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服务纳税”的设想市区征管外分离模式不变目前办税服务厅与税源管理分局各自的工作职能划 分基本明确、清晰,流程运转比较畅通,两部门之间工作配合程度还是比较协调。因此,优化流程不能改变目前外 分离模式,避免工作内容产生大幅度地调整,当前在机构设置上也不允许发生重大变化。“优化流程、服务纳税”的 设想依托CTAIS2.0江苏工作流的应用江苏税收流程化管理已得到国家总局的认可,并作为金税三期税收征收管 理业务需求的蓝本,这是今后发展的方向。省局也在加大CTAIS2.0的简化、优化力度,“1+N”工作流并发启动 、综合调查库建立等正在积极开发,不久将能得到应用。因此,优化流程必需得到CTAIS2.0的支持,在目前CTAIS2.0 流程简化未到位的情况下,我们提出的“综合调查”和“调查前置、代位申请”的优化思想是出于服务于纳税人考虑,与省局简化 流程的方向不矛盾,也是为今后流程的简化应用作铺垫。“优化流程、服务纳税”的设想变资料外部流转为内部流 转目前纳税人办理部分涉税事宜,既要奔波于办税服务厅与税源管理分局之间,还要多头报送资料予信息中心、计统处、 征管处等部门。因此,本次优化流程重点解决多头跑的问题,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即:这次优化的项目,其所有资料传递转为税务机关内部流转。 一、优化项目新设立登记户1、开业登记申请2、一般纳税人暂(预)认定申请3、防伪税控最 大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4、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申请5、使用计算机开票行政许可申请6、发票供票资格认定申请 7、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8、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申请9、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申请 10、申报方式申请认定(网络申报初始化)11、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及调整12、防伪税控发行信息13、纳税 人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签订已开业登记户1、发票领购资格许可2、申请退税(包括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和其他退税申请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式认定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5、变更登记(迁 移)二、优化流程说明(一)新设立登记户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由办税服务厅转移至扬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实行内部联网,同时对税种认定进行捆绑式初步认定。在行政服务中心分设A岗和B岗,A岗延用现有模式(确保现有的办证效率),主要是接 受登记资料、法人身份验证、发放税务登记证和《综合申请审批表》;B岗主要进行CTAIS2.0江苏优化版的各项操作。对新设立的开业登 记户,登记完毕后,根据不同纳税人当场发放A、B、C、D四类《综合申请审批表》,即:A类为一般纳税人,B类为小规模纳税人,C类为个体 双定户,D类为非增值税纳税人。开业登记时,新增对法人身份的验证(通过扬州市公安局“公安居民身份验证系统”)。开业登记时涉及 的各类资料,由办税服务厅负责归档。新办企业的电子信息由行政服务中心人员操作后,系统自动传递到相应管理分局综合业务科的临时责任区 (无需开设电子信箱),综合科人员及时将新开业户落户到具体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确保税管员能按期实施综合调查。受理—综合调查(包括约 谈)—核批—税务文书出具等流转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综合服务所有事宜,具体时间分配如下:1-2个工作日,纳税人准备资料;3-7 个工作日,税收管理员实施调查(可预约),现场接收申请、现场核实资料、现场采集数据;8-10个工作日,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管理员视不 同启动的工作流,将《综合申请审批表》的相关资料分别传递至服务大厅、税源管理分局和信息中心综合业务科,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分局人员应分批 次启动工作流,并负责各自文书的出具、销号。调查环节涉及到的各类资料由税源管理分局负责归档。办结的各类审批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 登记认定窗口负责向纳税人发放税务文书。各类申请审批按三个批次有序进行操作第一批次(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 式鉴定(2)纳税人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签定第二批次(4)一般纳税人暂(预)认定(5)防伪税 控资格认定(6)防伪税款最大开票限额许可(7)使用计算机开票行政许可(8)发票购票资格许可(“发票领购资格 许可”或“发票供票资格认定”可单项启动)第三批次(9)网络申报初始化申请(10)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 (11)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流程比较——实行综合服务前的业务流程流程比较——实行综合服务后的 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优化后,税管员仅对新开业纳税人实施一次综合调查,减少重复下企业调查5次。新开业户纳税人涉及的14项业务( 原首次同时申请七项业务需13—24天、第二次同时申请二项业务需10—21天、单节点业务五项需1—3天,共需24—48天)现只需10 天,缩短办税时间38天,办税时间优化幅度达79.17%。(二)已开业登记户发票领购资格许可——实行代位提交申请、调查前 置纳税人(已开业户)根据自己实际经营和发票使用情况,需要重新提交“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发票供票资格认定”和“发票供票资 格变更”申请的,直接向主管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领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纳税人当场填写后交责任区 税管员审核;税管员审核后与纳税人约定在二个工作日内实施发票供票资格变更调查(或发票供票资格认定调查)。税管员完成发票供票资格变 更调查(或发票供票资格认定调查)后,于当日将已签署调查意见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已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的《发票领 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各一份)交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窗口;服务厅依据“两表”及税管员调查意见启动“发票领购资格许可”工作流。 