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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除害
2015-03-20 | 阅:  转:  |  分享 
  
如此法院公务员



四川欧氏兴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欧氏物流分公司,注册号:510524000019556,注册地址:叙永县江门镇九江二社新房子(泸州市叙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11月2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负责人:武天兵。????正是这家看似普通的物流公司,请的是代理负责人,实际老板是叙永县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党员),对外都讲自己是法院公务员,成立这家公司后,高薪招聘办公室文员、会计、司机(每名司机交5000-10000元保证金)等,工资标准为底薪加提成。提成按每月营业额计算,底薪每月发放,都很低,提成为一季度核算一次,平时拼命安排员工无论是否份内的事,都得去做,但到了一个季度该进行提成核算时,老板开始找员工麻烦,想尽办法扣除员工工资,或是找各种借口拖欠工资,合同上约定的要跟员工购买社保,也找各种借口推托,到最后是工资收不到,社保不买,还要遭受老板的辱骂,无法承受后自动离开,所以工资、社保就完全没了着落;如果不甘心找老板收钱,那得到的后果是被老板臭骂,或是恐吓。在此工作过的员工,没有一个是收齐工资离开的。????在这其间,这位老板还会应员工各种需求,说自己有能力帮忙办事,要员工或是员工亲友提交办事经费,但等员工或是员工亲友把款交后,后面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到的是各种各样的拖延借口,最后是钱去了事照样没办。但因为对他的信任,没有任何借条之类的依据,所以只能哑巴吃黄莲。????在此工作的几个月中,看到的还有此老板利用法院作为后盾,在社会上进行行骗行为,见缝插针,只要对他有利的,他都会想方设法进行骗取。??下面请各位网友评评,如此人员是否适合在国家执法部门继续工作:????在2013年10月份,这位老板在叙永县城一小河里救了一个落水男孩,本是一件让人值得学习和发扬的好事,但这位老板为了要得到单位的重视和表扬(因为有奖金),回到物流公司后跟公司所有人讲了救人之事,并说因为要升职,想借此事给自己在单位有一个更好的印象,故叫公司员工联系泸州电视台,还有晚报、日报记者,要把此事影响弄到最大化,还有打电话给所有高层领导,让所有上层都知此事,并联系被救人家属以及孩子学校老师,校长,做锦旗、请乐队到单位去进行表彰。说是为了家境困难的男孩在法院争取到扶贫名额,作为员工,当时都被他所蒙骗,以为他只是为了提升和帮助小男孩,别无他求,故都尽力帮其完成了所有的事务,泸州电视台在2013年10月30晚的泸州现在时将其事迹作了播报。但结果他只是为了骗取单位奖金,对小男孩的承诺无从兑现。????还有很多损人利己的事,就不一一细说,只想请大家作作评论,这样的人是否继续开办公司,是否还应继续留在国家的执法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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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为民除害388...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