)



号名称

主要

成分

可能添加的

主要食品类



可能的主要

作用检测方法

1废弃食用油脂食用油脂掺假无

2工业用矿物油陈化大米改善外观

3工业明胶冰淇淋、肉皮冻等改善形状、掺假无

4工业酒精勾兑假酒降低成本无

5敌敌畏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驱虫

GBT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

残留的测定

6毛发水酱油等掺假无

7工业用乙酸游离矿酸勾兑食醋调节酸度

GB/T5009.41-2003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

析方法



附件2

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三批)





易滥用的添加

剂品种

可能添加的主要食

品类别检测方法

1滑石粉小麦粉GB21913-2008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2硫酸亚铁臭豆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整顿办函〔2010〕50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

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

17号)的规定,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全国食品安

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专家组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

单(第四批)》,并对前三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

依照执行。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

2.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

3.对前三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卫生部办公厅代章)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

序号名称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或存

在的

食品种类

添加目的涉及环节检测方法

1β-兴奋剂类药物

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

莱克多巴胺等

猪肉、牛羊肉

及肝脏等



提高瘦肉率养殖

GB-T22286-2008动物源性食品

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

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硝基呋喃类药物

呋喃唑酮、呋

喃它酮、呋喃

西林、呋喃妥



猪肉、禽肉、

动物性水产品



抗感染养殖

GB/T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

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

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

谱法

3玉米赤霉醇玉米赤霉醇牛羊肉及肝脏、牛奶促进生长养殖

GB/T21982-2008动物源食品中

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α-

玉米赤霉烯醇、β-玉米赤霉烯醇、

玉米赤霉酮和赤霉烯酮残留量检

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4抗生素残渣万古霉素猪肉抗感染养殖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万古霉素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5镇静剂

氯丙嗪

安定

猪肉镇静,催眠,减少能耗养殖、运输

参考GB/T20763-2006猪肾和肌

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

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

甲苯噻嗪、阿扎哌垄阿扎哌醇、

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

谱-串联质谱法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

安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6荧光增白物质

双孢蘑菇、金

针菇、白灵菇、

面粉

增白加工、流通

蘑菇样品可通过照射进行定性检



面粉样品无检测方法

7工业氯化镁氯化镁木耳增加重量加工、流通无

8磷化铝磷化铝木耳防腐加工、流通无

9馅料原料漂白剂二氧化硫脲焙烤食品漂白加工、餐饮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10酸性橙II黄鱼增色流通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II的

测定方法

(说明: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

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

色素)

11抗生素

磺胺类、喹诺

酮类、氯霉素、

四环素、β-

内酰胺类

生食水产品杀菌防腐餐饮

GBT21316-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

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21312-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

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22338-2008动物源性食品

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21317-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

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

相色谱法

SN/T2127-2008进出口动物源

性食品中β-内酰胺类药物残留

检测方法,微生物抑制法

12喹诺酮类喹诺酮类麻辣烫类食品杀菌防腐餐饮无,需要研制麻辣烫类食品中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方法

13水玻璃硅酸钠面制品增加韧性餐饮无

14孔雀石绿孔雀石绿鱼类抗感染养殖、流通

GB20361-2006水产品中孔雀石绿

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

相色谱荧光检测法(建议研制水

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

测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5乌洛托品六亚甲基四胺腐竹、米线等防腐加工无,需要研制食品中六亚甲基四胺的测定方法

附件2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

序号名称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或存在的

食品种类

添加目的涉及环节检测方法

1山梨酸山梨酸乳制品(除干酪外)防腐加工

GB/T21703-2008

《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

测定方法》

2纳他霉素纳他霉素乳制品(除干酪外)防腐加工参照GB/T21915-2008《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方法》

3硫酸铜硫酸铜蔬菜干制品掩盖伪劣产品加工无

附件3对前三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序号名称主要成分

对主要产品类别等的修改

内容

备注

1工业用火碱工业用火碱

1.增加“生鲜乳”

2.可能的主要作用:增加

“防腐”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

一批)”第12条

2甜味剂甜蜜素增加“酒类”(配制酒除外)“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4条

3甜味剂安赛蜜增加“酒类”“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4条

4工业硫磺SO2增加“龙眼、胡萝卜、姜等”“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15条

5铝膨松剂

硫酸铝钾

硫酸铝铵

增加“面制品和膨化食品”“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6条

6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将“水产品”改为“金枪鱼、三文鱼”“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13条

7着色剂

胭脂红、柠檬

黄、诱惑红、

日落黄等

增加“葡萄酒”“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1条

8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增加“腌肉料和嫩肉粉类产品”“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9条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

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

整顿办函〔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规

定,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我办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

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并对前四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

充、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2.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3.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卫生部办公厅代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序号名称主要成分可能添加或存在的食品种类添加目的检测方法可能涉及的环节

1五氯酚钠五氯酚钠河蟹灭螺、清除野杂鱼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C/T3030-2006)养殖

2喹乙醇喹乙醇水产养殖饲料促生长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

-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

测定液相色谱法(SC/T3019-2004)

养殖

3碱性黄硫代黄素大黄鱼染色无流通

4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嘧啶叉烧肉类防腐

GB/T20759-2006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

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

谱法

餐饮

5敌百虫敌百虫腌制食品防腐

目前没有检测食品中敌百虫的国家标

准方法,可参照《SN0125-92出口肉及

肉制品中敌百虫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生产加工

附件2

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

序号食品添加剂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主要用途检测方法可能涉及

的环节

1胭脂红鲜瘦肉增色GB/T5009.35-2003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生产加工、

流通

2柠檬黄大黄鱼、小黄鱼染色GB/T5009.35-2003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流通

3焦亚硫酸钠陈粮、米粉等漂白、防

腐、保鲜

GB/T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



流通、餐饮

4亚硫酸钠烤鱼片、冷冻虾、烤虾、鱼干、鱿鱼

丝、蟹肉、鱼糜等

防腐、漂白GB/T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



流通、餐饮





附件3

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序号名称主要成分对主要产品类别等的修改内容备注

1皮革水解物皮革水解蛋白将“皮革水解物”修改为“革皮水解物”;

将“检测方法”适应范围限定为“仅适应于生鲜

乳、纯牛奶、奶粉”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第

1条

2甲醛甲醛“产品类别”中增加“血豆腐”“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

11条

3苏丹红苏丹红“产品类别”中增加“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

辣味调味品)”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

2条

4罂粟壳吗啡、那可丁、可待

因、罂粟碱

“产品类别”中增加“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

17条

5氯霉素氯霉素“产品类别”中增加“肉制品、猪肠衣、蜂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第

11条

6酸性橙II“产品类别”中增加“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

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第

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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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农业A执法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