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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安全监理细则(第四总监办)
2014-10-27 | 阅:  转:  |  分享 
  




广西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第四总监办

2009年6月







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工程第四总监办

安全监理细则



目录



编制说明……………………………………………………2

1.1、编制依据…………………………………………………2

1.2、编制说明…………………………………………………2

二、工程概况、监理方法与重难点分析………………………3

2.1工程概况…………………………………………………3

2.2安全监理方法……………………………………………3

2.3安全监理的任务、方针、工作依据……………………6

2.4组织体系、工作制度……………………………………8

2.5本项目安全监控重点……………………………………8

三、安全监理要点………………………………………………10

3.1施工前准备工作…………………………………………10

3.2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要点………………………………11

3.3土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13

3.4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14

3.5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16

3.6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18

3.7施工突发事件预防处理监理要点…………………………24

四、安全生产监理控制流程框图………………………………25





第一章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监理委托服务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4、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监理计划

5、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6、施工图设计文件

7、业主文件

1.2编制说明:

本监理细则作为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望各位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其安全监理控制程序及要点。













第二章工程概况、监理方法与重难点分析



2.1工程概况

广西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北起玉林市北流市西琅白坟垌的南面,与岑溪至兴业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与北海至铁山港一级公路相接。途径玉林市的北流市、玉州区、陆川县、博白县、北海市的合浦县、铁山港区等。本项目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四纵六横”骨架公路网中“纵二”(荔浦至铁山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州—昆明横线和兰州—海口纵线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是中国东盟合作区“一轴两廊”向外辐射、“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由东南向西北辐射的重要通道。本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广西路网结构和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本项目全长约174.076km,设计时速为12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总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本监理合同段负责K130+300—K174+075.639段除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工程外的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全长为43.775639km,包括第11、12、13土建施工合同段和后续的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标段。

2.2安全监理方法

2.2.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

1、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义务。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确保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作用;

(2)是否配备了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监督;

(3)各项作业是否按照规范操作,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

(4)是否在施工现场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了各项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实施了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是否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6)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基坑边沿、爆破物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是否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的,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2.2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

高速公路建设是在野外作业,不可预见的事情可能时常发生,如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不可抗力的洪涝灾害、由于地方矛盾而引起的人为闹事等等突发事件。要加强突发事件的管理,其处理措施如下:

1.预防为主

(1)做为高速公路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都有较多的监理与施工经验,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在事前都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方案和制度,尽可能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各项目经理部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质量责任及安全生产责任状,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预防。

(2)各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要建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任组长。

(3)组织各项目经理部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以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后可能从容应对,做到不慌不乱。要求各项目经理部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的畅通。

2.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1)如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要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再进行抢救有关材料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监理和业主单位,与医院、消防、公安等单位能及时联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组织管理。

(2)各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项目特点详细制定具体的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办法。

2.2.3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公路工程监理属于微观的,内部的监督管理活动,做好外部的、宏观的安全控制还要与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在配合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大型施工机械的安检时,对一些安全隐患明显而承包人不按照要求执行的,可报告业主或政府安全部门强制执行。

在安全控制中,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取得承包人的配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在做好自身监理工作的同时,要提醒承包人施工安全是施工工期、施工投资控制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处理需要大量人力和财力,同时也会拖延工期。要让承包方明白,施工安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预算和管理费中,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发生伤亡事故才是最大浪费。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和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工作中态度坚决,不卑不亢,始终以公正的立场处理问题。安全控制上应有超前意识,通过工地例会,现场指令、监督执行等手段,能预见并提醒指导、敦促承包人,使其在安全问题上足够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一量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承包方采取补救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发挥自己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保持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各方的协调性,将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各方的协调性,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工作方式和作风,监帮结合,在严格履行监理自身职责的前提下,为承包人出谋划策,进行安全技术咨询,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帮助承包人建立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讲座等。

