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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科岗位职责
2015-01-10 | 阅:  转:  |  分享 
  
人事教育科部门职责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具体内容

一、班子建设

1、协助局党组搞好班子建设,围绕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象良好,做具体文件起草、材料撰写、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总结上报等工作。

2、创建先进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制定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总结上报材料。

3、执行省、市局制定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文件规定,及时提请按规范议程做好民主生活会、重大决策集体研究等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规范记录。

4、协助党组组织好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收集好党组成员理论调研文章。

5、做好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及时上报民主生活会报告、班子成员年度工作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材料。收集谈心记录。

6、加强对分局长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公务员考核,定期对分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7、执行《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副职后备干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及时报送材料,加强管理和培养。

8、参加基层分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分局班子团结协作的考察。

二、干部人事机构管理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本局的考核、等次评定和总结上报工作。按照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发放、回收《考核登记表》,根据考核委员会评定的公务员考核等次,汇总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等次按有关规定对公务员进行奖励、惩处。

干部选调、人事考察任免、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上报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市局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文件规定,按下列程序执行:民主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上报审批、任免谈话、公布任免、材料归档。

工作人员离(退)休手续。按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干部或其他符合离退休条件的干部办理离退休手续。人事统计上报工作。熟悉掌握全局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人事统计报表,按要求做好人事年报统计总结工作。

干部任免文件打印工作。及时上报干部任免文件、材料,报市局人事处审批或备案。

人事管理。熟练掌握人事管理软件的基本操作,完成软件的日常维护。公务员发生以下人事变动情况后一个月内,要及时更新有关内容:1.职务、岗位变动;2.工作待遇变动;3.入党、入团情况;4.发生奖惩情况;.其他变动情况。

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档案材料的收集及时收集整理干部的归档材料,按以下四条要求:1.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2.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3.必须手续完备。凡规定应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等材料,须经本人见面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4.归档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档案材料的鉴别凡收集的材料在归档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查、鉴别,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本人填写的表格、自传等应有本人签字,任免审批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文号及任免时间,工资审批表须注明执行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入档案。档案整理对收集来的干部档案材料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后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对档案补充新内容的整理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保管、保护干部档案、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保管与保护以安全保密为基本原则。库房、阅览室要达到“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温)要求,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严防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档案内容。保管的干部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每半年按人头核对一次。档案借阅档案管理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借阅干部档案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审查《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对审批表中与查档人不一致的,应重新补办手续后,再予以查阅;干部档案借出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用单位超过15天未归还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要,以免丢失。转递在接到干部调动任免通知后,15天内应将档案整理好,转给新的干部档案主管部门。严禁将干部档案交本人自带或公开邮寄,转出档案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截留任何材料或将材料分批转出。

工资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及市局人事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承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工作承办离退休(退职)人员的离退休(退职)费、生活补贴。正常调整工资、晋升(降低)职务后增加(减少)工资以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退职费)、生活补贴的工资程序;按照有关调整工资文件精神,填写各种增资方案审批表、花名册《工资审批表》。经市局同意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工资审批表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承办本单位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手续。调出人员介绍信,填写《工资转移证,加盖经办人和单位主管负责人图章后,送交接收单位。系统内调入人员根据调出单位开出的《工资转移证》上的工资标准、供给时间发放工资。

其他待遇抚恤金:在工作人员死亡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计发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经市局批准后执行。

以上各项工作程序凡经批准机关批准后,及时通知财务发放。

教育培训根据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教育培训工作按时制定本局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督促检查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上级各类活动,要求,有关人员积极,材料及时上报。及时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和先进典型报告市局。建立全局干部培训档案,对所属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管理,作为其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报告、制度等材料,组织、协调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如实地汇报有关情况,并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关系,积极组织并参加有关活动,重要活动及时请示局长承办各类评先选优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的评选申报工作。发现、培养、宣传各方面的典型。工作

本局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计划的制定、审核报批、党费收缴、党内刊物征订、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党章》中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局党建工作和党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员上好党课。“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争先创优工作。按缴党费。

贯彻执行本局党组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完成党组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严格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并及时向市局团委报缴团费。

妇女工作认真完成各级妇女组织布置的工作在窗口单位积极开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激励妇女干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岗位成才,促进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组织妇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重、自爱、自立、自强意识。

老干部管理岗位

根据上级精神,按有关规定,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为老干部的生活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老干部政治学习、文件传阅。探视走访,全面了解老干部的身体、学习和家庭等情况,及时发现、反映问题,妥善解决问题。根据老干部的身心特点,组织举办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老干部的文化生活,促进老干部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老干部的有关档案资料,全面掌握老干部的各类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报表。

”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到征收服务厅标识、纪律、措施、环境工作落实到位,与有关科室加大纳税服务质量的察访,提升基层分局的服务质量,使税收服务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5、积极参与国税文化建设的试点和指导工作。

6、做好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开展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的落实指导工作。

7、做好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的定期活动督查。

8、做好对基层分局的全体人员会、局务会、办公会,分局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情况的指导督查。

9、基层分局长与干部定期谈心活动情况。

10、加强对分局人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临时用工情况,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情况的指导督查。

11、负责对各科室、分局、稽查局的绩效考核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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