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1A432000 建筑工程相关技术标准
2015-03-25 | 阅:  转:  |  分享 
  
1A432000建筑工程相关技术标准

1A432010建筑工程安全防火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相关规定

1A432011民用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强制性条文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轻质防火墙体可不受此限。2.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3.建筑内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应砌至屋面板底部,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4.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3)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5.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在穿越隔墙、楼板及防火分区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6.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6——95的强制条文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设在高层建筑(24m以上)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l.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l.50h)与其他部位隔开。屋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时,其吊顶、望板、保温材料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应采用外包敷不燃烧材料或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变形缝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在变形缝内。当其穿过变形缝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烧材料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套管空隙填塞密实。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l.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l50mm的距离。

1A432012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如下: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统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一、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1A432011—1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1A432011—1

等级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等级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A 不燃性(花岗石、石膏板) B2 可燃性(天然木材、胶合板) B1 难燃性(纸面石膏板、矿棉板) B3 易燃性(泡沫、织物) 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4.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不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6.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7.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施涂覆比小于1.5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作为Bl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8.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二、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按表lA432012—2(规范附录B)的举例确定。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表1A432011—2

材料类别 级别 材料举例 各部位

材料 A 花岗石、大理石、水磨石、水泥制品、混凝土制品、石膏板、石灰制品、粘土制品、玻璃、瓷砖、马赛克、钢铁、铝、铜合金等 顶棚材料 B1 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装饰吸声板、玻璃棉装饰吸声板、珍珠岩装饰吸声板、难燃胶合板、难燃中密度纤维板、岩棉装饰板、难燃木材、铝箔复合材料、难燃酚醛胶合板、铝箔玻璃钢复合材料等 墙面材料 B1 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板、玻璃棉板、珍珠岩板、难燃胶合板、难燃中密度纤维板、防火塑料装饰板、难燃双面刨花板、多彩涂料、难燃玻璃钢平板、PVC塑料护墙板、轻质高强复合墙板、阻燃模压木质复合板材、彩色阻燃人造板、难燃玻璃钢等 B2 各类天然木材、木制人造板、竹材、纸制装饰板、装饰微薄木贴面板、印刷木纹人造板、塑料贴面装饰板、聚脂装饰板、复塑装饰板、塑纤板、胶合板、塑料壁纸、无纺贴墙布、墙布、复合壁纸、天然材料壁纸、人造革等 地面材料 B1 硬PVC塑料地板,水泥刨花板、水泥木丝板、氯丁橡胶地板等 B2 半硬质PVC塑料地板、PVC卷材地板、木地板、氯纶地毯等 装饰织物 B1 经阻燃处理的各类难燃织物等 B2 纯毛装饰布、纯麻装饰布等其他织物 其他装饰

材料 B1 聚氯乙烯塑料、酚醛塑料,聚碳酸酯塑料、聚四氟乙烯塑料。三聚氰胺、脲醛塑料、硅树脂塑料装饰型材、经阻燃处理的各类织物等。另见顶棚材料和墙面材料内中的有关材料 B2 经阻燃处理的聚乙烯、聚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玻璃钢、化纤织物、木制品等 民用建筑

(一)一般规定

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l5mm,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l0%。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12.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1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4.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1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16.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17.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18.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19.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级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典型考题】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A、降低一级B、提高一级C、降低二级D、提高二级

解题思路B: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相关规定中要求饰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的部位有: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顶棚、墙面;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与墙面;建筑物内厨房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均应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所以正确选项是B。(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3的规定。

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3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除本文一般规定中第16条的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3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3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三)高层民用建筑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4的规定。



2.除本文一般规定中第16条规定场所和l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座位数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4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1A432012—4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四)地下民用建筑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5的规定。

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工业厂房

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1A432012—6的规定



当厂房中房间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装有贵重机器、仪器的厂房或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A432013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相关规定

一、建筑内部防火施工的基本规定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2.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3.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4.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5.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二、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纺织织物;(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5.主控项目:(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2)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3)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一般项目:(1)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2)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检验方法:观察。三、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木质材料可分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2.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木质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级木质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5.主控项目:(1)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2)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3)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l2%。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2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面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g/m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6.一般项目:(1)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污染。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2)木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污。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3)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检验方法:观察。四、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可分为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2.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1m3检验燃烧性能。5.主控项目:(1)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2)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检验方法:观察。(3)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必须使泡沫塑料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抽样检验报告。(4)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30min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涂刷应均匀,且涂刷不应少于2次。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5)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①B2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②B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A级材料表面;③塑料电工套管穿过B1级以下(含B1级)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或防火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6.一般项目:(1)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避免其他工种施工。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2)泡沫塑料经阻燃处理后,不应降低其使用功能,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盐析、返潮和变硬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3)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泡沫塑料不应受污染。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五、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复合材料,可包括不同种类材料按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组合体。2.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复合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复合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5.主控项目:(1)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2)复合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饰面层内的芯材不得暴露。检验方法:观察。(3)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B1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且至少涂刷2次。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六、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1.其他材料可包括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2.其他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5.主控项目:(1)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2)防火门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他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3)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4)用于其他部位的防火堵料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选用,其施工方式应与检验时的方式一致。防火堵料施工后必须严密填实孔洞、缝隙。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5)采用阻火圈的部位,不得对阻火圈进行包裹,阻火圈应安装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6)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3)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气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封件分隔,并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4)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5)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6)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七、工程质量验收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简称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文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2)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装修材料的清单、数量、合格证及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3)装修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4)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5)装修施工过程中所用防火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6)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报告,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报告;(7)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涂等阻燃处理的抽样检验报告。2.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资料应完整;(2)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3)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5)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6)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80%。3.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4.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对主控项目进行抽查。当有不合格项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5.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6.当装修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工程验收应为合格。7.建设单位应建立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档案。档案应包括防火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1A43201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相关规定:

1 I类民用建筑 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老、弱、病、残、幼——标准高 2 游离甲醛释放量测试方法 环境测试舱法 饰面人造木板(1)(与干燥器法矛盾,以此为准) 干燥器法 饰面人造木板(2)胶合板、细木工板 穿孔法 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 3 复验材料及指标 材料 使用面积 复验 天然花岗石材与瓷砖 >200平方米 放射性指标 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 >500平方米 游离甲醛含量游离甲醛释放量 一、室内污染物的种类及其主要来源《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第1.0.3条规定:本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甲醛是一种无色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可经呼吸道吸收,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具有长期性、潜伏性、隐蔽性的特点。各种人造板材(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等)中由于使用了胶粘剂,因而可含有甲醛。新式家具的制作,墙面、地面的装饰铺设,都要使用胶粘剂。凡是大量使用胶粘剂的地方,都会有甲醛释放。此外,某些化纤地毯、油漆涂料也含有一定量的甲醛。2.苯是无色透明的液体,有强烈的芳香气味,易燃、易挥发,是高毒、致癌物。苯的室内来源是各种建筑材料的有机溶剂,装修工程使用的胶、漆、添加剂、稀释剂、防水材料中的添加剂等。3.氡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法察觉的惰性气体。水泥、砖、砂、大理石、瓷砖等建筑材料是氡的主要来源,地质断裂带处也会有大量的氡析出。4.氨是一种无色而有强烈刺激气味的气体。主要来源于混凝土防冻剂等外加剂、防火板中的阻燃剂等。5.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所说的TVOC是指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环境污染物验收知识要点 验收内容 氡 自然通风关门24h后 甲醛、氨、苯、TVOC 自然通风关门1h后 验收时间 完工7天后,交付使用前 验收批次 5% ≥3间,<3间全数 样板间合格的减半 验收点分布 距离内墙面≥0.5m,距离楼地面0.8-1.5m 房间面积 设检测点 <50平 1个 多点取平均值 50-100平 2个 >100平 3-5个 再次检测 数量增加一倍,包括同类型及原不合格的房间 【典型考题】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规定,应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