2.2.4注重事实,提高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公路工程建设一次性投资大,风险大,生产和管理方式特殊,加之具有单项性、隐蔽性,因此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控制应灵活运用,因地制宜,运用各种手段达到控制效果。

在工程施工安全问题上,往往会因某些问题引起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的争执,产生意见分歧,监理工程师不能凭感情用事,应保持冷静态度,以理服人。做到以文字数据为基础,合同规范文本为准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做。

监理工程师应结合现场,不失时机地做好监理纪录,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对安全方面有影响的事件详细记录,文字记录要清晰、真实、以便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时有案可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需汇报的要汇报,及时与总监和监理员保持工作的协调性。

2.3安全监理的任务、方针、工作依据

2.3.1安全监理的任务

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3.2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3.3工作依据

1、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

2、监理服务合同、施工合同文件等。

3、业主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4组织体系、工作制度

2.4.1组织体系

1、成立总监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

2、全体监理人员均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员,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指导其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广西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第四总监办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框图



































2.4.2工作制度

1、施工准备阶段:

(1)总监办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1)总监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3)组织所有监理人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熟悉掌握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2、工程施工阶段:

(1)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职责和义务;

(2)监理人员督促、检查施工承包人做好本细则规定的各项工作;

(3)定期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及时报告。

2.5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监控重点

安全控制应全过程、全方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时间长、线长面广、环境因素复杂、考虑指标繁多,安全控制也不例外。“安全第一”永远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引起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而只有抓住主要安全隐患源头,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监理工程师要着重控制的安全隐患源头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监理工程师论坛http://bbs.job2299.com/

(1)参与建设的人员行为:人是工程施工作业的主体,安全控制建设首选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控制对象主要为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制度、特殊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及熟练程度、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上岗到位、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产生麻痹思想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这里所指的“物”是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器具、设备、材料等。如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船、施工临时用电等,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其运行状态、灵敏程度、是否有良好的防护和保险装置,性能参数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等,同时对一些易燃、易爆材料要求专门堆放、专人看护。

(3)另外,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表现形式也是多方面的,主要有高空坠落、机械伤害、异物打击、触电和支护坍塌等。监理工程师在安全控制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程,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的阶段、部位、工序、环节等,采取措施要求承包人加以防范和控制。

安全监控的重点:

1、本项目为山区丘陵高速公路,山高坡陡,路基高填深挖,最高路堤填筑20米以上,最深路堑40米以上,如K130+320-K136+560路段深挖路堑高边坡防护、K130+860-K140+700高路堤填筑路基施工。

2、项目所在地区玉林市和北海市的交通网是广西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出海通道,跨越的现有公路主要有省道S216线、国道G325线、北海至铁山港一级公路、合山高速公路;跨越的规划道路主要有营盘经石头埠至闸口二级公路,规划合浦至河唇铁路及铁山港支线。安全风险较大的主要桥梁和重点控制工程为铁山河大桥、K156+792闸口江大桥、K162+255白沙头港大桥、公馆互通、新村枢纽、闸口互通、南康互通等工程。

3、高空作业防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水上作业及防洪防汛;办公生活区的防盗、防火、防爆炸;临时施工用电防触电、防火;架梁施工;模板支架工程防垮塌;架桥机、起重机倾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4、穿越或靠近各种地下管线,穿越架空高压电线的施工作业。



第三章安全监理要点





实施本项目的各方都要注意安全施工,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监督,要求承包人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在施

工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在复杂地段施工处书写标语,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将安全事故降到最低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在相应的安全控制阶段中,施工阶段因为工作面广、环境复杂而成为安全事故的多发阶段,应重点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0事故。

3.1施工前准备工作

3.1.1监理工程师对施组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3.1.2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1.3监理工程师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1.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3.1.5总监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3.1.6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1.7要求承包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每月至少一次,并作好文字记录),努力提高职工素质、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安全生产与保质量、促进度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

