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征求意见稿)
2014-07-15 | 阅:  转:  |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Wetlimestone/limegypsumdesulfurizationprojecttechnicalspecification

forironandsteelindustrysinteringfluegas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附件2





I

目次

前言.......................................................................................................................................................II?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3?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3?

5总体要求..............................................................................................................................................4?

6工艺设计..............................................................................................................................................6?

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1?

8检测与过程控制................................................................................................................................12?

9主要辅助工程....................................................................................................................................13?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6?

11施工与验收......................................................................................................................................17?

12运行与维护......................................................................................................................................18?

附录A(资料性附录)烧结机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流程图...............................................20?

附录B(资料性附录)烧结机烟气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流程图....................................................21?

附录C(资料性附录)建、构筑物重力荷载代表值计算.................................................................22?

附录D(资料性附录)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23?

附录E(资料性附录)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24?











II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规范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

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永清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烧结机采用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

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80m

2

及以上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建设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钢铁烧结机面积小于180m

2

的烟气脱硫及球团烟气脱硫工程,采用湿式石灰石/石

灰-石膏法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345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241.1橡胶衬里第一部分:设备防腐衬里

GB18241.4橡胶衬里第四部分:烟气脱硫衬里

GB2866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40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5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

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35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

GB50414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T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817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T20801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

CJ34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DL/T504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21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HG20538衬塑钢管和管件

HG21501衬胶钢管和管件

HG/T20678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

HG/T21633玻璃钢管和管件

JB4710钢制塔式容器

JB/T10989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除雾器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烧结机烟气sinteringfluegas

指铁粉矿等含铁原料及添加的熔剂和固体燃料在烧结过程中由主抽风机抽出的含

有颗粒物、SO

2

等多种污染物质的废气。

3.2脱硫装置desulphurizationequipment

指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脱除烟气中SO

2

的装置。

3.3吸收剂absorbent

指脱硫工艺中用于脱除SO

2

等污染物质的反应剂。常用的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

工艺吸收剂为石灰石(CaCO

3

)、生石灰(CaO)。

3.4吸收塔absorber

指脱硫装置中脱除烟气中SO

2

等污染物质的反应装置。

3.5副产物by-product

指脱硫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SO

2

等污染物质反应后生成的物质。

3.6脱硫废水desulfurizationwastewater

指脱硫工艺中产生的含有重金属、可溶性盐等杂质的酸性废水。

3.7脱硫效率desulfurizationefficiency

指由脱硫装置脱除的SO

2

量与未经脱硫前烟气中所含SO

2

量的百分比,按式(1)计

算:

脱硫效率=

11

2211



×

C

QCQC?×

×100%(1)

C

1

-脱硫前烟气中SO

2

浓度,mg/m

3

(标态,干基);

Q

1

-脱硫前烟气流量,m

3

/h(标态,干基);

C

2

-脱硫后烟气中SO

2

浓度,mg/m

3

(标态,干基);

Q

2

-脱硫后烟气流量,m

3

/h(标态,干基)。

3.8增压风机boosterfan

为克服脱硫装置产生的烟气阻力新增加的风机。

3.9氧化风机oxidationfan

为浆液提供氧化空气用于将吸收生成的亚硫酸钙氧化生成硫酸钙的风机。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

4.1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量

4.1.1新建烧结机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量应以烧结机的设计工况流量为依据,并按当地气

压、温度等因素核算为标态烟气流量。

4.1.2已建烧结机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量应按实测烟气量为依据并考虑10%的余量。

4.2脱硫装置入口污染物浓度

4.2.1烧结机烟气SO

2

浓度应根据实测数据或物料平衡数据进行确定。

4.2.2脱硫装置入口烟气中SO

2

质量流量可根据式(2)估算:

Mso

2

=2×K×(R×S

r

+F×S

f

)/100(2)

式中:

M

SO2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中的SO

2

质量流量,kg/h;

K—原料、燃料在烧结过程中硫的转化率,一般取0.8~0.85;

R—烧结过程中原料的加入量,kg/h;

F—烧结过程中燃料的加入量,kg/h;

S

r

—烧结过程中原料的平均含硫量,%;

S

F

—烧结过程中燃料的平均含硫量,%。

4.2.3原料及燃料的平均含硫量应充分考虑原料矿的来源及燃料的变化趋势。

4.2.4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颗粒物浓度应达到GB28662的要求。

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烧结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定及清洁生产要求,从生产工艺源