A.氨?B.苯C.氡(Rn-222)D.甲醛?E.VoCs

解析:ABCD;《民用建筑工程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第1.0.3条规定.

二、民用建筑的分类1.污染物的控制限量分为两类:空气中的控制限量和材料中的控制限量。2.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2009年度考试真题】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10)规定,下列工程中属于Ⅱ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有(BCE)。

A.住宅B.体育馆C.办公楼D.医院E.四星级以上旅游宾馆三、材料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是建筑装饰材料的一大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对无机非金属材料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1A432014—1的规定。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表1A432014—l

测定项目 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照射指数Iγ ≤1.0 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无机瓷质砖胶粘剂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1A432014—2的规定。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表1A432014—2

测定项目 限量 A B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照射指数(Iγ) ≤1.3 ≤1.9 3.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规定,表面氡析出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的规定

(二)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或游离甲醛的释放量。2.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级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规定,见表lA432014-3。



3.当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级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规定。

4.当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类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级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规定。

5.饰面人造木板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胶合板、细木工板宜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等宜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

(三)涂料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lA432014—4的规定。

室内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限量表lA432014—4

限量 测定项目 水性涂料 水性腻子 游离甲醛(mg/kg) ≤100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VOC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1A432014—5的规定。

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中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表1A432014—5

涂料名称 VOC(g/L) 苯(%) 甲苯+二甲苯+乙苯(%) 醇酸类涂料 ≤500 ≤O.3 ≤5 硝基类涂料 ≤720 ≤O.3 ≤30 聚氨酯类涂料 ≤670 ≤O.3 ≤30 酚醛防锈漆 ≤270 ≤O.3 —— 其他溶剂型涂料 ≤600 ≤O.3 ≤30 木器用溶剂型腻子 ≤550 ≤0.3 ≤30 (四)胶粘剂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1A432014-6的规定。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表lA432014—6

限量 测定项目 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 橡胶类

胶粘剂 聚氨酯类

胶粘剂 其他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110 ≤250 ≤100 ≤350 游离甲醛(g/kg) ≤1.0 ≤1.0 ≤1.0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lA432014—7的规定。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中VOC、苯、甲苯+二甲苯限量表lA432014—7

限量 项目 氯丁橡胶胶粘剂 SBS胶粘剂 聚氨酯类胶粘剂 其他胶粘剂 苯(g/kg) ≤5.0 甲苯+二甲苯(g/kg) ≤200 ≤150 ≤150 ≤150 挥发性有机物(g/L) ≤700 ≤650 ≤700 ≤700 聚氨酯漆应测定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的含量,按其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且不应大于4g/kg,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用漆基异氰酸酯树脂中二异氰酸酯单体的测定》(GB/Tl8446——2009)的有关规定。

(五)水性处理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lA432014-8的规定。

室内用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量表lA432014—8

测定项目 限量 游离甲醛(mg/kg) ≤100 其他材料

工程设计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2.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为A类。

3.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的装修,采用的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必须达到E1级要求。

4.II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宜达到E1级要求;当采用E2级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类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O/W)多彩内墙涂料。

7.民用建筑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类甲醛胶粘剂。

8.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9.II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10.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

五、工程施工(一)一般规定1.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验收。2.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3.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的要求。当需要更改时,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时,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5.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二)材料进场检验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相关规定。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场时,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复验。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6.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典型考题】民用建筑工程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或装修材料,必须有()检验报告。

A游离甲醛含量?B氡的含量C放射性指标D苯的含量降低一级

解析C:民用建筑工程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产品的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天然花岗岩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场时,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所以正确选项为C。

(三)施工要求1.采取防氡措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的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有关规定。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4.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5.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6.采暖地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不宜在采暖期内施工。

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对达不到E1级的芯板,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六、验收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2.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的检测报告;(2)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3)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4)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5)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不做样板间的除外)。3.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1A432014—11的规定。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验收时,采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工程,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际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有关规定。。6.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TVOC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7.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8.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表1A432014—12设置。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表lA432014--12

房间使用面积(m2) 检测点数(个) 房间使用面积(m2) 检测点数(个) <50 1 ≥500、<1000 不少于5 ≥50、<100 2 ≥1000、<3000. 不少于6 ≥100、<500 不少于3 ≥3000 每1000m2不少于3 9.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10.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在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固定式家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3.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14.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15.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2009年度考试真题】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规定,木质材料进场应迸行见证取样检验的是()。

A.B1级木质材料B.B2级木质材料

C.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D.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木质材料

【答案】A本题考核的是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木质材料包括:①B1级木质材料;②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进场时应进行抽样检验的木质材料包括:①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②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

【2007年度考试真题】下列要求不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的是()。

A.图书室、档案室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B.建筑物内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B1级装修材料

C.消火栓门的颜色与四周装修材料颜色应有明显区别

D.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妨碍消防设施与疏散走道正常使用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建筑物的装饰材料的防火等级。建筑物内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饰材料。

【2007年度考试真题】当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初次检测结果不合格时,通常做法是()。

A.对不合格项再次检测,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并应包括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B.对不合格的房间开窗通风,再次进行检测

C.直接对不合格房间返工,采用合格材料施工完成后再次进行检测

D.采用活性炭、空气清新剂等物品对室内处理,一周后再次检测

【答案】A本题考核的是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典型习题】

1.单位重量小于(C)g/m2的纸质,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A.100B.200C.300D.400

2.在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中,(A)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A.复合型B.简单型C.磨合型D.基础型

3.在民用建筑中,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C)mm,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表面积的10%。

A.10B.12C.15D.20

4.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装修材料。

A.A级B.B1级C.B2级D.B3级

5.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

A.防火墙上应开设门窗洞口,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B.建筑内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面基层

C.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

D.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6.关于建筑幕墙防火设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B)。

A.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B.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高于1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C.无窗间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D.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中,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B)m。

A.1.00B.1.50C.2.00D.2.50

8.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B)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A.6B.7C.8D.10

9.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中(B)是一种无色而有强烈刺激气味的气体。

A.甲醛B.氨C.苯D.氡

10.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两类,下列属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是(ACD)。

