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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复习思考及答案(10会计工作的组织)
2015-03-18 | 阅:  转:  |  分享 
  
第十章会计工作的组织

1、科学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会计工作组织,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等一系列工作。科学、有效地组织会计工作,对于实现会计目标,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

⑴、有利于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会计反映的对象是各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的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要将这些信息反映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中,必须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连续地确认、计量、记录、分类、汇总和分析,这都需要一系列的专门方法及相应的手续和程序。会计信息的传输、加工在各种手续、各个步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没有专职的机构和人员,没有一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就不能把会计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无法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也就不能很好地实现会计目标。因此,只有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并不断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才能保障会计工作的质量,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

⑵、有利于确保会计工作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协调一致

会计工作既有其独立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又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例如,会计工作与国家财政、税务、金融等工作,与单位内部计划、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才能使会计工作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彼此在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完成经济管理任务。

⑶、有利于加强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制

经济责任制是各单位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离不开会计,比如,科学的经济预测,正确的经营决策,以及业绩评价考核等,都需要会计工作的支持。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及控制制度,可以促使单位内部及有关部门管理好资金,增收节支,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内部经济责任制水平的提高。

⑷、有利于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有利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什么是会计规范?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会计规范是指导和管理会计工作的法律、规章、制度的总和。它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是经济法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执行会计规范,可以保证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可以确保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实现为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和帮助管理者报告受托责任的会计目标。

我国企业会计规范是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为中心形成的一套较为完备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制度。

⑴、会计法

《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是会计规范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并于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会计法》共7章52条,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与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附则。

①、总则

总则部分对会计工作作出了总体的法律规定。对会计立法的宗旨、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和约束对象,以及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中各成员的工作责任关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该部分明确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②、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部门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基本事项、会计期限、计量单位等。此外,还对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会计账簿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等会计核算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强调了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并从不同角度反复强调了会计核算过程及其结果的正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

③、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该部分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做出了特别规定,要求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并明确规定了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出现的行为。

④、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部分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分还就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实施监督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并指出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该部分明确规定了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对总会计师的设置、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以及会计交接手续的办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⑥、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部门不仅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依法处理办法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明确了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⑵、会计准则

①、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是有关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规范,也就是企业会计部门对其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会计活动所遵循的标准。我国多年来一直重视会计准则的建设,1992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以部长令的形式签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1993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之后又先后发布了16项具体准则。为了使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财政部对原有准则做了系统性修改,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准则,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2007年1月1日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三个层次构成。

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会计准则处于第一层次。基本会计准则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扮演着概念框架的角色,它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以及财务报告的内容等基本问题,对具体会计准则和实际工作起着统驭和指导作用。

具体会计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制定的、用来规范企业各类具体交易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应用指南是对具体会计准则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出的操作性规定,主要包括对具体会计准则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释以及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两项内容;解释公告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就事务中遇到的实施问题而对准则做出的具体解释。

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⑶、会计制度

本节所指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会计核算制度。1993年我国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为了解决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信息披露的具体操作问题,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分行业制定了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一部企业通用的、统一的会计制度,打破了以往分行业、分企业组织形式制定会计制度的格局,对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统一性和有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后,财政部又陆续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的会计制度。其结构和内容包括: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和一些必要的会计法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小规模企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新的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有的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会计机构是指由专职会计人员组成,直接从事和组织领导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是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条件。在我国,由于会计工作和财务工作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通常把两者合并在一起,设置一个财务会计机构,统一办理财务与会计业务,在单位内部称为会计(或财务)部、处、科、股或组等。

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管理体制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一般来说,凡实行独立核算的大、中型企业,都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其会计机构由总会计师直接领导,同时,也接受上级财务会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忠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里的“会计主管人员”,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此外,在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哪些?

答: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按照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将会计机构的工作划分为若干个岗位,使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每一个会计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为每个岗位规定职责和要求的制度也称为岗位责任制。在会计机构内部和会计人员中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员,定岗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有利于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有利于落实责任和会计人员钻研分管的业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各单位建立会计机构岗位责任制,要从本单位会计业务量和会计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效益和精简的原则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和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等工作。按照内部牵制原则,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中,不相容的业务不得由同一会计人员执行,落实钱、账、物分管制度,这是保护单位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

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不要求会计人员长期固定在某一工作岗位上。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使会计人员较多地熟悉单位内部的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同时,也可以促使岗位会计人员相互配合、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为了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实现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与手工各会计岗位相对应的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



什么是集中核算?什么是非集中核算?各自的优缺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与单位规模大小、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有关。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一般有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

⑴、集中核算

集中核算是指将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主要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的一种核算组织形式。采用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单位经济业务的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各有关项目的考核分析等会计工作,都集中由会计部门进行;单位内部的其他部门和下属单位的会计组织或会计人员,只对其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原始记录和填制原始凭证,并经初步整理和汇总后,送交会计部门。

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减少核算环节,精简会计人员,提高核算工作效率。但不便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及时利用核算资料进行考核与分析。