3.2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要点

3.2.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2.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3.2.3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2.4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焦渣、砂子、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1、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铁路与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场内行驶的斗车、平车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装置,轨道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4、行走式工程机械通过的道路,要按照行走式工程机械爬坡能力,参照产品说明书设置。

3.2.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防火间距中间,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8、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3.2.7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3.2.8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3.2.9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3.2.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3.2.11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的栈桥、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栈桥头、便桥应有抗洪水及其他漂浮物的能力,工作人员应对各种设施经常维修。

3.3土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3.3.1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地下管线附近,特别是靠近煤气管路挖土时,应注意严格控制开挖标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3.2高陡边坡处施工安全要点: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在作业前,应对安全带整套装置进行严格检查。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立即停止开挖,应先排水,后开挖,并严密注意边坡的稳定性,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3.3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根据设计并结合实地情况,在认真确定分段开挖的同时,及时分段修建支挡工程。在开挖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土体的稳定情况,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在变化情况下的施工安全,并注意弃土的堆放,不要影响不良地质地段的原有稳定状态。

3.3.4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3.3.5在施工中,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保证安全距离,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保证行车条件和畅通,在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卸土时,在下方的作业人员应避开,并防止车辆倾覆,严禁在行走中卸土,卸土后应及地将锁销插好。

3.3.6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的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达不到要求时,应先予以拓宽和加固,保证其机械安全通过。并应与主管部门联系,取得同意。

3.3.7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止机械废气造成的伤害;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

3.3.8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并应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3.3.9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以免造成翻机或其他事故发生。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3.3.10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3.3.11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3.3.12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界区内爆破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消防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3.4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3.4.1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和临时储存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3.4.2工地爆破器材临时库房的要求

1、库房宜为平房,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2、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3、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

4、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报警设施;

5、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面积不小于9m2;

6、应设独立的雷管房。

7、库房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波和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

8、工地临时爆破器材的存放库房必须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3.4.3爆破器材的日常管理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账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

6、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7、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8、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9、做好工地爆破物品的安全防盗工作,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4.4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特别要注意不宜进行大爆破的工程地质条件:

1、岩堆、滑坡体、坡顶上部堆积的覆盖层较厚而倾向路基的不良地区;

2、断层破碎带、侵入体与围岩的接触带、节理破碎带以及具有引起坍方的地质软弱面的地段;

3、当软弱面通过路基的后方或下方时,爆破不易形成路基的地段;

4、层理面、错动面以及其他构造软弱面,倾向路基,而其倾角大于临界倾角,胶结不良的地段;

5、山脊较薄,山后有良好临空面,不逸出半径可使整个山头破坏,引起塌方的路段。多组软弱面,形成塌方体的地段;

6、周围环境如有良田、果树、重要建筑物等,在无法确保其安全时。

3.4.5爆破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1、在爆破施工作业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项目部上报的爆破施工专项开工报告。报告应明确爆破作业的具体内容。具体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情况,爆炸物品使用是否已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是否制定符合安全要求的技术措施,并要逐项落实情况后才允许开工。

2、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3、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4、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5、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6、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7、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

3.5工程机械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3.5.1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人工处理时,亦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保养中,要注意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如有损坏或不安全可靠时,应处理或更换。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3.5.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推土机上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以确保安全。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料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发生碰撞。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并应接近和停留在作业的危险范围之内。

3.5.3平地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夜间不宜作业。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人土中。

3.5.4装载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一定距离。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长。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臂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箱。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以免在牵引中出现事故。

3.5.5汽车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要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得在雷雨夜晚运送爆炸物品。在装有长物件时,如装运钢筋、钢管,必须扎牢,以免下溜伤人,在转弯时,必须减速,以免长物因转动半径过大而出事故。物尾应扎红布作为示警标志。装运土石,应装量适当,特别是在公路和穿过城镇时,不得下掉土石,污染环境,或造成交通受阻等问题。