A.医院B.办公楼C.幼儿园D.老年建筑E.旅馆

1A432020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的相关标准

1A43202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基本规定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邻近建筑的安全。2.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二、地基(一)一般规定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l00m2至少应有l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l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l%,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l%,但不应少于3根。(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1.灰土的土料宜用黏土、粉质黏土,严禁采用冻土、膨胀土和盐渍土等活动性较强的土料。2.砂、砂石地基的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如用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的碎石或卵石。3.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4.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三)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四)粉煤灰地基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铺筑厚度、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区碾压程度、压实系数等。(五)强夯地基1.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2.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3.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六)注浆地基对于化学注浆加固的施工顺序宜按以下规定进行,如发现施工顺序与此有异,应及时制止,以确保工程质量。1.加固渗透系数相同的土层应自上而下进行。2.如土的渗透系数随深度而增大,应自下而上进行。3.如相邻土层的土质不同,应首先加固渗透系数大的土层。(七)预压地基1.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监测措施;沉降、孔隙水压力等原始数据;排水设施;砂井(包括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等位置。2.堆载施工应检查堆载高度、沉降速率。真空预压施工应检查密封膜的密封性能、真空表读数等。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地基土的强度及要求达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做承载力检验。(八)振冲地基振冲施工对原土结构造成扰动,强度降低,因此,质量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歇一定时间。对砂土地基间隔l~2周,黏性土地基间隔3~4周,对粉土、杂填土地基间隔2~3周。(九)高压喷射注浆地基1.由于喷射压力较大,容易发生窜浆,影响邻孔的质量,应采用间隔跳打法施工,一般两孔间距大于l.5m。2.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如不做承载力或强度检验,间歇期可适当缩短。(十)水泥土搅拌桩地基1.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2.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3.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十一)砂桩地基砂桩施工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成孔宜用振动沉管工艺。三、桩基础(一)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1)群桩20mm;(2)单排桩10mm。【典型考题】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要求:群桩(),单排桩()。

A.30mm,20mmB.20mm,30mmC.10mm,20mmD.20mm,10mm答案:D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A432021—1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表1A432021-1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lH150+0.0lH 2 桩数为l~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l6根桩基中的桩:(1)最外边的桩;(2)中间桩

1/3桩径或边

长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lA432021—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每灌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lA432021-2

序号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

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柱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1 泥浆护壁

钻孔桩 D≤l000mm ±50 <1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D>1000mm ±50 <1 100+0.0lH 150+0.0lH 2 套管成孔 D≤500mm 一20 <1 70 150 灌注桩 D>500mm 一20 <1 100 150 3 干成孔灌注桩 一20 <1 70 150 4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 钢套管护壁 +50 <1 100 200 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l根。(二)静力压桩1.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l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2.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三)先张法预应力管桩1.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质量、桩体垂直度、电焊后的停歇时间。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头做l0%的X光拍片焊缝探伤检查。2.施工结束后,应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验。(四)混凝土预制桩1.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l0%的X光拍片焊缝探伤检查。2.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体质量做检验。3.对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d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4.有些工程进度较急,桩又不是长桩,可以采用蒸养以求短期内达到强度,即可开始沉桩。(五)混凝土灌注桩1.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2.沉渣厚度的检测结果应是二次清孔后的结果。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四、土方工程(一)土方开挖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二)土方回填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2.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1A432021-3的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表lA432021-3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五、基坑工程(一)一般规定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2.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3.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lA432021—4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表1A432021-4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l)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二)排桩墙支护工程1.排桩墙支护结构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2.排桩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的控制范围内。3.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排桩墙支护基坑,应有确实可靠的止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及邻近构筑物的安全。(三)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1.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且应考虑土钉与锚杆均有一段养护时间。(开挖一段,支护一段,养护一段…)2.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3.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四)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包括立柱及立柱桩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如需要时)、钢围檩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檩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2.全部支撑安装结束后,仍应维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直至支撑全部拆除。3.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的要求。(五)降水与排水1.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2.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1A4320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基本规定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lA432022—1的规定。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3.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1A432022—2的规定。

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条件表lA432022—2

防水层材料 施工环境气温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自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冷粘法、自粘法不低于5℃,焊接法不低于-10℃ 有机防水涂料 溶剂型-5~35℃,水溶型5~35℃ 无机防水涂料 5~35℃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 5~35℃ 膨润土防水材料 不低于-20℃ 二、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一)防水混凝土1.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2.防水混凝土水泥和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水泥应经试验确定。

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5)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使用河沙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6)碎石或卵石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7)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kg/m3,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3)普通防水混凝土塌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塌落度宜为100~140mm;(4)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5)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至45%;

(6)灰砂比宜为1:1.5~1:2.5;

(7)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含量即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m3。4.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二)水泥砂浆防水层1.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2.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品种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不准使用过期和受潮结块的水泥;

2)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3)用于拌制水泥砂浆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为均匀液体,无杂质、无沉淀、不分层;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

3.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充分润湿,无明水;

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浆堵塞并抹平;

3)施工前应将埋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密封材料后,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4.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的配置,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

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

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与阴阳角处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保持砂浆表面润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聚合物水泥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或直接受雨水冲刷,硬化后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

(三)卷材防水层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与卷材相匹配。

3.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1A432022-3的规定。采用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互相垂直铺贴。

4.冷粘法铺贴卷材时,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5.热熔法铺贴卷材时,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粘贴牢固;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贴牢固,封闭严密。

6.自粘法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7.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大于50mm;(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护层)和铺抹30mm厚水泥砂浆。

(四)涂料防水层1.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2.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例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置的用量;(2)涂料应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3)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50mm:(4)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槎宽度应不小于lOOmm,接涂前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5)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涂防水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胎体增强材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l0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胎体的接缝应错开l/3幅宽,且上下两层不得垂直铺贴。(五)塑料防水板防水层1.塑料防水板防水层使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付与二次衬砌之间。

2.塑料板防水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定在基础上,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应边铺边将其与暗钉圈焊接牢固;(2)两幅塑料板的搭接宽度应为l00mm,下部塑料板应压住上部塑料板;接缝焊接时,塑料版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3层。(3)搭接缝宜采用双条焊缝焊接,单条焊缝的有效焊接宽度不应小于l0mm;(4)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

(5)分段设置塑料地板防水层时,两端用采取封闭措施。(六)金属板防水层1.金属板防水层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高的地下工程;金属板应铺在主体结构迎水面。

