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1-50)
2014-07-06 | 阅:  转:  |  分享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1)

附带说一说,古人名字连着说的时候,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10]。例如孟明(字)视(名)、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纥(名),等等。

古人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11]。试以《论语》为例。孔子自称为丘,这是谦称。孔子对弟子称名,例如:求,尔何如?(《论语·先进》)赤,尔何如?(同上)弟子自称也称名,例如:由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同上)弟子当着老师称呼其他弟子也称名,例如: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记录《论语》的人对孔门弟子一般都称字,例如:颜渊、季路侍。(《论语·公冶长》)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论语·先进》)只有对曾子称子不称字,对有若也有一次称子不称字,所以有人推想《论语》是曾子和有若的门人所记的。直到后代称名、称字基本上还是依照这个标准。

后人通常用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陆机字士衡,鲍照字明远,等等。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别字)。别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三个字以上的别号,例如葛洪自号抱朴子,陶潜自号五柳先生,苏轼自号东坡居士;第二类是两个字的别号,例如王安石字介甫,别号半山,陆游字务观,别号放翁。两个字的别号和字在应用上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甚至不大称字,反而以称号为常(如陆放翁)。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候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苏东坡。

后来有人以为称字称号还不够尊敬,于是称官爵,称地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

这种称呼,可以至很长很长。现代研究,把这种现象称做"称呼铺张"。并认为:在看似繁缛的表面下,实际上有一种"仪式样"的效果,在社会的方方面面贯彻这种"仪式样",惠而不费地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斯谓之"礼"。而且,是"礼文明"的精神内核的显现。

此外,唐代诗文还常常见到以排行相称,或以排行和官职连称,例如白居易被称为白二十二,李绅被称为李二十侍郎。唐代女子也有被称为廿几娘的。这种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长幼次序来排算的,并不是同父所生的兄弟排行,这是值得注意的。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据说谥号是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其实,这往往是虚伪的,不符合事实的。但是一个人有了谥,就等于在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别名了。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2)

谥法是给予谥号的标准。谥号是固定的一些字,这些字被赋予特定的涵义,用来指称死者的美德、恶德等。谥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表扬的,例如:经纬天地曰文布义行刚曰景威强睿德曰武柔质慈民曰惠圣闻周达曰昭圣善闻周曰宣行义悦民曰元安民立政曰成布纲治纪曰平照临四方曰明辟土服远曰桓聪明睿智曰献温柔好乐曰康布德执义曰穆2.批评的,例如:乱而不损曰灵[12]好内远礼曰炀杀戮无辜曰厉3.同情的,例如:恭仁短折曰哀在国遭忧曰愍慈仁短折曰怀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也有用两三个字的,例如:周平王郑武公齐桓公秦穆公魏安厘王赵孝成王贞惠文子后世谥号除皇帝外,大多用两个字,例如:宣成侯(霍光)忠武侯(诸葛亮)文忠公(欧阳修)武穆王(岳飞)此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门人所加的谥号。例如东汉时陈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谥为文范先生;晋代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号靖节徵士;宋代张载死后,门人谥号明诚夫子。

封建皇帝在谥号前面还有庙号。从汉代起,每个朝代的第一个皇帝一般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则称为太宗、世宗等等[13]。举例来说,汉高祖的全号是太祖高皇帝,汉文帝的全号是太宗孝文皇帝[14],汉武帝的全号是世宗孝武皇帝,魏文帝的全号是世祖文皇帝,隋文帝的全号是高祖文皇帝,等等。

从唐代起,皇帝还有尊号,这是生前奉上的[15]。例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号为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尊号可以上好几次,都是尊崇褒美之词,实际上是阿谀奉承[16]。也有死后上尊号的,例如唐高宗死后,到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上尊号为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这种死后所加的尊号也可以说是谥号,这样,谥号的字数就加多了。

这个看似简单的现象给我们传递出下面的信息:正是这时(中唐,具体而言是中宗、武后乃至玄宗一朝)华夏文明发生了一场非常深刻的变革。中唐以前的贵族性社会结束了,此后是漫长的庶族社会时期。最高统治者皇帝不再是贵族集团的一员,而是成了高高在上,手握绝对权力-至少在理论上如此-的人间之神。像魏晋时期那样能够强有力地钳制皇权的门阀制度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有谁会为了避免贵族集团的反对呼声,而举行一幕幕"禅让"的仪式了。谁拥有了帝位,谁就拥有了绝对的权力,谁就成了神,成了主宰。

唐以前对殁世的皇帝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不称庙号;唐以后由于谥号加长,不便称呼,所以改称庙号(如唐玄宗、宋太祖)。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3)

年号,是封建皇帝纪年的名号。年号是从汉武帝开始有的,汉武帝即位的一年(公元前140年)称为建元元年,第二年称为建元二年,等等。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例如汉武帝曾经改元为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征和[17]等。明清两代的皇帝基本不改元,因此有可能用年号来称谓皇帝,例如明世宗被称为嘉靖皇帝,清高宗被称为乾隆皇帝,等等。