自卸汽车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以保安全: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可靠、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箱栏板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起动亦应平稳。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3.5.6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人和障碍物时才能起动。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振动压路机作业时尚应遵守下述规定: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二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3.6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3.6.1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6、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3.6.2钻孔灌注桩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应选用起重能力较大的机具设备。所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并必须检查质量合格,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3、采用冲抓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4、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5、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6、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3.6.3挖孔桩

1、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进行检查;

2、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

3、作业人员出入孔内,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4、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项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孔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

5、检查孔内气体的安全要求:挖孔人员下孔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的呼吸有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的措施。

6、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弱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

3.6.4高墩台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在高墩台工程项目开工前,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单项施工方案及安全、质量、技术保证措施。特别是技术方案必须满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保证措施未落实不予批准开工。

2、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应检查各种提升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应有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模板,钢筋及砼料等各种施工材料的垂直运输要能满足施工要求。各种保证措施符合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方可允许开工。

3、施工前必须先整平场地地基,地基处理应能满足各支架荷载,保证支架不下沉、不倾斜,保证安全要求,对脚手架,作业平台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加固,确保稳固可靠。平台外侧应设置安全网。高台四周应设置风缆,以保证高架稳定。

4、高架施工人员必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施工人员上下高架爬梯必须安全可靠。并设置安全围栏。监理工程师检查中发现有施工人员违反安全防护条例。野蛮作业时应立即制止。要求整改,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的作业人员应清除出场。

5、遇大雨、大风或大雾等气候条件,监理工程师应下令停止施工,以确保安全。

6、高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对模板、支架倾斜设备的刚度、强度及荷载进行认真检查和验算,保证砼料入模振捣时不弯曲,确保施工安全。

3.6.5预应力张拉安全监理要点

1、预应力张拉机具与锚具应按设计要求配套订购和使用,千斤顶与压力表在使用前,应配套进行校验,并确定张拉力与压力表读数之间的关系。校验时的精度应达到规定要求,油泵与千斤顶的连接,应将螺栓拧紧,严禁漏油。为确保施工安全,预应力钢束张拉前,应遵下列规定要求:

(1)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认真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包括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安全和施工的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3)对施工人同应进行详细施工及施工安全交底。安全员应尽职尽责展开相关工作。

(4)锚环锚塞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连接点,各接口必须认真检查,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确保安全。

(6)油泵开动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操作,做到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均平稳、均匀一致。经常检查安全阀,确保其灵敏可靠。如有问题,应停止作业。修复可靠后再行使用。

(7)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协调作业。如果张拉两端相距较远,宜配置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8)钢丝束、钢铰线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规定方可使用。

2、在已拼装可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有效可靠,安挂必须牢固。必要时可另设安全保险设施。张拉时,千斤顶前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3、张拉操作中,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若出现油表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认真检查,处理妥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4、张拉钢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张拉完毕后,张拉施工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或挡扳。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5、后张法预应力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

3.6.6混凝土预制场与预制构件运输安全监理要点

1、预制厂机械设备安全监理要点

(1)拌和楼厂机械设备要有出厂价格证书,安装调试要有专业人员指挥管理,各种计量设备要经过有关部门标定,拌和设备要有经过专业培训有合格证书的人员操作运行。拌和楼厂要配备专门的安全防火消防设施,并要有专门防风、防雷电措施,以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2)龙门吊机应当具有生产(制造)合格证。安装调试要有专业人员指挥管理。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设备使用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有合格证书人员操作运行,并配备专业的防火、防风、防雷电设施。

(3)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并应稳固、可靠,站内道路必须满足运输使用上的要求。

(4)严格检查进场的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和操作说明书,符合要求才能进入工地使用。

(5)进场的机械设备按不同种类、等级、牌号、规格检查验收。对于大型吊装与架设设备要安检认定。现场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升降设备必须要安装限位装置。

(6)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认真检查合格,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可靠的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