2.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建筑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七)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八)细部构造1.墙体施工缝。2.后浇带一次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3.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2)结构迎水面的预埋件周围应预留凹槽,凹槽内用密封材料填实;(3)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三、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一)锚喷支护1.喷射混凝土配合比: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l:4~1:4.5,砂率宜为45%~55%,水灰比不得大于0.45,外加剂和外掺料应通过试验确定。2.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采取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3.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二)地下连续墙1.地下连续墙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小于400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55,坍落度不得小于l80mm。2.地下连续墙应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条件较少槽断数量,地下连续墙槽断接缝应避开拐角部位。四、排水工程1.渗排水适用于无自流排水条件、防水要求较高且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工程。盲沟排水适用于地基为弱透水性土层、地下水量不大或排水面积较小、地下水位在结构底板以下或在丰水期地下水位高于结构底板的地下工程。2.渗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渗排水层用砂、石应洁净,含泥量不应大于2.0%;(2)粗砂过滤层总厚度宜为300mm,如较厚时应分层铺填。过滤层与基坑土层接触处应用厚度为l00~150mm、粒径为5~10mm的石子铺填;(3)集水管应设置在粗砂过滤层下部,坡度不宜小于1%,且不得有倒坡现象。集水管之间的距离宜为5~10m,并与集水井相通;(4)工程底板与渗排水层之间应做隔浆层,建筑周围的渗排水层顶面应做散水坡。3.盲沟用砂石要洁净,含泥量不应大于2.0%。盲沟反滤层的层次和粒径组成应符合表1A432022-4规定,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注浆工程注浆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工程地质、注浆目的等控制注浆压力;(2)回填注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衬砌后围岩注浆应在充填注浆固结体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3)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有效注浆范围,地面注浆结束后注浆孔应封填密实;(4)注浆范围和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很近时,应加强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埋设物的现场监控;(5)注浆点距离饮用水源或公共水域较近时,注浆施工如有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1A432023地基处理技术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1.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根据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选出几种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包括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案;(2)对初步选出的各种地基处理方案,分别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耗用材料、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方法;(3)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法。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蛮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础进行变形验算。3.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二、换填垫层法1.换填垫层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2.垫层材料的选择:(1)砂石。宜选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粒径小于2mm的部分不应超过总重的45%),应级配良好,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当使用粉细砂或石粉(粒径小于0.075mm的部分不超过总重的9%)时,应掺入不少于总重30%的碎石或卵石。砂石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对湿陷性黄土地基,不得选用砂石等透水材料。(2)粉质黏土。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5%,亦不得含有冻土或膨胀土。当含有碎石时,其粒径不宜大于50mm。用于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地基的粉质黏土垫层,土料中不得夹有砖、瓦和石块。(3)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土料宜用粉质黏土,不宜使用块状黏土和砂质粉土,不得含有松软杂质,并应过筛,其颗粒不得大于l5mm。石灰宜用新鲜的消石灰,其颗粒不得大于5mm。(4)粉煤灰。可用于道路,堆场和小型建筑,构筑物等的换填垫层。粉煤灰垫层上宜覆土0.3~0.5m。粉煤灰垫层中采用掺加剂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性能及适用条件。作为建筑物垫层的粉煤灰应符合有关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求。粉煤灰垫层中的金属构件、管网宜采取适当防腐措施。大量填筑粉煤灰时应考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5)矿渣。垫层使用的矿渣是指高炉重矿渣,可分为分级矿渣、混合矿渣及原状矿渣。矿渣垫层主要用于堆场、道路和地坪,也可用于小型建筑,构筑物地基。选用矿渣的松散重度不小于11kN/m3,有机质及含泥总量不超过5%。设计、施工前必须对选用的矿渣进行试验,在确认其性能稳定并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作为建筑物垫层的矿渣应符合对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求。易受酸、碱影响的基础或地下管网不得采用矿渣垫层。大量填筑矿渣时,应考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6)其他工业废渣。在有可靠试验结果或成功工程经验时,对质地坚硬、性能稳定、无腐蚀性和放射性危害的工业废渣等均可用于填筑换填垫层。(7)土工合成材料。由分层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与地基土构成加筋垫层。作为加筋的上工合成材料应采用抗拉强度较高、受力时伸长率不大于4%~5%、耐久性好、抗腐蚀的土工格栅、土工格室、土工垫或土工织物等土工合成材料;垫层填料宜用碎石、角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粉质黏土等材料。当工程要求垫层具有排水功能时,垫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在软土地基上使用加筋垫层时,应保证建筑稳定并满足允许变形的要求。三、预压法1.预压法包括堆载预压法和真空预压法。预压法适用于处理淤泥质土、淤泥和冲填土等饱和黏性土地基。2.对重要工程,应在现场选择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在预压过程中应进行地基竖向变形、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等项目的监测并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根据试验区获得的监测资料确定加载速率控制指标、推算土的固结系数、固结度及最终竖向变形等,分析地基处理效果,对原设计进行修正,并指导全场的设计与施工。3.对主要以变形控制的建筑,当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等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变形量和平均固结度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卸载。对主要以地基承载力或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建筑,当地基土经预压而增长的强度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或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卸载。四、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1.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强夯置换法适用于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黏性土等地基上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工程。2.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3.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同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4.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3m。5.强夯置换墩的深度由土质条件决定,除厚层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较硬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过7m。6。强夯置换法的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建筑垃圾等坚硬粗颗粒材料,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30%。五、振冲法1.振冲法适用于处理砂土、粉土、粉质黏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对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饱和黏性土和饱和黄土地基,应在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不加填料振冲加密适用于处理黏粒含量不大于l0%的中砂、粗砂地基。2.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宜采用大功率振冲器,为了避免造孔中塌砂将振冲器抱住,下沉速度宜快,造孔速度宜为8~10m/min,到达深度后将射水量减至最小,留振至密实电流达到规定时,上提0.5m,逐段振密直至孔口,一般每米振密时间约1min。在粗砂中施工如遇下沉困难,可在振冲器两侧增焊辅助水管,加大造孔水量,但造孔水压宜小。3.振冲施工结束后,除砂土地基外,应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质量检验。对粉质黏土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1~28d,对粉土地基可取l4~21d。六、砂石桩法1.砂石桩法适用于挤密松散砂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杂填土等地基。对饱和黏土地基上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工程也可采用砂石桩置换处理。砂石桩法也可用于处理可液化地基。2.砂石桩施工可采用振动沉管、锤击沉管或冲击成孔等成桩法。当用于消除粉细砂及粉土液化时,宜用振动沉管成桩法。3.砂石桩的施工顺序,对砂土地基宜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对黏性土地基宜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在既有建(构)筑物邻近施工时,应背离建(构)筑物方向进行。七、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法适用于处理黏性土、粉土、砂土和已自重固结的素填土等地基。对淤泥质土应按地区经验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施工,应根据现场条件选用下列施工工艺:(1)长螺旋钻孔灌注成桩,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素填土、中等密实以上的砂土;(2)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成桩,适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以及对噪声或泥浆污染要求严格的场地;(3)振动沉管灌注成桩,适用于粉土、黏性土及素填土地基。3.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成桩施工和振动沉管灌注成桩施工除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试验,施工时按配合比配制混合料。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合料成桩施工的坍落度宜为l60~200mm,振动沉管灌注成桩施工的坍落度宜为30~50mm,振动沉管灌注成桩后桩顶浮浆厚度不宜超过200mm;(2)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合料成桩施工在钻至设计深度后,应准确掌握提拔钻杆时间,混合料泵送量应与拔管速度相配合,遇到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层,不得停泵待料;沉管灌注成桩施工拔管速度应按匀速控制,拔管速度应控制在1.2~1.5m/min左右,如遇淤泥或淤泥质土,拔管速度应适当放慢;(3)施工桩顶标高宜高出设计桩顶标高不少于0.5m;(4)成桩过程中,抽样做混合料试块,每台机械一天应做一组(3块)试块(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标准养护,测定其立方体抗压强度。八、夯实水泥土桩法1.夯实水泥土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杂填土、黏性土等地基。处理深度不宜超过l0m。2.夯实水泥土桩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成孔工艺。挤土成孔可选用沉管、冲击等方法;非挤土成孔可选用洛阳铲、螺旋钻等方法。3.夯填桩孔时,宜选用机械夯实。分段夯填时,夯锤的落距和填料厚度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混合料的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3。九、水泥土搅拌法1.水泥土搅拌法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土搅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粉土、饱和黄土、素填土、黏性土以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上等地基。当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小于3%(黄土含水量小于25%)、大于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4时不宜采用干法。冬期施工时,应注意负温对处理效果的影响。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黏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得少于2根。当桩周为成层土时,应对相对软弱土层增加搅拌次数或增加水泥掺量。4.竖向承载搅拌桩施工时,停浆(灰)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300~500mm。在开挖基坑时,应将搅拌桩顶端施工质量较差的桩段用人工挖除。十、高压喷射注浆法1.高压喷射注浆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流塑、软塑可塑黏性土、粉土、砂土、黄土、素填土和碎石土等地基。当土中含有较多的大粒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或有较高的有机质时,以及地下水流速过大和已涌水的工程,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其适用性。2.高压喷射注浆法分旋喷、定喷和摆喷三种类别。根据工程需要和土质条件,可分别采用单管法、双管法和三管法。加固形状可分为柱状、壁状、条状和块状。3.竖向承载旋喷桩复合地基宜在基础和桩顶之间设置褥垫层。褥垫层厚度可取200~300mm,其材料可选用中砂、粗砂、级配砂石等,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mm。十一、石灰桩法1.石灰桩法适用于处理饱和黏性土、淤泥、淤泥质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上层时,宜增加掺合料的含水量并减少生石灰用量,或采取上层浸水等措施。2.石灰桩的主要固化剂为生石灰,掺合料宜优先选用粉煤灰、火山灰、炉渣等工业废料。生石灰与掺合料的配合比宜根据地质情况确定,生石灰与掺合料的体积比可选用1:1或1:2,对于淤泥、淤泥质土等软土可适当增加生石灰用量,桩顶附近生石灰用量不宜过大。当掺石膏和水泥时,掺加量为生石灰用量的3%~10%。3.当地基需要排水通道时,可在桩顶以上设200~300mm厚的砂石垫层。4.石灰桩宜留500mm以上的孔口高度,并用含水量适当的黏性土封口,封口材料必须夯实,封口标高应略高于原地面。石灰桩桩顶施工标高应高出设计桩顶标高l00mm以上。5.洛阳铲成孔桩长不宜超过6mm机械成孔管外投料时,桩长不宜超过8mm螺旋钻成孔及管内投料时可适当加长。十二、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1.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可处理地基的深度为5~15m.当以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土挤密桩法。当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增强其水稳性为主要目的时,宜选用灰土挤密桩法。当地基土的含水量大于24%、饱和度大于65%时,不宜选用灰土挤密桩法或土挤密桩法。2.灰土挤密桩和土挤密桩处理地基的面积,应大于基础或建筑物底层平面的面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局部处理时,超出基础底面的宽度: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每边不应小于基底宽度的0.25倍,并不应小于0.50m;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每边不应小于基底宽度的0.75倍,并不应小于1.00m。(2)当采用整片处理时,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底面外缘的宽度,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层厚度的l/2,并不应小于2m。3.桩顶设计标高以上的预留覆盖上层厚度宜符合下列要求:(1)沉管(锤击、振动)成孔,宜为0.50~0.70m;(2)冲击成孔,宜为1.20~1.50m。十三、柱锤冲扩桩法1.柱锤冲扩桩法适用于处理杂填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黄土等地基,对地下水位以下饱和松软土层,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地基处理深度不宜超过6m,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宜超过160kPa。2.对大型的、重要的或场地复杂的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应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验。3.在桩顶部应铺设200~300mm厚砂石垫层。4.桩体材料可采用碎砖三合土、级配砂石、矿渣、灰土、水泥混合土等。当采用碎砖三合土时,其配合比(体积比)可采用生石灰:碎砖:黏性土为l:2:4。当采用其他材料时,应经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配合比。5.冲扩桩施工结束后7~14d内,可对桩身及桩间土进行抽样检验,可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进行,并对处理后桩身质量及复合地基承载力作出评价。检验点数可按冲扩桩总数的2%计,每一单体工程桩身及桩间土总检验点数均不应少于6点。十四、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1.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渗透系数为0.10~2.00m/d的湿陷性黄土等地基。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采用碱液法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2.对于下列建(构)筑物,宜采用单液硅化法或碱液法:(1)沉降不均匀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2)地基受水浸湿引起湿陷,需要立即阻止湿陷继续发展的建(构)筑物或设备基础;(3)拟建的设备基础和构筑物。3.采用单液硅化法或碱液法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应于施工前在拟加固的建(构)筑物附近进行单孔或多孔灌注溶液试验,确定灌注溶液的速度、时间、数量或压力等参数。灌注溶液试验结束后,隔7~l0d,应在试验范围的加固深度内量测加固土的半径,并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加固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等指标。必要时,应进行浸水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以确定加固土的承载力和湿陷性。4.对酸性土和已渗入沥青、油脂及石油化合物的地基土,不宜采用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十五、其他地基处理方法1.注浆法适用于处理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2.锚杆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3.树根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黄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4.坑式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人工填土和湿陷性黄土等地基。1A432024基坑支护技术的有关规定一、基本规定1.支护结构可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等条件按表1A432024—1选用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逆作拱墙、土钉墙、原状土放坡或采用上述形式的组合。