税管员接收到调查节点工作流后当日进行流程处理。管理科长、分局业务局长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批1、核批2节点流程处理,流程处理完 毕后当即通知税管员。税管员接通知后应在当日电话告知申请人到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窗口领取《决定书》,同时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 《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归档。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负责销号。 流程优化后纳税人办税时间由原来10天压缩到5天,避免了多头跑的弊端。明确了服务大厅与管理分局流转环节中的责任,减少了 前台与后台工作不协调的问题,也解决了资料归档的问题。申请退税(包括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和其他退税申请) ——实行代位提交申请、调查前置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领取《退抵税申请审批表》(通用),纳税人当场填写后连 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税款所属期的税款缴款书及复印件交责任区税管员审核;税管员审核后与纳税人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相关退税 调查。税管员完成相关退税调查后于当日将已签署调查意见的《审批表》、《通用退税调查表》(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调查表)及相关资料交 综合业务科,综合科长、分局业务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批;综合业务科于完成两级核批后的当日将核批资料交税管员,税管员收到资料的当日 将《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份)交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同时将《退抵税申请审批表》、《通用退税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归档。服务厅 申报纳税窗口服务厅依据《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启动“退抵税申请审批”工作流。税管员接收到调查节点工作流后当日进行流程处理。综合 业务科长、分局业务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批1、核批2节点流程处理,流程处理完毕后当即通知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办税服务厅在一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抵税审批通知书》(或核准退税通知书、减免税批准通知书)的出具与销号;录入《收入退还书》开具申请、科长核批及文书打 印;将“两书”加盖相关章戳后(一份《退抵税审批通知书》和《受理回执单》、《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留存于分局综合业务科)交市局计财处。 计财处在2个工作日内报人行办理退税,并在退库手续办理完毕后告知纳税人。流程优化后纳税人减少上门次数2次,办税时间 由原来23天压缩到13天,同时也解决了资料归档的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式认定 ——实行代位提交申请、核查前置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认定表》,纳税 人当场填写后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交责任区税管员审核;税管员审核后与纳税人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 实地核查。税管员完成相关核查后,于当日将已签署核查意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认定表》及相关资料交分局业务局长,在1个工作 日内完成核批,并于当日将核批资料交税管员,税管员收到资料的当日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认定表》(一份)交办税服务厅登记认定窗口 ,同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认定表》及相关资料归档。服务厅登记认定窗口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认定表》启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式认定”工作流。税管员接收到调查节点工作流后当日进行流程处理。分局业务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批节点 流程处理,流程处理完毕后当即通知服务厅。服务厅登记认定窗口于当日出具《正式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及销号后通知税管员, 并转交《正式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及《受理回执单》、《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等税务文书。税管员将《正式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通知书》加盖相关章戳后电话告知纳税人,并将《转正申请认定表》、《正式认定通知书》、《认定综合调查》及《补充调查》等相关资料归 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提交《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值税税款 按次抵减申请表》。纳税申报窗口审核、计算上月《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值税余额退税申请表》及《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值税税款抵减、 退税分户台帐》,确定本次是否抵缴或预缴税款金额。纳税申报窗口审核、计算本次是否抵缴或预缴税款金额后,登记《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 值税税款抵减、退税分户台帐》;一般纳税人转正时将《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值税税款抵减、退税分户台帐》交税源管理分局。纳 税申报窗口依据《辅导期商贸企业预缴增值税税款按次抵减申请表》,进入CTAIS2.0征收岗\征收\税票录入业务\预缴开票。税款划 扣成功,将产生的税票号传递给发票发售窗口。发票发售窗口将产生的税票号录入CTAIS2.0后,向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售增值税专用发 票。