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镇朝阳小学师德标兵方案
为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师德标兵典型,进一步弘扬师德风范,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范围:
朝阳学校全体教师。
二、评选名额:1名
三、评选条件:
师德标兵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师德标兵的具体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严谨治学
①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具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②工作严谨勤奋,甘于奉献,廉洁从教,师生评价好;
③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④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工作精益求精,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2、为人师表情操高尚
①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②注重个人修养,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谈谦逊文雅,待人热情真诚;
③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3、教书育人事迹突出
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在学生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予以关怀;
②关心学生学风建设,严格育人管理,善于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敢于批评一切不良现象;
③立足本职岗位,潜心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效果好,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
①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②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
③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造成不良后果。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有违师德形象的。
3、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
5、由于教师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
6、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的。
五、评选程序
1、依据红寺堡镇朝阳小学全体教职工考核方案,对考核前两名的人员确定为候选人,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表决。
2、根据表决结果由学校校委会审议、确定人选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确无异议后,学校报红寺堡镇中心学校表彰与奖励。
红寺堡镇朝阳小学
2014年4月28日
红寺堡镇朝阳小学“师德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照
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庭住址 邮编 家庭电话 手机
推
荐
理
由 简历 个人简要事迹 (300字)
曾
获
荣
誉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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