头削减污染负荷,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并减少排放。

5.1.2烧结烟气脱硫工程应遵循“三同时”制度。脱硫技术方案和设备、材料的选择应

依据全厂规划及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安全的设备。

5.1.3脱硫装置出口烟气中SO

2

浓度应符合GB28662规定的限值,且应满足环境影响评

价批复文件要求。

5.1.4脱硫装置应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装设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系统。

5.1.5脱硫废水应优先回用。剩余部分经处理后,直接排放时应达到GB13456和地方标

准要求;排入厂内其他污水处理装置时,应符合污水处理装置的纳管要求。

5.1.6脱硫副产物处置宜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当暂无综合利用条件时,其处理处置应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





5

5.1.7脱硫装置的设计、建设,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绿化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噪

声和振动控制的设计应符合GBJ87和GB50040的规定,厂界噪声应满足GB12348的要

求。

5.2脱硫装置构成

5.2.1脱硫装置涉及的范围包括从主抽风机出口烟道到排放烟囱的所有工艺系统、公用

系统和辅助系统等。

5.2.2工艺系统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剂制备与供应系统、吸收系统、氧化空气系统、副

产物处理系统、事故排空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5.2.3公用系统包括蒸汽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工艺水系统。

5.2.4辅助系统包括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建(构)筑物、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

给排水、消防等系统。

5.3总平面布置

5.3.1一般规定

5.3.1.1脱硫装置的总体布置应根据场地地质、地形、气象条件,满足工艺流程顺畅、物

料输送短捷、方便施工和维护检修的原则,并符合GB50414、GBJ22的规定。

5.3.1.2脱硫装置应靠近烧结烟气排放点布置,在生产、操作和环境条件许可时,宜露天

集中布置。

5.3.1.3对最冷月平均气温在-10℃以下地区,所有转动设备宜室内布置;吸收塔下部应

采用封闭式布置并采取保温措施;事故浆液箱室外布置时应采取保温伴热措施。

5.3.1.4吸收剂卸料及储存设施宜靠近主要运输通道,避开人流较大的区域布置。

5.3.1.5吸收剂制备设施、脱硫副产品处理设施宜紧邻吸收塔布置。

5.3.1.6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宜紧邻副产物处理设施布置,并有利于废水处理达标后与烧结

装置统筹回用或排放。

5.3.1.7石膏贮存设施宜紧邻石膏脱水设施布置,并有顺畅的汽车运输通道。

5.3.2总图运输

5.3.2.1总图运输设计应符合烧结装置总体规划要求,并根据生产流程及使用功能的要求

合理布置建(构)筑物。

5.3.2.2脱硫装置道路设计,应保证脱硫装置的物料运输便捷、消防通道畅通、维护检

修方便,并满足场地排水的要求。

5.3.2.3石灰石粉或石灰粉运输汽车应选择自卸密封罐车,石灰石块或石灰块及石膏运





6

输汽车宜选择自卸车。

5.3.2.4吸收剂及脱硫副产物的汽车运输装卸停车位路段纵坡宜为平坡。布置有困难

时,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5%。装卸位应留有足够的会车、回转场地,并按行车路面要

求进行硬化处理。

5.3.3管线布置

5.3.3.1管线布置应短捷、顺直、集中,管线与建筑物及道路宜平行布置,干管宜靠近主

要用户或支管多的一侧布置。

5.3.3.2除雨水下水道和生活污水下水道外,脱硫装置的管线宜采用综合架空方式敷设。

5.3.3.3管廊上的管线采用多层集中布置时,含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宜布置在下层,公用

工程管道、电缆桥架宜布置在上层。

5.3.3.4电缆敷设应避免与腐蚀性介质接触,宜架空或采取防腐措施埋地敷设。

6工艺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脱硫装置设计应与烧结机负荷变化相匹配。

6.1.2新建烧结机的主抽风机选型时宜同步考虑脱硫装置阻力。

6.1.3脱硫装置设计的脱硫效率应根据GB28662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排放限

值综合确定,但最低不得小于90%。

6.1.4利用原有烟囱排烟时,应考虑脱硫装置产生的湿烟气对原有烟囱的影响,采用吸

收塔顶直排烟囱时,塔顶直排烟囱的设计、建造、改造应符合安全、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6.1.5应考虑烟气中氯化氢(HCl)、氟化氢(HF)等其他污染物对脱硫装置的影响。

