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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和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2014-06-11 | 阅:  转:  |  分享 
  
2014年天和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共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根据市、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文件精神,决定建立天和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天和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成及工作职责

本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由镇交安办、镇综治办、镇安监办、城管所、建管所、村(居)委、辖区内派出所、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组成,由镇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组织召集人,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交安办,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落实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事项:

1.联席会议工作职责???⑴根据上级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确定年度本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⑵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交通安全责任,制定落实各项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检查整改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⑶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干部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干部,交通安全管理干部需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⑷协调解决单位及涉及多个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文明创建活动。

⑸分析研究本辖区内交通安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落实。

⑹总结年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工作经验,总结、评选、表彰交通安全先进集体与个人。

2.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⑴联席会议为双月例会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例会,议定交通安全具体工作事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必要时指定相关单位派员列席会议。

⑵监督管理制度。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能,指导督促辖区单位落实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并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责任人。

⑶专报制度和通报制度。镇联席会议每半年向区联席会议报告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每两月向镇联席会议报告辖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级及时报告情况,并在工作例会上作出通报,同时剖析事故成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工作要求

1.天和镇联席会议制度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辖区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单位建立相应组织、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日常的议事日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并根据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考评之中。

2.促进信息沟通与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的相关文件,成员单位、成员名册、联系方式、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建立规范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推进本镇“平安畅通区县”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准,为本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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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重庆刀刀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