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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卫生管理汇编(只供参考)
2014-08-01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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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一、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1-2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
四、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5
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6-7
六、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8-9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0-11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2
九、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3-14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5-16
十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7-18
十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9-21
十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2-25
十四、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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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努力防范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职业我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工卫生状况,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检测,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时间安排,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达到目的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二、工作计划: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修订和发布重点维护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控制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4、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5、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落实和完成:
1、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和场所检测以检测计划为准。
2、宣传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接害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新招人公司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有害作业场所力争进行设备改造,降低职业危害浓度(强度)。
4、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验收以体检和检测及结果为依据。
四、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
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五、保证措施:
1、为从事有害的作业人员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一批防尘口罩、防噪声耳罩等。
2、要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做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安排。
3、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力争使我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场所要求
1、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其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随时对作业环境进行跟踪检查,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发现强度和浓度超标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
2、有职业危害的场所应设立职业危害标志并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要按规定检查员工在作业环境下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有职业危害的场所,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二、职业卫生检查、监测
1、每天对企业员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对存在职业危害较大的场所要做好降尘、通风等措施。
3、对故意破坏作业环境的行为及人员要给予制止和处罚。
三、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专题培训。依法履行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2、公司要对每一个员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每年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新招聘员工要了解健康状况,建立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职责,适时开展演练。
3、企业每年度要拟定员工健康计划,并对作业环境提出改善性计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由公司经理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六、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七、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八、依法履行向职工提供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对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四、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信息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每个产生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五、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间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应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五、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八、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
作。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5、作业现场主要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在职员工:结合工作特点、季节气候特点等,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并要求记录齐全。
四、其他要求
1、所有的职业健康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2、要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项目全体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3、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制定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协调落实培训经费。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间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主管安全经理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三、安全员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四、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五、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公司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的人员临时借用。
七、一般个人防护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
八、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按时记载发放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九、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应报废。
十、禁止将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
转卖。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安全经理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生产车间,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单位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主管安全经理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安监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安监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安监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应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二、公司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三、公司任何人员不准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各岗位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准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五、公司组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检查周期为一年,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公司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劳动者,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九、公司组织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每人一档,长期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并负责将职工健康人员体检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十、公司负责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各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一、事故处置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GB2⑴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GB2⑵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GB2⑶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GB2⑷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GB2⑸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GB2⑹配合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GB2⑺落实安监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2.安监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GB2⑴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2\GB2⑵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GB2⑶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GB2⑷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3.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安、安全生产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事故调查组成员:、
=1\GB2⑴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GB2⑵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GB2⑴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GB2⑵分析事故责任;
=3\GB2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GB2⑷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GB2⑸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二、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安监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
=1\GB2⑴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安监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2\GB2⑵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3.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报告。
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GB2⑴事故发生的地点:
=2\GB2⑵事故发生时间:
=3\GB2⑶事故发病情况:
=4\GB2⑷死亡人数:
=5\GB2⑸可能发生原因:
=6\GB2⑹已采取措施:
=7\GB2⑺发展趋势:
5.如实的向安监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得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结合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以下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要根据本车间各岗位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受困人员和应急人员的安全优先。
(二)防治危害事故扩大优先。
(三)保护环境优先。
三、应急组织体系
(一)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下,完善我矿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
(二)公司成立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指挥机构由:
(1)总指挥(2)副总指挥(3)成员
(4)成员单位:调度室、生产科、安全科、供应科、保卫科、办公室、医疗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2、指挥部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的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组织进行救援行动。
(3)批准现场抢救方案。
(4)要掌握事故、灾害情况。
(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上级救护队救援。
(7)监督应急救援组织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人员的安全。
(8)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应急抢救。
(9)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3、成员单位职责:
(1)调度室:负责接受职业危害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集结。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传递现场抢险救灾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抢险救灾总结。
(2)生产科: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3)安全科:负责监督抢险救灾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配合矿山救护大队进行事故救灾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评估、汇总和上报。
(4)供应科:负责提供危害抢险事故中所需的材料、设备;按命令负责将材料、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5)保卫科:负责交通管制,确保救险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和重要地点的设岗拦人。
(6)矿办领导:负责安排救援抢险救灾所需的车辆,负责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7)医疗所:负责召集医疗救治队抢救伤员。
四、预防与预警: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施工人员或领导要立即向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矿当日值班矿长,副值班长汇报,同时向矿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应急级别。
五、信息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二)公司调度值班员必须坚持24小时应急职守电话,负责事故信息的接受和汇报工作,要做好详细记录。
(三)调度室值班员接到报告后,要认真检查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报告情况属实的做好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被困人数、初步原因判断等详细情况,按事故报告程序立即向矿当日值班长和单位行政正职报告。矿行政正职或值班长接到报告后,迅速分析判断,按应急救援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矿应急救援预案。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应急保障物资储备要及时更新,保证随用随取。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责配备相应的应急保障物资。
七、记录:
调度室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抢救记录或演习记录。


















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噪声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隔音、消声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
4、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
5、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清洗身体接触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粉尘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
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各类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杜绝粉尘任意飞扬。
5、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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