6.2工艺流程

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的典型工艺流程示意图见图1,详细工艺流程图

参见附录A和附录B。





















7



净烟气

工艺水





压缩空气



石膏浆液

烧结烟气自主抽风机

脱硫废水



氧化风机





吸收剂



事故浆液及排空浆液





6.3烟气系统

6.3.1脱硫装置入口烟道挡板门应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6.3.2采用带密封风的挡板门时,挡板门密封风压力应高于烟气压力500Pa,挡板门密封

风温度应大于烟气中水露点温度,密封风加热器入口风温应选用最冷月平均温度,挡板

门密封风设计温升应不小于80℃。

6.3.3靠近挡板门应设置供检修维护的平台和扶梯,平台设计荷载不应小于4kN/m

2



6.3.4烟道内烟气流速设计应不大于15m/s,烟道强度设计宜满足DL/T5121规定。

6.3.5吸收塔前烟气入口烟道应设置烟气降温设施,并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6.3.6脱硫增压风机宜设在吸收塔前的入口烟道上,1台吸收塔宜配置1台增压风机。

6.3.7增压风机的风量应为烧结机最大负荷工况下的烟气量,且不得小于烧结机正常运

行最高排烟温度时的烟气量;增压风机的压升应为脱硫装置在烧结机最大负荷工况下并

考虑10℃温度裕量下脱硫装置烟气阻力的120%。

6.3.8在烟道上需要设置膨胀节时,膨胀节的设计压力为所在烟道设计正压/负压再加上

至少1000Pa余量的压力。膨胀节宜选用非金属材质并合理设置排水措施。

6.4吸收剂制备与供应系统

6.4.1吸收剂应优先选用石灰石。根据吸收剂的性能,按如下要求选择吸收剂制备工艺:

图1烧结机烟气脱硫工艺流程示意图



烟气系统



吸收系统

事故排空系统

副产物处理

系统

脱硫废水

处理系统

回用或排放

吸收剂制备

与供应系统

副产物

工艺水

系统

氧化空气

系统

压缩空气

系统





8

a)选择石灰石粉作为吸收剂时,石灰石粉中CaCO

3

含量宜≥90%,细度应至少满足

250目90%过筛率;选择石灰粉作为吸收剂时,石灰粉中CaO含量宜≥75%,细度应至

少满足180目90%过筛率。满足以上要求的石灰石/石灰粉可加水搅拌制成浆液。

b)选择粒径<20mm的块状石灰石作为吸收剂时,宜经湿式球磨机磨成细度应至

少满足250目90%过筛率的石灰石粉,加水搅拌制成石灰石浆液。

c)从市场购买粒径≥20mm的块状石灰石作为吸收剂时,经破碎和干式球磨机磨制

成细度应至少满足250目90%过筛率的石灰石粉,加水搅拌制成石灰石浆液。

6.4.2吸收剂制备系统宜按两套或多套吸收塔合用一套设置。

6.4.3吸收剂制备系统的出力应按设计工况下石灰石/石灰消耗量的150%选择。

6.4.4石灰石/石灰仓的容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确定,一般应不小于设计工况下3d的石

