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科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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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分二:
甲一、總敘
弟子規聖人訓首孝悌次謹信
泛愛衆而親仁有餘力則學文
甲二、分說分四:
乙一、弟子規之首分二:
丙一、入則孝分四:
丁一、孝親分二:
戊一、敬親
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
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
戊二、愛親
冬則溫夏則凊晨則省昏則定
丁二、正己分六:
戊一、游居
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業無變
戊二、事物
事雖小勿擅為茍擅為子道虧
物雖小勿私藏茍私藏親心傷
戊三、好惡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戊四、身德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戊五、難易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
戊六、孰諫(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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