支护结构选型表1A432024-1

结构形式 适用条件 排桩或地下连续墙 1.适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三级2.悬臂式结构在软土场地中不宜大于5m3.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宜采用降水、排桩加截水帷幕或地下连续墙 水泥土墙 1.适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2.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宜大于l50kPa3.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土钉墙⑴动力及照明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进行模拟动作试验,照明宜作8h全负荷试验。

⑵电线、电缆绝缘应良好,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⑶开关通断应在相线上,插座接线应符合“左零右火上接地”的要求。安装高度在1.8m及以下电源插座均为安全型插座;卫生间、非封闭阳台应采用防护等级为IP54的电源插座;分体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应采用带开关插座。

⑷重量大于3Kg的灯具应采用螺栓固定或采用吊挂固定。

⑸等电位联结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工程资料:

⑴装修原材料及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复验报告;

⑵装修工序的质量验收记录;

⑶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⑷分户工程验收的相关文件及表格。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检测资料:

⑴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⑵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⑶水压试验报告;

⑷通水、通气试验报告;

⑸防雷测试报告;

⑹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检测报告。

1A43204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施工强制性条文1.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4.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溶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文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3.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4.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1A432045幕墙工程技术的有关规定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F102—2003

1.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2.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3.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4.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5.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6.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7.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1.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2.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3.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金属板、石材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

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四、《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典型考题】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固定。