灰石/石灰耗量。采用石灰石/石灰粉时,仓底部应设置气体流化装置。

6.4.5采用湿式球磨机制浆工艺时,石灰石浆液箱容量宜满足设计工况下6~10h的石灰

石浆液消耗量;采用石灰石/石灰粉配浆工艺时,石灰石/石灰浆液箱容量宜不小于设计

工况下2h的石灰石/石灰浆液消耗量。

6.4.6每台球磨机应配备一个石灰石浆液循环箱,每个石灰石浆液循环箱应设置两台石

灰石浆液循环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石灰石浆液循环泵入口应设置滤网,出口管道

宜采用回流设置。

6.4.7浆液管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对管道系统的腐蚀与磨损。管道内介质流速

的选择既要避免浆液沉淀,同时又要使管道的磨损和压力损失尽可能小。

6.4.8浆液管道上的开关阀宜选用蝶阀,调节阀宜采用陶瓷球阀。阀门的通径宜与管道

通径一致。

6.4.9浆液管道上应设排空和停运冲洗设施。

6.4.10吸收剂制备系统应控制二次扬尘污染。石灰石/石灰卸、储存系统宜选用袋式除尘

器防止粉尘污染。除尘效果应达到GBZ2.1、GBZ2.2要求。

6.5吸收系统

6.5.1吸收塔的型式应因地制宜选用,一般宜采用喷淋吸收塔。

6.5.2吸收塔内烟气流速宜小于3.6m/s。

6.5.3在吸收塔烟气入口上部设置浆液喷淋层,喷淋层数不得少于3层,层间距宜≥1.8m。

最上层喷淋层宜布置单向喷嘴,其余各层宜布置双向喷嘴。每层喷淋层应配置1台循环

泵,必要时考虑备用。





9

6.5.4当采用石灰石作吸收剂时,液气比不宜小于10L/Nm

3

,pH宜控制在5.5~5.8;当采

用石灰作吸收剂时,液气比不宜小于6L/Nm

3

,pH宜控制在5.5~6.5。

6.5.5浆液密度宜控制在1080~1200kg/m

3

之间,钙硫摩尔比不应高于1.03。

6.5.6吸收塔衬里设计应考虑足够的防磨损、防腐蚀厚度,在吸收塔底部浆液池冲刷区和

中上部的喷淋冲刷区应适当增加抗浆液冲刷磨损厚度。

6.5.7吸收塔顶部应设置三级除雾器,第1级宜采用管式除雾器,第2级和第3级宜采

用屋脊式除雾器或平板式除雾器。采用平板式除雾器时,其性能应满足JB/T10989要求。

6.5.8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中的雾滴浓度应不大于75mg/m

3

。除雾器应

设置自动水冲洗系统。

6.5.9吸收塔宜优先采用自立式直排烟囱,其出口烟气流速不宜超过12m/s。

6.5.10自立式直排烟囱的最低高度应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选取,但最低不得小于

70m。烟囱的钢塔架及拉索设计应符合GB50135的有关规定。

6.5.11吸收塔应设置供操作、检修、维护的平台和扶梯,平台设计荷载不应小于4kN/m

2



平台宽度不小于1.2m。

6.5.12吸收塔内与喷嘴相连的浆液管道应能够检修维护,强度设计时不应小于500N/m

2

的检修荷载。

6.5.13除雾器应考虑检修维护措施,除雾器支撑梁的设计荷载应考虑不小于1kN/m

2



检修荷载。

6.5.14吸收塔浆液池应设置侧进式搅拌器搅拌或脉冲悬浮搅拌设施。当采用侧进式搅拌

器搅拌时,其比功率宜不小于0.08kW/m

3

。当采用脉冲悬浮搅拌时,其脉冲悬浮浆液量

宜不小于8.5m

3

/m

2

·h。

6.6氧化空气系统

6.6.1采用氧化空气喷枪氧化时,氧硫摩尔比宜≥2;采用氧化空气分布管氧化时,氧硫

摩尔比宜≥2.8。

6.6.2氧化风机出口管宜设置喷淋增湿降温设施,氧化空气入塔前的气温应低于吸收塔

浆液池浆液温度。

6.6.3当氧化风机计算容量小于6000m

3

/h时,每个吸收塔应设置2台全容量氧化风机,

其中1台备用;如设计成多台时,宜考虑使用同型号氧化风机,其中至少应考虑1台备

用。当氧化风机计算容量大于6000m

3

/h时,宜设置多台氧化风机,其中至少应考虑1

台备用。





10

6.7事故排空系统

6.7.1脱硫装置应设置事故浆液池(箱)。当多套脱硫装置采用相同的脱硫工艺时,宜合

用一套事故排空系统。

6.7.2事故浆液池(箱)的容量应满足吸收塔故障时浆液池(箱)排空或检修排空的要

求。

6.7.3事故浆液池(箱)应设置浆液回送设施,宜满足在8h内将事故浆液池(箱)储存

的浆液全部送回。

6.7.4事故浆液池(箱)应采取防腐措施并装设防浆液沉积装置。

6.8副产物处理系统

6.8.1脱硫副产物处理系统的设计应为副产物综合利用创造条件。

6.8.2副产物处理宜同步设旋流器与脱水机两级脱水设施。每个吸收塔宜设置一台浆液

旋流器。二级脱水装置宜优先选用真空皮带脱水机。

6.8.3真空皮带机脱水系统宜按两套或多套脱硫装置合用一套设置,真空皮带机一般不

少于两台。当只有一台烧结机时,可只设一台真空皮带机。

6.8.4真空皮带机脱水系统的出力应按设计工况下副产物产量的150%选择,且不应小于

满负荷下最大入口烟气SO

2

浓度时的副产物产量。

6.8.5脱硫副产物经两级脱水后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0%,副产物中CaSO

4

·2H

2

O含量宜

≥90%(干基),滤液应回用。

6.8.6副产物库容量应不小于3d的副产物产量,副产物库的净空高度应依据确保石膏运

输车辆能够通畅运输确定,且不应低于4.5m。

6.9工艺水系统

6.9.1脱硫工艺用水宜从烧结装置供水管网中就近引接。

6.9.2脱硫装置内应设置1个工艺水箱,其容量不小于1h耗水量。

6.9.3每个吸收塔宜单独配备工艺水泵和除雾器冲洗水泵,工艺水泵和除雾器冲洗水泵

应考虑备用。

6.10压缩空气系统

6.10.1压缩空气宜从烧结装置仪用压缩空气管网中就近引接。

6.10.2每套脱硫装置宜配置1个压缩空气罐,压缩空气罐的容量不得小于单套脱硫装置

15min压缩空气平均用量。

6.10.3压缩空气罐应按压力容器设计,并满足GB150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1

