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连锁培训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刘洪舟(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承办蔬菜连锁超市相关培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一、培训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培训的目的:。二、培训的内容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蔬菜连锁超市蓝皮书2014-2020年》)1、蔬菜连锁超市发展现状解析
2、蔬菜连锁超市的产品和服务分析
3、蔬菜连锁超市消费者购买因素分析
4、蔬菜连锁超市整体运营方案讲解
三、培训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从2014年7月26日至2014年7月28日完成培训任务;乙方按照培训计划分阶段进行培训,每阶段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表”一式壹份;培训计划需要修订时,双方商定,按照修订后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培训。四、承办培训人员由乙方指定此次培训负责人刘洪舟承办该项培训。五、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培训授课课时,经双方议定,课时费为贰万元。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课时费用。六、乙方的义务1、培训过程坚持按照向甲方提供的“培训课程表”保证按时按量地完成教学计划,管理好培训班的日常性事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培训交予其他公司办理。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人员名单)和情况保守秘密。3、随时或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培训结束时请甲方验收培训结果。七、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培训方向和要求;
2、委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和规范课堂纪律,确保培训顺利行;
3、配合乙方完成必要的培训前期调查,按时提交乙方要求的资料:
按约定日期为乙方提供所需培训的相关业务(培训)资料。2、培训未完毕,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事由使培训不能完成时,甲方也应向乙方支付报酬。3、乙方在承办培训过程中,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给予工作方便。八、双方的权利按照国家有关民办职业教育的规定,保证培训的合法性。培训过程中,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书,另一方则有权终止该合同;若一方因培训未尽事宜,另一方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退预收款;若乙方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退还预收款。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刘洪舟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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