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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2015-03-14 | 阅:  转:  |  分享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先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元。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地产证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地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定金从中扣除)。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房款后当日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一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产或按时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违约和毁约,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如因政府部门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乙方(买方签字):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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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盾书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