要求。

6.10.4压缩空气管道设计应满足GB/T20801要求。

6.11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6.11.1一般规定

6.11.1.1脱硫装置应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多套脱硫装置宜合设一套脱硫废水处理系

统。

6.11.1.2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能力应按脱硫废水设计值确定,并留有裕量,裕量宜

取25%。

6.11.1.3废水处理系统的箱(罐)应设有防止固体颗粒物沉积设施,管道应设置冲洗排

净设施。

6.11.1.4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污泥脱水设备,脱水后的泥饼宜送至固定处置地处置。

6.11.2废水处理工艺设计

6.11.2.1废水处理的工艺设计应包括去除重金属、COD及污泥脱水等过程。

6.11.2.2除重金属过程设置的中和箱、反应箱、絮凝箱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不少于30min,

浓缩澄清池(器)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不少于8h。

6.11.2.3去COD过程设置的出水缓冲箱水力停留时间应满足COD降解时间要求并配备

pH计。

6.11.2.4污泥脱水过程宜选择厢式或离心式脱水机,其总出力宜按日污泥量发生的小时

平均值设计。

6.11.3加药系统设计

6.11.3.1脱硫废水处理所需的药品量应根据脱硫废水的水量、水质,并结合物料平衡计

算或实际生产数据确定。

6.11.3.2药品的贮存量应根据药品消耗量、运输距离、供应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宜

按15d~30d的消耗量设计。

6.11.3.3加药系统应设置各类药品的计量设施。

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7.1主要工艺设备

7.1.1360m

2

及以上烧结机的脱硫增压风机宜采用静叶可调轴流风机或动叶可调轴流风

机,360m

2

以下烧结机的脱硫增压风机宜采用高效离心风机和静叶可调轴流风机。采用

离心风机时宜采用变频器调节。





12

7.1.2氧化风机宜选用罗茨、离心或螺杆式风机,同时配备降低噪声的设施。

7.1.3浆液循环泵宜选用大流量、低扬程、低转速的离心泵,其结构设计应方便就地拆

卸或维修。

7.2材料选择

7.2.1应本着经济、适用,满足脱硫工艺的原则,选择具有使用寿命较长和耐多元酸、氯

离子、浆液中固体颗粒磨蚀的材料。

7.2.2吸收塔筒体材料宜选用碳素钢,对碳素钢可能接触腐蚀性介质的表面,应根据不

同部位的实际工况,衬抗腐蚀性和耐磨性强的非金属材料。

7.2.3对于接触腐蚀性介质的特定部位,当采用碳钢衬非金属材料不能满足实际使用要

求时,应根据介质的腐蚀性和耐磨性,采用高镍基合金材料。

7.2.4吸收塔宜采用钢制衬里结构,并符合HG/T20678、JB4710要求。

7.2.5吸收塔内壁宜选用丁基橡胶、玻璃鳞片作为防腐耐磨衬层。衬层的材料选用满足

GB18241.1、GB18241.4要求,当条件允许时,也可选用高镍基合金板衬层作为防腐耐

磨层。

7.2.6吸收塔入口(入口烟气冷凝和浆液飞溅界面区)烟道,当采用碳钢制作时,烟道内

表面应贴衬不少于2mm的高镍基合金板,且贴衬投影长度不少于1500mm。

7.2.7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和排出泵可选用全合金、钢衬胶或工程陶瓷材料。

7.2.8吸收塔搅拌器宜选用耐腐抗磨的高镍基合金材料。

7.2.9固液分离设备与浆液接触的部件可选用合金钢、丁基橡胶、玻璃钢等材料。

7.2.10浆液管道宜选用衬胶、衬塑管道或玻璃钢管道。废水和污泥系统的管道宜采用碳

钢衬塑管道或衬胶管道。其中:

a)选用衬胶管道时,应符合HG21501要求;

b)选用衬塑管道时,应符合HG20538要求;

c)选用玻璃钢管道时,应符合HG/T21633要求。

7.2.11吸收塔除雾器宜采用工程塑料。

7.2.12浆液喷嘴宜采用碳化硅陶瓷。

8检测与过程控制

8.1一般规定

8.1.1脱硫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宜与烧结机的自动化控制水平相一致。

8.1.2脱硫装置应采用集中监控,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GB50174要求,应能在控制室完





