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元(列至角分)
序号
项目
已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补充资料
受理日期:年月日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缴费人申明:
授权人申明:
代理人申明:
本单位(公司、个人)所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款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现授权为本缴费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此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合同号:
代理人(签章):
法人代表(业主)签名:
授权人:
经办人: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行业最低销售工资含量
社保登记编码:
所属行业:
项目
用人单位填报
地税部门审核
结算所属期
月~月
结算所属期工资总额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所属期销售(营业)收入
已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
——
8(=10-9)
理论可扣减项目金额
9调增项目
①=(7-6)
当(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填列,否则填零
②其他
10调减项目
按最低申报比例可扣减额
11(=2-8)
理论缴费基数
11≥6≥7=117≥6≥11=76≥7≥11=66≥2≥7≥11=2
13(=2-12)
0.5~1.5%
15(=12×14)
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
结算所属期已申报金额
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
18(=15-16)
应补(退)费额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名):
结算期未职工参保人数情况:
人
结算期平均职工人数:
年初职工人数:
结算期未职工人数:
本申报表是按照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填报,我确认其真实、合法。
社保费征缴方式:口工资总额口行业工资含量口其他核定方式
填表说明:1、本表供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或注销缴费登记时进行社会保险费清算)时使用,并须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份;
①=(2-2×3)或=(2-3×4×5)
2、本表第2栏“结算所属期工资总额”只有在社保费征缴方式为"行业工资含量"时才等于4×5,并相互校验。社保费征缴方式为“工资总额”时,第5栏“行业最低销售工资含量”不填;
3、本表第9、10栏中的“其他”栏有数据时,须填写《社会保险费调整项目汇总表》。第10栏中第①小栏在社保费征缴方式为“工资总额”时"公式为(2-2×3),行业工资含量"时为(2-3×4×5).
地税编码:
2(或=4×5)
实际可扣减项目金额
(章)
审核人签名:
结算所属期实际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附表1)
a.养老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
c.失业保险费
d.工伤保险费
e.生育保险费
f.养老保险费
g.医疗保险费
h.失业保险费
I.工伤保险费
j.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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