皇帝在位时,改元是有其政治意义的,一次改元往往代表着一次政治斗争。改元是皇帝用来向臣子表明其进行政治变革决心已定的手段。改元越频繁的时期,就是政治斗争越激烈的时期,也就是权力集中相对较弱的时期。明清两代的"一帝一年号"现象,本身就说明了此时国家权力高度地集中到了皇帝手中,皇帝再也不用靠"改元"向臣子表明其进行政治变革的决心了。

最后简单地谈谈避讳的问题。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上的若干混乱。试举一些例子:汉高祖名邦,"邦"改为"国"。《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作"何必去父母之国"。

汉文帝名恒,"恒"改为"常"。恒山被改为常山。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为"代"或改为"系","民"改为"人"。"三世"称为"三代",《世本》改称《系本》,柳宗元《捕蛇者说》把"民风"写成"人风"。

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烨"改为"煜"。我们读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时应该注意,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

以上是避君讳的例子。此外,文人还避家讳。例如: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

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文章改"序"作"引",苏轼为人作序又改用"叙"字。

上古不讳嫌名。所谓嫌名是指和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音近似的字。例如汉和帝名肇,"肇""兆"同音,由于不讳嫌名,所以不改变"京兆"字。三国以后渐渐避嫌名了,隋文帝的父亲名忠,因为"忠""中"同音,所以连带避"中"字,"中"改为"内",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就是讳嫌名的例子。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4)

由于避讳,甚至改变别人的名或姓。汉文帝名恒,春秋时的田恒被改称田常;汉景帝名启,微子启被改称微子开;汉武帝名彻,蒯彻被改称蒯通;汉明帝名庄,庄助被改称严助。刘知几著《史通》,后人因避唐玄宗李隆基讳(基几同音),改为刘子玄所著(子玄是刘知几的字)。到了清代,为了避清圣祖讳,又恢复刘知几著,但是当提到刘子玄的时候,则改称刘子元,地名官名等也有不少由于避讳而改变的,这里不一一举例了。

以上说的是避讳改字,至于避讳缺笔,则是到唐代才有的。例如避唐太宗李世民讳,"世"字作"";避宋真宗赵恒讳,"恒"字作"";避清世宗讳,"胤"字作"";避清宣宗讳,"宁"字作"";避孔子讳,"丘"字作"",等等。

现代的人类社会学研究认为,避讳是一种"仪式样"的社会稳定机制。它对社会所起的作用非常复杂,至少可以举出以下几点:

一、有近乎于今天注册一个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有公司犯重之作用。

二、行避讳是对被避讳者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心理认可。尤其是避家讳,可以说纯粹是出于自愿。这种心理认可保证了固有秩序的稳定性。

三、在每一次行避讳之时,都是对社会固有秩序的一次巩固与加强。

总之,历史学家建议我们,应该从当时人、当时社会的角度出发,多考虑那些当时社会的现象中合理性的一面,而不应以一种"现代人的傲慢",率意批评否定。

注释:

[1]谥号,下文就要讲到。

[2]此从旧说。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原姓》篇认为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

[3]参看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姓氏"条则认为"盖三代以前,姓与氏分;汉魏以后,姓与氏合"。

[4]见《铸公》。

[5]见《仲》,中即仲字。

[6]见《鲁大宰原父盘》。

[7]见《应侯簋》。

[8]见《鲁生鼎》。

[9]见《帛女鬲》。

[10]汉代以后,也可以名在前,字在后。例如《汉书》卷七十二有唐林(名)子高(字)、唐尊(名)伯高(字);又王安石《游褒禅山记》有萧君圭(名)君玉(字)等。

[11]称字不是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不称名也不称字。例如孔子,在《论语》二十篇中只有《子张》篇称孔子为仲尼。

[12]"灵"是无道昏君的谥号,所谓"乱而不损",只是带着隐讳的说法。晋灵公不君,所以谥为灵公。

[13]嗣君也有称世祖、太祖的,这有别的原因,这里没有必要叙述。又,汉代不是每个皇帝都有庙号的,要"有功""有德"的才被称为"祖""宗"。南北朝时称"宗"已滥,到唐代就无帝不"宗"了。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5)

[14]汉惠帝以后一律加一个"孝"字,算是谥号的一部分。

[15]尊号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见司马光《司马文正集》二十六,《请不受尊号札子》。

[16]帝后也有尊号,后来称为徽号。例如清代同治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曰慈禧。徽号可以每逢庆典累加,所以那拉氏的徽号积累有慈禧等十六个字。

[17]有人说征和当作延和,形近而误。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

周公制礼作乐为此后的中国文化定下了"礼乐文明"的基调。《礼经正义序》: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昌于天下,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

