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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14-11-16 | 阅:  转:  |  分享 
  
噪声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三、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四、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五、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六、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七、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八、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九、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十、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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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依米黎明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