变更登记(迁移)迁移纳税人的范围只指市区税源管理分局之间、市区与邗江区之间可以办理迁移的纳税户, 仅限于单位纳税人以及已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向迁出税源管理分局税管员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三份)、 《纳税人迁移申请审批表》(三份)和新办营业执照(迁入地)复印件、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及正本复印件(二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定表复印件(一份)、发票领购簿、纳税人迁移当年每月各税种申报表主表以及每季和迁移当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至邗 江区的,应提交《防伪税控企业迁移表》一式三份和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税管员当即审核“两表”,审查纳税人在发票管理、 申报征收、金税工程、纳税评估(或调查)、稽查等管理环节是否已办理完毕相关涉税手续。对已领用的发票未缴销、税款未结清等不符合迁移变更 条件的,退回申请;符合条件的当即向纳税人收缴相关证、照、簿、表(或两卡),同时将有关资料交管理科科长、业务局长签署核批意见。管 理科科长、业务局长在1日内签署核批意见,并转交税管员;税管员当日制作《纳税人迁移通知书》(机外手工出具一式三份,并加盖章戳),同时 在《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上注明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注明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内容(原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复印件一份、纳税人 迁移申请审批表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复印件一份、迁移当年的申报资料、其它需移交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 章印);将《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二份)、《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二份)和征管档案资料转交办税服务厅登记认定窗口;税管员将有关资料归 档。办税服务厅登记认定窗口在1日内依据《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在CTAIS2.0中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当日用外挂软件打印《税务 登记证》正、副本;当日电话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和档案资料袋。纳税人 领取“一证、一书、一表”后向迁入分局综合业务科提交《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档案资料袋;综合业务科当 即查验后在《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中签署“同意迁入”意见,同时向纳税人告知需办理其它涉税事宜。综合业务科当日将该户划分到税源管理科和 具体责任人,同时电话通知局征管处在CTAIS2.0中对该户进行纳税人管理域调整。市局征管处按照迁入地税务部门电话告知该户的管理部 门和责任人,当日在CTAIS2.0中进行纳税人管理域调整。三、《综合申请审批表》一般纳 税人(A类)综合申请事项办税程序告知书A类涉税事项综合申请报告综合申请事项提交资料明细《办税员资格证书申办单》《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 》(1)《相关税务文书交接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综合调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调查表》综合申请事项办税程序告知书 B类综合申请事项提交资料明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新办企业网络申报初始化申请表》《企业 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纳税人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1)《相关税务文书交接单》综合申请事项资料 交接单(2)《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3)综合申请事项办税程序告知书C类涉税事项综合申请报告综合申请事项提交资 料明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调查》《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申请》《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调查》《纳税人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综合申请事项资 料交接单》(1)《相关税务文书交接单》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2)综合申请事项办税程序告知书D类(非增值税纳税人)涉 税事项综合申请报告综合申请事项提交资料明细《新办企业网络申报初始化申请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纳税人委托银行扣缴 税款协议》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1)《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2)《相关税务文书交接单》流程比较—优化后的流程 纳税人减少二次上门办税,办税服务厅因迁移户产生的逾期申报信息(跨月)得到彻底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约谈记录表(商贸)》 《防伪税控企业最大开票限额情况说明表》《防伪税控企业申请开票系统最大限额实地核查表》《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防伪税控企业发行信息表》《纳税人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2)《新办企业网络申报初始化申请表》《综合申请事项资料交接单》(3)三、《综合申请审批表》小规模纳税人(B类)三、《综合申请审批表》个体工商户(C类)三、《综合申请审批表》非增值税纳税人(D类)谢谢扬州市国税局“优化流程、服务纳税”实施意见(讨论稿)征管处二〇〇七年九月流程优化后纳税人办税时间由原来21天压缩到6天,也解决了资料归档的问题。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的问题,办税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流程比较—优化前的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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