这当然不是说周公之前便没有礼乐。礼乐早已有之。周公制礼作乐是对夏、殷礼乐加以损益,从而改变了礼乐的性质和社会功能。这样一来,有周一代的文化呈现出了与殷商文化不同的特质,中国从此走出了原始信仰,走上了非宗教的人文道路。

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一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近些年来,随着大量地下文献的出土,尤其是江陵张家山两批汉律竹简的出土,一些传统的说法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著名学者李学勤说:"我老劝人不要急于讨论什么"隶臣妾",最好稍微等一下。因为我们的材料太多了,如果你说错了的话,马上没法办。张家山简数量很大……涉及各种不同的情况,各种不同的对象,以及亲属的关系,非常非常细。"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6)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1],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2]。《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在这里,我们不妨把《论语》里记载的孔子对小人与君子的对比、分类罗列如下:

在行事原则上: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在待人上: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在立身上: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在心态上: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在操守上: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

可见,孔子思想的本意是:君子应居于上位,无德者(小人)应居于下位。孔子想把社会中人与人的统治和被统治关系,建立在他认为更合理的道德关系上。这套理论在后世所起的作用主要不是粉饰现实的不合理;相反,却是批判小人在高位,而道德高洁者受小人欺凌的不合理现实的武器。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7)

二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中国历代人口登记中的丁数,是今天了解古代人口时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于是,如何理解"丁"的实质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官方的定义是:丁是16岁到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这一简单的,但是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的定义流行了很长时间。现在,何炳棣先生的研究改变了这一看法。何先生指出,"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这样,我们就不会再为《保宁府志》中当地丁数为"15232.16894604丁",《邛州志》中某年增丁"七升八合一勺九撮"等记载大惑不解了。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3]。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后结发加笄。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冠礼是与婚礼、丧祭礼、朝聘礼、射乡礼并重的五项大礼之一。

具体而言,则正如《礼记·昏义》所言:夫礼,始于冠,本于昏(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郑玄进一步解释道:"始,犹根也;本,犹干也。"这五种礼,反映了当时个人、家庭、宗族、国家政治、社会交往的全部。

三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娣相从,这统称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8)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嫁娶》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4]。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5],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婚姻在任何时代都是件大事,上古之时尤其如此。"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而且,古人认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上古时代,部落众多,宗法严格,两姓之间,往往通过婚姻关系而相结好。但是两姓之间文化不尽相同,所以要经过培训,以期婚后能和谐地共同生活。《礼记·昏义》:

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

如实地记载了当时的风尚。

四丧葬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9)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招魂"原是民间的一种习俗,世界各地均有盛行,我国亦不例外。《周易》中有归魂卦,《楚辞》录有《招魂》篇,可知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魂是可以"归"的。

魂虽可"归"却不能自"归",所以需要"招",《楚辞·招魂》有"工祝招君"、"乃下招曰"等语,可知《招魂》、《大招》等篇本即楚地流传用以招魂的巫辞,再经屈原、宋玉等人润色而成文的。长沙马王堆墓出土的帛画,帷幕上挂着谷璧玉璜,正是《招魂》篇中"挂曲琼些……结琦璜些"的绘画记载,对我们了解当时"招魂"的实际方法帮助不小。

又,据饶宗颐先生考察,今天在苏门答腊的Baffaks山区生活的土人招魂的词句,居然全与《楚辞》中"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意思完全相同,亦可见此风俗流行之广。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6]。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贵族出葬时还有许多排场,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绋是拉柩车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挽歌起源甚早,据说最初时是挽柩者所唱之歌,但很早就被移至别处而作他用。《左传·哀公十一年》: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陈子行命其徒含玉。

含玉是葬礼,表示必死之决心,那么,《虞殡》当然也就是"送葬歌曲"(杜预语)了。

至于《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四·孝顺皇帝上》:大将军商大会宾客,燕于雒水;酒阑,继以《薤露》之歌。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0)

挽歌更成了娱宾的节目。而文人亦学作挽歌,上文中提及的陶潜《挽歌诗》三首,早已成为千古之名篇。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过,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在棺木外加以外棺(椁)以保护棺木的习俗一直保存了下来,并被佛教徒们移植到了保护释迦牟尼的灵骨一事上,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佛祖释迦牟尼灵骨时,金、银、八宝之棺椁,内外竟多达八层之多,足见当时佛教徒对此事之重视。

至于孔鲤无椁一案,《论语》原文如下:

颜渊死,颜路(颜渊的父亲)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孔子的儿子)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

相关的记载还有: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子)曰:"有恸乎?"

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即颜渊)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这些围绕颜渊之死的记载共成一聚,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孔子处理问题的尺度--礼。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礼当贫富有宜,颜渊贫而门人欲厚葬之,故子曰不可。

二、同是拒绝厚葬的请求,面对丧子之颜路时态度要和缓,面对"门人二三子",态度要严峻。

三、在丧礼中,椁并不重要,当视其财力之大小而为之,反对不顾一切的厚葬。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献花(0)
+1
(本文系雨林修养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