(7)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对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进行检查,保证灵活、有效、可靠。对轨道滑轮进行检查,保证良好合格。对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无断裂或损坏等,并应进行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8)所用材料必须按设计规划有序堆放。

2、发电机组

(1)发电机组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设置在混凝土基座上。机房内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

(2)发电机应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发电机连接配电盘及通向所有配电设备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线牢固。

(3)施工单位的发电机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发电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混凝土拌和及灌注

(1)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

(2)塔吊、汽车吊或桅杆吊斗灌筑混凝土时,起吊、运送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及作业范围内不得站人。

4、泵送混凝土

(1)混凝土泵(泵车)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应稳定、牢固。泵车安设未稳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应对输送泵、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测检,保证其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对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度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其完好、可靠、有效。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合格的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管路布设应平顺,在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②、管路应设专人经常检查,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遇有管路移动,应及时调顺就位。

③、混凝土输送泵车操作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定。

④、混凝土泵在运转时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⑤、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除干净,防止因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⑥、在五级以上大风时,泵车不得使用布料杆作业。

⑦、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行靠近管道端部。

5、梁板存放与架设

(1)预制梁存放支承位置与结构图中支承位置保持一致。当受场地限制需采用多层堆放时,最多可叠放两层,且上下两层梁肋轴线位于同一铅垂线上。严禁上层预制梁梁肋置于下层预制梁翼缘板位置,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预制梁侧倾。

(2)运梁及安装就位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梁体横向倾斜不大于3度,纵向倾斜不大于5度。

(3)梁板架设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横向临时支撑。连续钢构体系及时焊接梁底与盖梁顶预埋钢板。

(4)为防止预制梁上拱过大、预制梁与桥面现浇层由于龄期差别而产生过大收缩差,存梁期不应太长,应按三个月控制。

6、轨道平车运输

(1)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平整度、强度。铺设轨道要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之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最大纵坡不宜大于2%,运输大型预制构件时,还应严格控制车速。轨道与其他道路交叉时,应按规定铺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预制构件时,对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等进行检查,保证有效,以确保安全。

(3)大型预制构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在运转中有无变形。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要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止轮木块跟随前进,当纵坡坡度较大时,必须要制订相应的有效可靠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7、平板拖车运输

(1)大型预制构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止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2)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路线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超高的构件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3)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4)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变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

(5)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3.7工程施工突发事件预防处理监理要点

高速公路建设部是在野外作业,不可预见的事情可能时常发生,如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不可抗力的洪涝灾害、由于地方矛盾而引起的人为闹事等等突发事件。要加强突发事件的管理,其处理措施如下:

一、预防措施

1、做为高速公路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都有较多的监理与施工经验,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在事前都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制度,尽可能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各项目经理部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质量责任及安全生产责任状,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预防。

2、各项目经理部和总监办要建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总监监理工程师任组长。

3、组织各项目经理部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以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后可能从容应对,做到不慌不乱。要求各项目经理部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的畅通。

二、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1、如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要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再进行抢救有关材料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监理和业主单位,与医院、消防、公安等单位能及时联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组织管理。

2、总监办和各项目经理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项目特点详细制定具体的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理控制流程框图





















玉铁高速公路第四总监办安全监理细则









0



玉铁高速公路第四总监办安全监理细则



8





暂停施工(继续执行停工令)



项目经理部申请复工











是否整改(回复)



向业主报告



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停工令











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处理



总监办巡视检查适时预控或组织定期联合检查或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重大安全隐患或经多次指出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



现场监理集中平推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将安全控制作为程序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安全员现场检查



制定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和检查方案及控制措施















经济、合同保证

计量室

主任:周宗凯









检测保证

工地试验室

主任:常亮





组织、后勤保证

综合办公室

主任:戴满林









技术、管理保证

监理处

主任:陈伟成

安全环保工程师:王智勇

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交安设施工程师、房建工程师及其助理任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副总监陈亚伟任副组长





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总监方辉任组长



总监办审批(总监)



监理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





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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