⑵、非集中核算

非集中核算也称为分散核算,是指将与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业务相关的明细分类核算,分散在各部门进行的一种核算组织形式。采用非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将单位某些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核算以及与单位内部各部门日常管理需要相适应的内部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分散到直接从事该项业务的单位内部各部门进行,但总分类核算、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仍由会计部门集中进行,会计部门还应当对单位内部各部门的会计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

实行非集中核算,有利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及时利用核算资料进行考核与分析。但会增加会计人员数量,对会计部门集中掌握和监督管理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经济业务情况也有一定影响。

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一个单位可根据经济管理的需要选择一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也可以对某些经济业务采用集中核算,而对另一些经济业务采用非集中核算。例如,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企业,需要进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则应采用非集中核算。但无论采用那种组织形式,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存款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会计部门集中办理。



什么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各单位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的一套相互联系与制约的程序和方法,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国家的会计法规和规章制度指明了会计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充实和细化,进而使会计法规和理财自主权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⑵、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

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⑷、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⑸、稽核制度。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合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⑹、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

⑺、定额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定额管理的范围;制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定额的执行;定额考核和奖惩办法等。

⑻、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⑼、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

⑽、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⑾、陈本核算制度。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

⑿、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对不同层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答: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是对会计工作各级岗位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规定。对不同层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是不同的。

⑴、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简称“会计证”)。该证书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它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证的颁发和管理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的同级财政部门负责。

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制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其组织、管理等作用。由于他们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单位会计工作的水平,因此,必须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必须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③、要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及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同时,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⑶、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区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体现了国家对这类企业管理上的特殊要求。

按照《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担任总会计师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③、取得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④、要有较好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⑤、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等。

⑷、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为了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实行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分别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对各级专业职务的基本要求如下:

会计员应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能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具有规定学历。

助理会计师应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具有规定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会计师应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具备规定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高级会计师应较系统第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有规定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我国从1992年8月1日起施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凡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会计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主要权限是什么?

答:⑴、会计人员的职责

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避免因工作职责界限不清而引发的会计工作低效和会计监督管理弱化现象的出现,必须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根据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①、进行会计核算

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人员的首要职责。其内容主要包括:按照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记录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使用情况,正确地计算各种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按期结算、核对账目,进行财产清查;编报各种财务报表,及时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以及单位经营管理者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②、实行会计监督

实行会计监督就是通过会计工作对本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会计手续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或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内容主要包括: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此外,各单位你必须依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③、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根据国家的会计法规、制度,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本单位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要求和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成本会计制度等。

④、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编制预算和财务计划,并考核、分析其执行情况

会计部门应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并考核、分析其执行情况,揭示执行中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本单位经济计划和业务计划的拟定工作,运用掌握的资料和专业知识,对这些计划的制定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促使有关部门改进经营管理,增收节支,杜绝浪费,充分发挥会计参与管理的只能作用。

⑤、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其他会计事项是指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会计业务。比如,协助单位内部其他管理部门做好管理的基础工作,提供关于改制、合作、分立等方面有关的会计信息,举办单位管理人员财会只是的培训等。

⑵、会计人员主要权限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在明确会计人员职责的同时,也赋予了他们必要的权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要个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法规制度,认真执行本单位的计划、预算;对内部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况,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②、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制定定额、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业务会议;有权了解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③、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执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执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天线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尊则和规范。换句话说,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只能活动中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

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经营者、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除了必须将本职工作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之下,还必须具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我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爱岗敬业

爱岗就是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敬业是指会计人员对其所从事的会计职业的正确认识和恭敬态度,并用这种严肃恭敬的态度,认真地对待本职工作,将身心与本职工作融为一体。

⑵、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伪造账目,不弄虚作假,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同时,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⑶、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划分公私界限,做到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要正确处理会计职业权力与职业义务的关系,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能力。

⑷、客观公正

客观是指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时,要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如实地记录和反映世纪经济业务事项,会计核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法。公正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能时,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以维护会计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⑸、坚持准则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始终坚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⑹、提高技能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自动更新知识的能力、提供会计信息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会计工作,履行会计职责,以适应深化会计改革和会计国际化的需要。

⑺、参与管理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树立参与管理的意识,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向领导反映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参与经营管理活动,做好领导的参谋。

⑻、强化服务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文明的服务态度和优良的服务质量。会计人员必须端正服务态度,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讲诚实、坚持准则,真实、客观地核算单位的经济业务,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①、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②、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③、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④、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我国对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⑴、会计档案的内容和作用

①、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社会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a、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c、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d、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事项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②、会计档案的作用

会计档案是会计活动的产物,是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

a、会计档案是总结经验、揭露责任事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和证据。

b、利用会计档案提供的过去经济活动的史料,有助于各单位进行经济前景的预测,进行经营决策,编制财务、成本计划。

c、利用会计档案资料,可以为解决经济纠纷,处理遗留的经济事务提供依据。

此外,会计档案在经济科学的研究活动中,发挥着重要史料价值的作用。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⑵、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1天算起。

⑶、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跨级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已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电算化档案时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以磁性介质或关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企业要做好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袋额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灯安全工作。对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复制,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同时,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⑷、会计档案的查阅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⑸、会计档案的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①、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②、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③、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⑹、会计档案的交接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我国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各单位有关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现将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列示如下:

表10-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薄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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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旋子111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