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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门诊管理制度
2015-03-29 | 阅:  转:  |  分享 
  
疼痛门诊管理制度

1、疼痛诊疗是麻醉科业务范围之一,麻醉科设立疼痛门诊充分反映了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2、疼痛门诊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学科临床诊疗知识和技能的高年资麻醉科医师承担,医师相对固定,可定期轮换,以保持疼痛诊疗业务的连续性。必要时可增设护士1---2人。

3、门诊应有固定的开设时问,开诊时间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4、疼痛门诊应分别设置诊察室和具有无菌条件的治疗室,必要时建立观察室或若干观察床。诊疗环境应保持整洁、清静。治疗室应按院感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灭菌消毒。

5、疼痛门诊必须配备专供治疗和急救的药品和器械。做好药品和器械的整理、增补、保管和维护工作,保证齐全、完好、有效、功能正常。

6、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和蔼亲切,认真解答疑问。关注病人心理障碍、药物依赖和毒副作用等情况。结合诊治情况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以调节患者心理状态,配合治疗,有利康复。

7、病史采集、病历书写、门诊登记等医疗文书,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规定遵照执行。

8、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均须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同意。实施神经阻滞和微创治疗时应签署《疼痛治疗知情同意书》。

9、治疗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情演变情况和治疗效果,治疗后对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留观到无仝身异常反应和无神经系统障碍时才准许离院。

10、遇有疑难病例或操作意外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及时处理。

11、接受各科的会诊邀请也须遵循上述规定,并合理收费。

12、对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按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以提高他们的临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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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金鑫康复堂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