13

成脱硫装置启动、正常运行工况的监视和调整、停机和事故处理。

8.1.3脱硫装置宜采用DCS或PLC控制系统,其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和处理(DAS)、模

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及联锁保护、脱硫装置变压器和脱硫电源系统监

控。控制器应采取冗余措施。

8.1.4用于控制和保护的重要过程信号,应采用双重或三重冗余设置。挡板门开/关到位

信号、脱硫装置原烟气温度、增压风机前原烟气压力应采用三重冗余设置;吸收塔pH

值、吸收塔液位应采用双重冗余设置。

8.1.5脱硫装置可单独设置工业电视监视系统,也可统一纳入烧结装置工业电视监视系

统中。在所有运行的高压用电设备、球磨机、皮带机等转动设备区域应设置电视监视点。

8.2自控检测

8.2.1石灰石/石灰粉仓料位测量宜采用雷达料位计。

8.2.2浆液箱、罐液位测量宜采用超声波液位计或雷达液位计,液位计应设有防罐内蒸

汽冷凝的措施。采用法兰式液位变送器测量液位时,应选择哈氏合金(HC)膜片,并

设有冲洗装置。

8.2.3液体流量测量宜采用电磁流量计,用于石灰石或石膏浆液流量测量的电磁流量计

电极应选用HC材质。氧化空气或压缩空气流量测量宜选用孔板流量计。

8.2.4烟气温度测量宜选用铠装耐磨型热电阻。

8.3自动控制电源

8.3.1脱硫装置220VAC自动控制电源应采用双电源供电,自动切换,其中一路应采用交

流不停电电源(UPS)。

8.3.2电动执行器宜采用380VAC或220VAC动力电源,配电柜(盘)应设置两路输入电

源,分别接自脱硫供电的低压母线的不同段。

8.4通信系统

8.4.1脱硫装置控制系统宜设置与烧结机控制系统进行信号交换的硬接线和通信接口。

当烧结机控制系统与脱硫控制系统不具备联网条件时,宜在烧结控制室内设不具备操作

权限的脱硫控制系统监视站。

8.4.2当烧结主装置有三级管理信息系统(L3)时,烟气脱硫分散控制系统宜设置相应

的通信接口。

9主要辅助工程

9.1电气系统





14

9.1.1脱硫装置电气系统宜在脱硫控制室控制,并纳入自动控制系统。

9.1.2脱硫装置高、低压用电电压等级应与烧结机主装置一致。

9.1.3脱硫装置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烧结机主装置一致。

9.1.4脱硫装置用高压工作电源宜直接从烧结机高压工作母线上引接;低压工作电源宜

单独设置脱硫低压变压器供电,并符合GB50053要求。

9.1.5脱硫装置用高压负荷应设高压母线段供电,并设置配电室,供配电系统设置应符

合GB50052要求。

9.1.6脱硫装置配电室应靠近脱硫装置用电负荷中心布置,宜设置独立的电度计量表。

9.1.7脱硫装置电缆设计应符合GB50217规定。

9.1.8直流系统的设置应符合DL/T5044的规定;宜设置直流系统向脱硫装置直流负荷供

电。

9.1.9交流不停电电源(UPS)宜采用静态逆变装置;宜单独设置UPS向脱硫装置不停电

负荷供电。

9.2建筑与结构

9.2.1脱硫装置建筑设计应根据工艺流程、使用要求、自然条件、建筑地形等因素进行

整体布局,同时应考虑与建筑物周边环境的协调,满足其功能要求。

9.2.2脱硫工程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50033、GB50057、

GB50222、GBZ1等要求。

9.2.3建(构)筑物的防腐设计应符合GB50046的规定。

9.2.4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按丙类考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

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并满足GB50011要求。计算地震作用时,建(构)筑物重力荷载

代表值应取恒载标准值和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计算参考附录C。

9.2.5建(构)构筑物采用钢结构时,应满足GB50017要求。

9.2.6作用在屋面、楼(地)面上的设备荷载和管道荷载(包括设备及管道的自重、设

备、管道及容器的填充物重)检修、施工安装时的荷载应按活荷载考虑,荷载取值应符

合GB50009的要求。

9.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9.3.1脱硫装置建(构)筑物应设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并应符合GB50019要求。