A.钻孔?B.射钉C.铆接D.预埋件答案:B

【典型考题】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

A.吊篮?B.防护网?C.脚手架?D.升降机答案:B

1A432050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1A43205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一、项目管理规划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遵循下列程序:明确项目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内容;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汇总整理,报送审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根据下列资料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包括下列内容,组织应根据需要选定:项目概况;项目范围管理规划;项目管理目标规划;项目管理组织规划;项目成本管理规划;项目进度管理规划;项目质量管理规划;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项目信息管理规划;项目沟通管理规划;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项目收尾管理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文件;组织编制;履行报批手续。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根据下列资料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条件和环境分析资料;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总体工作计划;组织方案;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成本计划;资源需求计划;风险管理计划;信息管理计划;项目沟通管理计划;项目收尾管理计划;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项目目标控制措施;技术经济指标。二、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管理组织的建立应遵循下列原则:组织结构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建立项目经理部应遵循下列步骤: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与组织结构;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与责任划分;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设置;确定人员的职责、分工与权限;制定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三、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评价项目经理绩效的依据。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项目经理应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不应同事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资料: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管理实施目标;组织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分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项目需用资源的提供方式和核算办法;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特殊事项;项目经理部应承担的风险;项目管理目标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和办法;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办法。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应遵循下列原则:满足组织管理目标的要求;满足合同的要求;预测相关的风险;具体且操作性强;便于考核。四、项目合同管理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实施计划;合同实施控制;合同综合评价;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内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②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备性审查;③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项目范围认定;④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⑤合同风险评估。合同实施计划应包括合同实施总体安排,分包策划以及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等内容。合同实施计划应规定必要的合同实施工作程序。合同实施控制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等工作。合同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其他经验和教训。五、项目采购管理项目采购工作应符合有关合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数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符合进度、安全、环境和成本管理等要求。采购资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具有可追溯性。组织应根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组织应对采购报价进行有关技术和商务的综合评审,并应制定选择、评审和重新评审的准则。评审记录应保存。项目采用的设备、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应现行标准要求。检验产品使用的计量器具,产品的抽样、抽检应符合规范要求。进口产品应按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办理报关和商检等手续。六、项目进度管理组织应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制定进度管理目标。项目进度管理目标应按项目实施过程、专业、阶段或实施周期进行分解。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管理:制定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交底;落实责任;实施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纠正偏差,必要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编制进度报告,报送组织管理部门。组织应根据合同文件、项目管理规划文件、资源条件与内外部约束条件编制项目进度计划。组织应提出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控制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下列种类:整个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子项目进度计划和单体进度计划;年(季)度计划。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项目作业性进度计划。作业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下列内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各类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编制说明、进度计划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编制进度计划可使用文字说明、里程碑表、工作量表、横道计划、网络计划等方法。作业性进度计划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方法或横道计划方法。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跟踪检查,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将实际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分析计划执行的情况;对产生的进度变化,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调整计划;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度计划的变更必须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沟通。进度计划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工程量的完成情况;②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③资源使用及进度的匹配情况;④上次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起止时间;工作关系;资源提供;必要的目标调整。七、项目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进行系统运作。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进行质量策划,确定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实施质量计划;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的要求。组织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质量目标,规定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针对项目质量管理的文件。该文件可称为质量计划。质量计划也可以作为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组成部分。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产品(或过程)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接收准则;记录的要求;所采取的措施。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并应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和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偏差,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对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复查。设计的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过程:设计策划;设计输入;设计活动;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设计变更控制。采购的质量控制应包括:确定采购程序;确定采购要求;选择合格供应单位以及采购合同的控制和进货检验。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包括:施工目标实现策划;施工过程管理;施工改进;产品(或过程)的验证和防护。检验和测试装置的控制应包括:确定装置的型号、数量;明确工作过程;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八、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识别并评价危险源及风险;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编制并实施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结果验证;持续改进相关措施和绩效。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遵循下列步骤:工作分类;识别危险源;确定风险;评价风险;制定风险对策;评审风险对策的充分性。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对分包的安全管理等内容。策划过程应充分考虑有关措施与项目人员能力相适宜的要求。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组织应建立分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交易制度,实施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作业队三级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项目经理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遵循下列程序: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者;提交调查报告。九、项目环境管理组织应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通过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估,确定管理目标及主要指标,并在各个阶段贯彻实施。项目的环境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确定项目环境管理目标;进行项目环境管理策划;实施项目环境管理策划;验证并持续改进。项目经理部应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制定应急准备和相应措施,并保证信息畅通,预防可能出现非预期的损害。在出现环境事故时,应消除污染,并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文明施工应包括下列工作:进行现场文化建设;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创造有序生产的条件;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对于可能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项目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公示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安全纪律;防火须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定;施工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十、项目成本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业务分工和职责关系,把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中。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两个层次:(1)组织管理层:负责项目全面成本管理的决策,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2)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成本的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成本目标。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项目经理部应依据下列文件编制项目成本计划:合同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研报告和相关设计文件;市场价格信息;相关定额;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项目经理部应依据下列资料进行成本控制:合同文件;成本计划;进度报告;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成本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①收集实际成本数据;②实际成本数据与成本计划目标进行比较;③分析成本偏差及原因;④采取措施纠正偏差;⑤必要时修改成本计划;⑤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编制成本报告。成本控制宜运用价值工程和挣值法。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的三同步原则。成本分析应依据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资料进行。成本分析应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分析法和比率法等基本方法;也可采用分部分项成本分析、年季月(或周、旬等)度成本分析、竣工成本分析等综合成本分析方法。组织应以项目成本降低额和项目成本降低率作为考核主要指标。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等考核指标。发现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十一、项目资源管理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资金管理。资源管理计划应包括建立资源管理制度,编制资源使用计划、供应计划和处置计划,规定控制程序和责任体系。资源管理控制应包括按资源管理计划进行资源的选择、资源的组织和进场后的管理等内容。资源管理考核应通过对资源投入、使用、调整以及计划与实际的对比分析,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评价的管理活动。通过考核能及时反馈信息,提高资金使用价值,持续改进。十二、项目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时效性和针对性,有必要的精度;综合考虑信息成本及信息收益,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项目信息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确定项目信息管理目标;进行项目信息管理策划;项目信息收集;项目信息处理;项目信息运用;项目信息管理评价。信息管理计划应包括信息需求分析,信息编码系统,信息流程,信息管理制度一级信息的来源、内容、标准、时间要求、传递途径、反馈的范围、人员以及职责和工作程序等内容。信息过程管理应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储存、检索、输出和反馈等内容,宜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过程管理。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包括:信息的分级、分类管理方式。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十三、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应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组织识别项目风险应遵循下列程序:收集与项目风险有关的信息;确定风险因素;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组织应按下列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因素发生的概率;风险损失量的估计;风险等级评估。项目风险控制对策应形成风险管理计划,其内容有:①风险管理目标;②风险管理范围;③可使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工具以及数据来源;④风险分类和风险排序要求;⑤风险管理的职责与权限;⑥风险跟踪的要求;⑦相应的资源预算。在整个项目进程中,组织应收集和分析与项目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获取风险信号,预测未来的风险并提出预警,纳入项目进展报告。组织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控,根据需要制定应急计划。十四、项目沟通管理项目沟通与协调的对象是项目所涉及的内部和外部有关组织及个人,包括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建立、咨询服务等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组织。项目沟通计划应包括信息沟通方式和途径,信息收集归档格式,信息的发布和使用权限,沟通管理计划的调整以及约束条件和假设等内容。十五、项目收尾管理项目收尾阶段应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全面负责项目竣工收尾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期完成。竣工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项目名称;竣工项目收尾具体内容;竣工项目质量要求;竣工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竣工项目文件档案资料的整理要求。项目决算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造价分析资料表等。项目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可包括工期、质量、成本、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1A43205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与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项目部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并使每一管理过程都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二、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工程总承包企业宜采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目标和项目经理的职责、权限和利益。项目部应具有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和控制的职能。项目部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目标的实现全面负责。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项目部应具有与业主、工程总承包企业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其他相关方沟通与协调的职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具有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的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项目策划工程总承包项目策划属项目初始阶段的工作,项目策划的输出文件是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策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和总承包企业管理的要求,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分析项目的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定项目管理的各项原则要求、措施和过程。项目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明确项目目标,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目标;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制定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程序和控制指标;制定资源(人、财、物、技术和信息等)的配置计划;制定项目沟通的程序和规定;知道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分包计划。四、项目设计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设计组应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报价技术评审和技术谈判、供货厂商图纸资料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设计计划宜包括如下内容: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标准规范;质量保证程序和要求;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技术经济要求;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要求;与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接口关系及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设计质量控制点主要包括: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设计输入的控制;设计策划的控制(包括组织、技术、条件接口);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会签;设计输出的控制;设计变更的控制。