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古字:训诂常识
训诂,即用通俗的词汇、话语解读古书中
的古字和古语。为什么要训诂?古代的文字总
量很小,加上造字在称名方面特别细腻繁复,
常用字较少,次常用字更少。殷商甲骨文,据
殷墟出土甲骨整理,单字4000多个,考释出
1500余字,今天仍用的1200多字。经历了殷
周钟鼎文,西周大篆,至秦朝“书同文”,以
小篆统一文字,其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收
9353字(重文1163个)。南朝顾野王《玉篇》
收16917字;宋朝
官修《类篇》收
31319字;清朝《康
熙字典》收47035
字;当代《汉语大
词典》收54678
字。
古代常用字少,就少不了利用原字引申新
义,借字造字标示新义。训诂,也就是还原古
文本意,即合情合理地把一字解释为另一字,
另一词,另一语,使得文句得到合情合理的解
读。
字典是还原古读的工具书。许慎,把前人
造字方法归纳为“六书”,即“象形、指事、
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训诂,未出其左。
⑴象形字,描画物形,见形知义,例如“日”
“月”画圆为日,画弯为月,加点表示日月皆
有阴影。《楚竹易·豫》,上
为半明半暗之日,象形;下为木。
木上明日曰杲,昏日曰暝,故训
为“暝”字。
⑵指事字,抽象绘形,察形指义。例如“上、
下”,以视平线为准分别指示上下。《楚竹易·大
畜》:下为木,上从分岔,可训义为“岔路”。
⑶会意字,比类合体,组新见义。例如“武、
信”,止戈为武,人言为信。《楚
竹易·复、艮》:上为,为
古烹字;下为羊。烹羊相待,可
训为“诚”。
⑷形声字,形声合体,见形思义。例如“江、
河”。较古的形声字,其声旁或发生变音,如
江。有的形声字,声旁能音义皆见,如“潮、
汐”。《帛易·晋》“溍”,形旁晋,音义并见,
可训为“涨”“漫”。
⑸转注字,同意分形,细微别义。例如“老、
考”,年长曰老,寿高曰考。又如“顶”与“颠”,
物之上曰顶,上之极曰颠。
⑹假借字,无字借体,循意新指。假借而
习以为常,便成多义字,例如“令”“长”。假
借往往有借无还。一曰假借后另造本字,曰古
今字。例如“自”,本义为鼻子,自认常指鼻
子,故借为反身代词,借为自(自己),又造
鼻字。《帛易·萃》洎,从水从自(鼻),训为
“涕”。又如“北”,本义为二人
相背,方向之北无字,中国居北
半球,面南而向,背靠之向为北;
故借为北,故另造背。《帛易·艮》
北,故训为“背”。《帛易·既济》冬,训为“终”
亦如此,冬为岁末。二曰假借后原义生疏,喧
宾夺主。例如《帛易·屯》汲,为古“泣”字,
后借为汲水。“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
《汉书·扬雄传》,“汲汲然”(《礼记·问丧》),
仍用原义。
⑺异造字,依照造字规范所
造新字,与其常见字义同形异。
一曰基本规范的形声异造字。例
如:《帛易》悔,皆为上下结构
“”。《帛易·蒙》,井,音义,训为“刑”。
《井》篇帛本“垪”、竹本“缾”,皆为“瓶”
之异造字。二曰形体与常见字差异很大的异造
字。《帛易·键》,区别于“翡”,羽毛在上,
飞也。《帛易·键》,从鱼龠声,鱼跃。
⑻另造字。所造字,常
见字乃至字书中没有,大多
依循造字规律,可以据形索
音义。楚竹书《》篇,篇
目用“”,篇中用“”。
此字训读,大多参照王本《易》,训为“涣”,
其实不然。,从睿从爰从廾。睿、爰、廾,
皆为古字,三字形声,古有定论。睿:异形虽
多,仍以睿为本字,有深明之义。爰:基本义
为引,虚化义为于,引申义而有易换,此基本
义后作“援”,用于声旁有“媛”“瑗”等。廾:
字根字,从双手,竦手貌,双手摆弄之义,犹
如排球中双手撑球之状,“拱”接近本义。三
合一为“”,当训为“范”,示范之义。篇中
“”省去“廾”。
⑼隶定古字。先秦
所用甲骨文、钟鼎文、
籀文(大篆)为描画文
字,秦一统文字,改用小篆,使汉字走向笔划
文字。所以,早期描画性的造字,需要用笔划
文字确定,通常用小篆之后完全笔划化的隶书
来书写,故称“隶定”。
隶定,是一门很深的
文字学功课。《阜易·离》
,应隶定为“昃”。
《帛易·井》,字形如“”,
象形,故李学勤隶定为“改”。
《楚竹易·恒》,原隶为“”,侯乃
峰认为月形当为爪,故隶定为“”,便可训
为揪心形于面,憂也。
《离》帛易“昔”、
汉简易“”,应为“”。
,从。,上为羊
角两叠,丨为持,即芈本字。
⑽训诂尽量不搞破读。破读,即根据上古
声韵,同韵部或邻韵部的字,可以相互转注、
假借,如:钉者顶也。而且古人如此训字之水
平,远远超出了今人的想象。“破读”用于解
字,乃最不得已的办法。读先秦古籍,根据上
下文乃至全篇,揣度用字的意义指向,特别重
要。
⑾句逗尽量读懂原文。汉语言是古老的形
义文字,单独成字,顺序成文,先秦“出版”
皆简刻帛书,未有标点。汉代方有“句”“逗”。
先秦文字古简,一字多义,一字多用,加之秦
“书同文”之前,各地字音字形有差异,故读
先秦古本原文,句逗便成门槛。句逗一般规律
好循,若寓意过深过曲,则需把握原作主旨,
方可断句准确。功夫全在文字之外。
例如《晋》(帛本《溍》):
“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
贞吝。”
晋说谋进取,溍说抗洪
水,最后到了“晋(溍)其角,维用伐邑”的
地步,应该怎么办?“厉吉无咎”这三种判断,
表达了三种态度和认识,“厉”是对“晋角伐
邑”的认识,“吉”是对有这种认识的评判,
“无咎”是对这样思考问题所作的评价。当然,
也可以把“厉”“吉”“无咎”理解为对“晋角
伐邑”的三种考虑。“贞吝”则是对整个谋划
所作“吝”的结论。
于是,这七个字的句逗就是“厉吉无
咎贞吝”,标点也就容易了,进而对内容
的理解也更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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