9.3.2脱硫装置建(构)筑物的采暖应与烧结装置建筑物一致。当厂区设有集中采暖系

统时,采暖热源宜由烧结装置集中采暖系统引接。脱硫装置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





15

度参考附录D。

9.3.3脱硫装置建(构)筑物应选用不易积尘、耐腐蚀的散热器供暖;散热器安装时,

室内不应有丝扣接头和阀门。当布置散热器有困难时,可设置暖风机供暖。

9.3.4配电室、变压器室不宜设水、汽采暖,当室温不满足设备运行要求时,宜设电采

暖。

9.3.5蓄电池室的采暖设施应采用防爆型。采暖设施与蓄电池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75m。

9.3.6脱硫装置的建(构)筑物宜采用自然通风,合理布置通风孔,避免气流短路和倒

流,减少气流死角。

9.3.7脱硫装置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工艺设备间、CEMS间应设置空气调节装置。空

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参考附录E。

9.3.8变压器室、配电室、蓄电池室宜设置通风装置去除余热。当通风去除余热不满足

要求时,宜设置降温设施,并应设置事故通风。

9.3.9脱硫装置电动机功率超过200kW的设备间宜设置通风装置去除余热。通风装置宜

选用耐腐蚀型。

9.4给排水

9.4.1脱硫装置给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014、GB50015要求。

9.4.2除满足GB50015要求外,生产给水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优先从就近烧结装置工业水管道引接至工艺水箱。

b)工艺给水系统的水量,应根据工艺系统的用水量和偶发事故的增加水量综合计

算后确定。

c)工艺给水中的氯离子浓度宜小于250mg/L;COD

Cr

宜小于280mg/L;BOD

5

宜小

于10mg/L;pH值应不小于6.5,宜不大于9.5;悬浮物宜小于100mg/L;转动机械轴承

冷却水中的硬度值宜小于250mg/L(以CaCO

3

计)。

9.4.3除满足GB50015要求外,生活给水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新建烧结装置中脱硫装置的生活给水系统应与主厂房统一设计。已建烧结装置

脱硫改造工程的生活给水宜从原有生活给水管网引出。

b)脱硫装置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宜采用35L/(人·班),其小时变化系数可按2.5

选取。

9.4.4除满足GB50015要求外,生活污水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a)根据污水管网接入井的位置确定脱硫装置是否单独设置化粪池。

b)生活污水宜接至主厂区生活污水管网。

c)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时应符合CJ343规定。

9.4.5除满足GB50014要求外,雨水系统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脱硫装置室外雨水管宜接至烧结装置室外雨水管网。

b)屋面雨水宜采用外排水系统;对最冷月平均温度低于-10℃的地区采用室内排水

时,排水管如果经过电气房间,经过处应采取全封闭型式。

9.4.6设计位于地震、湿陷性黄土、土滑、多年冻土以及其他特殊地区的脱硫装置的生活、

消防给水和排水工程时,应执行相关专门规范或规定。

9.5消防

9.5.1脱硫装置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符合GB50116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装

置应采用区域型报警系统,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主要消防设备联动。

9.5.2脱硫装置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宜从烧结装置消防给水系统引接。

9.5.3新建烧结装置中烟气脱硫装置的消防管网应与烧结装置统一设计,室外消火栓应

与烧结装置统一布置;已建烧结装置烟气脱硫改造工程中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应满足脱硫

装置的消防要求。

9.5.4脱硫装置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及其耐火等级和室内外消火栓的设计应执

行GB50414的规定。

9.5.5灭火器的设置还应满足GB50414、GB50140的规定。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1劳动安全

10.1.1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0.1.2对脱硫装置内的高温设备和管道应按GB/T4272、GB/T8175要求设置绝热层,防

止生产操作时人员烫伤。

10.1.3脱硫装置建筑物人员驻留房间宜设置采暖或空气调节装置。

10.2职业卫生

10.2.1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磁辐射、防暑与防寒等职业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801、

GBZ1、GBZ2.1、GBZ2.2的规定。

10.2.2在易发生粉尘飞扬或洒落的区域宜设置必要的除尘设施。

10.2.3对可能产生粉尘污染的装置,宜采用全负压密闭操作,尽可能实现机械化和自动





17

化作业,并采取通风措施。

10.2.4应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无法避免使用噪声高的设备时,应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尽量将噪声源和操作人员隔开。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宜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