五、项目采购管理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定供货厂商。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制依据;项目概况;采购原则;采购工作范围和内容;采购的职能岗位设置及其主要职责;采购进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要求,长周期设备和特殊材料采购的计划安排;采购费用控制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措施;采购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措施;采购协调程序;特殊采购事项的处理原则;现场采购管理要求。采购合同文件应完整、准确、严密、合法,包括下列内容:采购合同;询价文件及其修订补充文件;满足询价文件的全部报价文件;供货厂商协调会会议纪要;任何涉及询价、报价内容变更所形成的其他书面形式文件。采购组接到项目经理批准的变更单后,应了解变更的范围和对采购的要求,预测相关费用和时间,制定变更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变更单应填写以下主要内容:变更的内容;变更的理由及处理措施;变更的性质和责任承担方;对项目进度和费用的影响。仓库管理工作应包括物资保管,技术档案、单据、账目管理和仓库安全管理等。仓库管理应建立“物资动态明细台账”,所有物资应注明货位、档案编号、标识码以便查找。仓库管理员要及时登账,经常核对,保证账物相符。六、项目施工管理施工计划应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计划的要求,在项目初始阶段由施工经理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报业主确认。施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组织原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计划;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费用计划;施工技术管理计划,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要求;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遵循下列程序:收集编制依据资料;确定进度控制目标;计算工程量;确定各单项、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开工、竣工日期;确定施工流程;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施工组宜采用挣值法等先进的管理技术,进行施工费用测量,分析费用偏差,进行趋势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项目在施工前应组织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对施工的技术、质量和标准要求。施工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明确改进目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施工组应根据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进行施工阶段安全策划,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应对施工各阶段、部位和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风险分析,制定应对措施,并对其实施管理和控制。项目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救护措施,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实施。当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应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规定,及时报告,并组织或参与事故的处理、调查和分析。七、项目试运行管理试运行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试运行的总说明、组织及人员、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试运行文件编制要求、试运行准备工作要求、培训计划和业主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等内容。试运行经理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组织或协助业主编制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和原则;目标与采用标准;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组织指挥系统;试运行进度安排;试运行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安全及职业健康要求;试运行预计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八、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经理应将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质量控制相互协调、统一决策,实现项目的总体目标。项目进度管理应按项目工作分解结构逐级管理,用控制基本活动的进度来达到控制整个项目的进度。项目基本活动的进度控制宜用赢得值管理技术和工程网络计划技术。项目的进度计划文件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1)进度计划图表。可选择采用单代号网络图、双代号网络图、时标网络计划和隐含有活动逻辑关系的横道图。进度计划图表中宜有资源分配。(2)进度计划编制说明。主要内容有进度计划编制依据、计划目标、关键线路说明、资源要求、外部约束条件、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项目总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表示各单项工程的周期,以及最早开始时间,最早完成时间,最迟开始时间和最迟完成时间,并表示各单项工程之间的衔接;表示主要单项工程设计进度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早完成时间,以及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完成时间;表示关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进度计划,以及关键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时间;表示各单项工程施工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早完成时间,以及主要单项施工分包工程的计划招标时间;表示各单项工程试运行时间,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时间。进度偏差分析可按下列程序进行:首先用挣值管理技术,通过时间偏差分析进度偏差;当进度发生偏差时,应运用网络计划技术分析对进度的影响,并控制进度。在设计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应按下列内容的接口进度实施重点控制:施工对设计的可施工性分析;设计文件交付;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在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经理应组织对项目进度管理进行总结。项目进度管理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合同工期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进度管理经验;项目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项目进度管理方法的应用情况;项目进度管理的改进意见。九、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质量管理应贯穿项目管理的全部过程,坚持“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持续改进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明确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施项目质量计划;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收集、分析、反馈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项目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质量要求;项目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项目的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项目应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实施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应采取的措施。项目的质量控制应对项目所有输入的信息、要求和资源的有效性进行控制,确保项目质量输入正确和有效。项目部应按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进行标识、收集、保存、归档。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收集和反馈项目的各种质量信息。对收集的质量信息宜采用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数据分析结果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顾客满意程度;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的符合性;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工程总承包项目产品的特性及其质量趋势;项目相关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业绩的信息。十、项目费用管理项目部应设置费用估算和费用控制人员,负责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估算,制定费用计划和实施费用控制。项目部宜采用挣值管理技术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软件进行费用管理。编制费用估算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企业决策;有关的估算基础资料;有关法律文件和规定。费用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项目费用估算、工作分解结构和项目进度计划。费用计划编制可采用以下方式:按项目费用构成分解;按工作结构分解;按项目进度分解。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和费用计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采用动态管理方法对实施费用进行控制。费用控制宜按以下步骤进行:(1)检查:对工程进展进行跟踪和检测,采集相关数据。(2)比较:已完成工作的预算费用和实际费用进行比较,发现费用偏差。(3)分析:对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偏差幅度及偏差产生的原因。(4)纠偏: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偏差分析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使费用偏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项目费用管理应建立并执行费用变更控制程序,包括变更申请、变更批准、变更实施和变更费用控制。只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后,变更才能在项目中实施。十一、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系统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通过系统的污染源辨识和评估,制定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项目环境保护应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总体环保规划,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项目部应在系统辨识危险源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危险源初步辨识清单。根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项目安全管理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项目安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技术,以及管理措施;对从事危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对危险源及其风险规避的宣传与警示方式;项目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与要求。项目安全管理必须贯穿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建设和生产方面的责任。分包人应服从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并对其安全保障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管理责任。项目部应制定并执行项目安全日常巡视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制度,记录并保存检查的结果,对不符合状况进行处理。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处置。项目部应贯彻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职业健康方针,制定项目职业健康管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实施。项目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内容包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目标;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的主要措施。项目应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用于指导项目实施过程的项目环境保护计划,其注意内容应包括:项目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主要指标;项目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项目环境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的专项计划;项目环境保护所需的技术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估算。十二、项目资源管理项目资源管理应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以及其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项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平衡。项目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项目资源的计划、配置、优化、控制和调整。项目部应对项目人力资源进行人力动态平衡与成本管理,实现项目人力资源的精干高效,并对项目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管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人才激励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和奖励措施,提高项目绩效。项目部应编制设备材料控制计划,建立项目设备材料控制程序和现场管理规定,确保供应及时、领发有序、责任到位,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项目部应做好施工现场机具的使用与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工程机具报验程序。进入现场的机具应由专门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在使用中做好维护和保养,保持机具处于良好状态。项目部应对项目涉及的工艺技术、工程设计技术、项目管理技术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过程中涉及的技术资源与技术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并最终实现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项目部应严格对项目资金计划的管理。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费用计划、合同价款及支付条件,编制项目资金流动计划和项目财务用款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对项目资金的运作实行严格的监控。项目部应重视资金风险的防范,坚持做好项目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提高资金预测水平,提高资金使用价值,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提高资金风险防范水平。十三、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项目信息可以数据、表格、文字、图纸、音像、电子文件等载体方式表示,保证项目信息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共享,并具有可追溯性。项目沟通管理应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信息,特别需要在所有项目干系人之间共享的核心信息。项目信息管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确定项目信息管理目标;制定项目信息管理计划;收集项目信息;处理项目信息;分发项目信息;根据项目信息分析,评价项目管理成效,必要时调整相关计划。项目部应按照有关档案管理标准和规定,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项目应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真实、有效和完整,不得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伪造、篡改和抽撤。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关于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方针及相关规定,制定信息安全与保密措施,防止和处理在信息传递与处理过程中的失误与失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地为项目服务。十四、项目合同管理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变更应按程序规定进行书面签认,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宜包括: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对项目合同变更进行管理;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违约、争议、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项目部应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合同变更宜按下列程序进行:提出合同变更申请;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必要时,经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认,重大的合同变更须报企业负责人签认;经业主签认,形成书面文件;组织实施。项目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合同争议处理:准备并提供合同争议事件的证据和详细报告;通过“和解”或“调解”无效时,可按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或诉讼处理;当事人应接受并执行最终裁定或判决的结果。项目部应按下列规定对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当事人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合同执行效果承担应负的责任;当发包人或第三方违约并造成当事人损失时,合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获得损失的补偿;项目部应加强对连带责任引起的风险预测和控制。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索赔处理:应执行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提出书面赔偿报告和索赔证据;对索赔费用和时间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正确性进行核定;按最终商定或裁定的索赔结果进行处理,索赔金额可作为合同总价的增补款或扣减款。项目部应建立并执行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分包合同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分包合同的管理职责;分包招标的准备和实施;分包合同订立;对分包合同实施监控;分包合同变更处理;分包合同争议处理;分包合同索赔处理;分包合同文件管理;分包合同收尾。订立分包合同应遵循下列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当事人行驶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全部工程再行转包。分包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次序应符合下列要求: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函);专用条件;通用条件;投标书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附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项目承包人负责。由于分包人的过失给发包人造成损失,项目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合同变更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合同变更程序对分包合同的变更实施控制。应对变更范围、内容及影响程度进行评审和确认并形成书面文件,变更经批准后实施;由分包人实施分包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变化和更改均不构成分包合同变更;经确认和批准的变更应成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于重大变更应按规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分包合同争议处理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按分包合同约定程序和方法处理争议事件;当事人应努力采用“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应按商定或最终裁定的结果执行。分包合同索赔处理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当事人应执行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方法,进行真实、合法及合理的索赔;索赔通知、证据、报告及裁定结果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纳入合同管理范围。1A43205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基本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次。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同、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4.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5.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6.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7.施工组织应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生重大变动时,应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设二法还钱(资))8.项目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逐级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9.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二、施工组织总设计

