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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课件第四课
2014-07-31 | 阅:  转:  |  分享 
  
一二九团五五中学陈新兰2014年7月26日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人
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
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觉悟目标:使学生
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二、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1、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
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1、我有肖
像权2、维护姓名权案情: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2004年9月
,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
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思考: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2004年11月21日出版的报纸头版刊登刘翔的大幅图
片,并配有中友百货的广告,之后,被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了法庭。1、我有肖像权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
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片肖像使用权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
求获酬权小红获得了一定的报酬肖像制作权连连看:你说我说:
如果将这幅照片制成公益广告用来宣传保护女童工程,也未经本人同意,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公民的肖像?2、维护姓名权
大学生朱永明喜好文学,在向文学刊物投稿时,常以“小草”署名。朱永明行使了什么权利,这项权利具
体包括哪些内容?你知道鲁迅、常香玉的真实姓名吗?牛顺父子的冲突。思考:牛顺可以改
名吗?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出你的依据。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命名
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并要求他人尊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
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我国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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