11施工与验收

11.1工程施工

11.1.1脱硫装置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程序及管理文件的要求,还应遵守国家有

关部门颁布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等标准要求。

11.1.2脱硫装置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对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

文件后才能施工。

11.1.3脱硫装置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器件等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并应取得

供货商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11.2工程验收

11.2.1脱硫装置的验收应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进行。

11.2.2工程安装、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调试前的启动验收,启动验收合格和对在线仪表进

行校验后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和整体调试。

11.2.3通过脱硫装置整体调试,各系统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后,应

整体启动试运行。

11.2.4对整体启动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消除。在整体启动连续试运行72h,技术

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生产试运行申

请。

11.3环境保护验收

11.3.1脱硫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

行。

11.3.2脱硫装置应结合生产试运行进行168h的性能试验,试验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SO

2

排放浓度;

b)脱硫效率;

c)钙硫比;

d)系统压力降;

e)水量消耗;

f)电能消耗;





18

g)脱硫副产物含湿量和石膏纯度;

h)废水排放水质;

i)工作场所含尘及噪声等。

12运行与维护

12.1一般规定

12.1.1应建立、健全运行与维护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主要设备运行台账制度和

质量管理体系等文件。

12.1.2脱硫装置运行与维护应设立专门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12.2人员与运行管理

12.2.1应对脱硫装置的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以下

内容的专业培训:

a)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必备条件。

b)处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设备的启动和关闭。

c)控制、报警和指示系统的运行和检查,以及必要时的纠正操作。

d)最佳运行温度、压力、脱硫效率的控制和调节,以及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的条件。

e)设备运行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

f)事故或紧急状态下人工操作和事故处理。

g)设备日常和定期维护。

h)设备运行及维护记录,以及其它事件的记录和报告。

12.2.2应建立脱硫装置运行状况、设施维护和生产活动的记录制度,主要记录内容包括:

a)系统启动、停止时间。

b)吸收剂进厂质量分析数据,进厂数量,进厂时间。

c)系统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至少应包括:脱硫装置入、出口烟气污染物浓度、温

度、流量、压力,吸收塔压差,除雾器压差,吸收浆液pH值,吸收剂耗量,用水量,

耗电量,副产物产量等。

d)主要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情况。

e)烟气连续监测数据,污水排放,脱硫副产物处置情况。

f)生产事故及处置情况。

g)定期检测、评价及评估情况等。

12.2.3运行人员应按照规定做好交接班和巡视。





19

12.3维护保养

12.3.1脱硫装置的维护保养应纳入全厂的维护保养计划,并根据脱硫装置技术负责方提

供的系统、设备等资料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规定。

12.3.2维修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更换或维修必要的零部件。

12.4应急措施

12.4.1应根据脱硫装置运行及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考虑各种突发事故,做好应急预案,

配备人力、设备、通讯等资源,预留应急处理条件。

12.4.2脱硫装置发生异常情况或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分析,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

有关部门报告。





2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烧结机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流程图







2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烧结机烟气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流程图





22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建、构筑物重力荷载代表值计算

C.1楼(屋)面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见C.1。



表C.1建筑物楼(屋)面均布荷载标准值及组合、频遇和准永久值系数

序号类别

标准值



组合值系

数Ψc

频遇值系

数Ψf

准永久值

系数

1配电装置楼面60.90.80.8

2控制室楼面4.00.80.80.8

3电缆夹层4.00.70.70.7

4制浆楼楼面4.00.80.70.7

5石膏脱水间4.00.80.70.7

6石灰石仓顶输送层4.00.70.70.7

7

作为设备基础通道的混

凝土楼梯

3.50.70.50.5



C.2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见表C.2。

表C.2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时采用的组合值系数

可变荷载的种类组合值的系数

一般设备荷载(如管道设备支架等)1.0

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时0.7

楼面活荷载

按实际情况考虑时1.0

屋面恒荷载0

石灰、石膏仓中的填充料自重0.8~0.9





23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如下表:

房间名称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

房间名称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

石膏脱水机房10石灰石破碎间10

输送皮带机房10石灰石卸料间地下10

球磨机房10石灰石卸料间地上10

真空泵房10石灰石制备间10

废水处理间10石膏库10

循环泵房10氧化风机房10

旋流站10空压机房10

CEMS间18蓄电池室18







24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如下表:

参数冬季夏季

温度(℃)18~2422~28

相对湿度(%)30~6040~65



献花(0)
+1
(本文系HUMIN9000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