编制对象: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

我国,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标准一般指: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⑵高度100m及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程;

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⑷单跨跨度30m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⑸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⑹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1.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总体施工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等几个方面。2.工程概况应包括项目主要情况和项目主要施工条件等内容。3.总体施工部署应对以下方面进行宏观部署:(1)确定项目施工总目标;(2)根据总目标,确定项目分阶段(期)交付计划;(3)明确项目分阶段(期)施工的合理顺序及空间组织。总体施工部署中还应对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简要分析。对于施工中开发和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做出明确部署,并对主要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4.总体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和物资配置计划等方面。5.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对项目涉及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简要说明;对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简要说明。6.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1)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2)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3)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点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4)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5)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6)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7)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几个方面。2.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各专业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情况。3.首先根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以及本单位对工程管理目标的要求等确定工程施工目标,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对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包括组织管理和施工技术两个方面的详细分析。4.单位工程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按照“1A42021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中相应规定并结合施工组织总设计,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绘制。四、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等几个方面。(况安准资进修发艺)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主要情况、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3.施工安排中应确定施工顺序,以及流水段的划分情况等。4.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核算,并明确主要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工艺要求。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应做出重点说明。对开发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采用新材料、新设备应通过必要的试验或论证并制定详细计划,并提出详细的季节性施工安排。五、主要施工管理计划1.施工管理计划应包括进度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成本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管理计划等内容。2.进度管理应按照项目施工的技术规律和合同的施工顺序,保证各工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顺利衔接。3.质量管理计划可参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l9001—2008),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框架内进行编制。4.安全管理计划可参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并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框架内进行编制。5.环境管理计划可参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并在施工单位环境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6.成本管理计划应以项目施工预算和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7.其他管理计划宜包括绿色施工管理计划、防火保安管理计划、合同管理计划、组织协调管理计划、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质量保修管理计划以及对施工现场人力资源、施工机具、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的管理计划等。

2.审批



管理程序:



施工方案



1.编制



3.审核



4.交底



项目部管理人员

作业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组织设计







献花(0)
+1
(本文系思恋之旅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