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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改造期间安全协议
2014-05-24 | 阅:  转:  |  分享 
  
校安改造期间安全协议

各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应教育进入危险区的危害性:如可能扎伤、跌伤、砸伤等安全隐患;

各教师应严格禁止本班学生进入施工区及建筑垃圾区(校内硬化地面以外为施工区,放建筑垃圾的地方均为危险区);

班主任全权负责本班学生全天的安全,任课老师做好配合,任课老师完全负责自己上课铃响到下节课上课铃响期间的安全(任课老师的课节班主任不承担主要责任);

按上级作息时间规定,班主任应合理强调学生的到校时间;避免学生在校而无班主任负责的现象出现;

各教师应禁止学生携带刀具、棍棒及可能致人伤害的器具入校,并定期排查、没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对学生以器具伤害他人的现象负责并承担责任;同时禁止学生在校期间追逐、撵打;

学生事故责任认定处理以本协议和开学我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为准。

教师签字:









龙潭镇某学校

201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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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刘军义999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