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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解读
2015-05-16 | 阅:  转:  |  分享 
  
医院感染管理科doris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点

GB50333—2013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

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

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标医院《洁净手术部

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

成。

于2013年11月29日发布,并于2014年6月1日开

始实施。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主要内容

术语调整

洁净用房分级、技术指标

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洁净度级别的检验

洁净用房细菌浓度的检测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上增加了“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一章;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和验收

检查项目两个规范性附录;并将原规范第8章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拆

为三章,即第9章医用气体,第10章给水排水和第11章电气。

2.洁净手术部用房“宜适用范围”改为“参考手术”不再写明具体手术名称。

3.对部分技术参数及其指标作了调整。

4.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增加了“集中供应无菌物品的中心无菌走廊(即中心

岛)和各手术室带前室的形式;增加对负压手术室和感染类手术室的要求

,提高对建筑装饰施工的要求。

5.净化空调系统强调了节能,给出了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指标;增加了负压

手术室的要求;增加了对送风状况的要求;增加了扩大集中送风面积的条

件;提高了风速不均匀度的要求;增加末级过滤器装置以及新风过滤器组

合的条件,提高了对围护结构、系统和过滤器安装严密性的要求。

6.医用气体部分修改了个别参数。

7.电气部分除修改了个别参数外,增加了对谐波电流的限制要求。

8.消防部分增加了设避难间的要求。

术语略作调整

GB50333-2013GB50333-2002

?洁净度5级?洁净度100级

?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数大于350粒/m3(0.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粒/m3(3.5粒/L);

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为0粒/L

?洁净度6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

数大于35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200粒/m

3(35.2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小于等于

293粒/m3(0.3粒/L)

?洁净度1000级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

于35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0粒/m3(35

粒/L);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小于等于300粒/

m3(0.3粒/L)

?洁净度7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

数大于35200粒/m3(35.2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

粒/m3(352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大于

293粒/m3(0.3粒/L)到小于等于2930粒/m3(3粒

/L)

?洁净度10000级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

大于350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00粒/

m3(350粒/L);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大于300粒

/m3(0.3粒/L)到小于等于3000粒/m3(3粒/L)

?洁净度8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

数大于352000粒/m3(352粒/L)到小于等于

3520000粒/m3(3520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

粒数大于2930粒/m3(3粒/L)到小于等于29300

粒/m3(29粒/L)

?洁净度100000级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

大于350000粒/m3(350粒/L)到小于等于3500000粒

/m3(3500粒/L);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大于

3000粒/m3(3粒/L)到小于等于30000粒/m3(30粒

/L)

?洁净度8.5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

微粒数大于3520000粒/m3(3520粒/L)到小于等

于11120000粒/m3(11200粒/L);大于等于5μm

的微粒数大于29300粒/m3(29粒/L)到小于等于

92500粒/m3(92粒/L)

?洁净度300000级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

大于3500000粒/m3(3500粒/L)到小于等于

10500000粒/m3(10500粒/L);大于等于5μm的尘

粒数大于30000粒/m3(30粒/L)到小于等于90000

粒/m3(90粒/L)

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及参考手术

GB50333-2013

洁净用

房等级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空气洁净度级别

参考手术

手术区周边区手术区周边区

Ⅰ0.2cfu/30min·Φ90皿(5cfu/m3)0.4cfu/30min·Φ90皿(10cfu/m3)56

假体植入、某些

大型器官移植、

手术部位感染可

直接危及生命及

生活质量等手术

Ⅱ0.75cfu/30min·Φ90皿(25cfu/m3)1.5cfu/30min·Φ90皿(50cfu/m3)67

涉及深部组织及

生命主要器的大

型手术

Ⅲ2cfu/30min·Φ90皿(75cfu/m3)4cfu/30min·Φ90皿(150cfu/m3)78其他外科手术

Ⅳ6cfu/30min·Φ90皿8.5感染和重度污染手术

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GB50333-2002

等级手术室名称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空气洁净度级别

手术区周边区手术区周边区

Ⅰ特别洁净手术室0.2个/30min·φ90皿(5个/m3)0.4个/30min·φ90皿(10个/m3)100级1000级

Ⅱ标准洁净手术室0.75个/30min·φ90皿(25个/m3)1.5个/30min·φ90皿(50个/m3)1000级10000级

Ⅲ一般洁净手术室2个/30min·φ90皿(75个/m3)4个/30min·φ90皿(150个/m3)10000级100000级

Ⅳ准洁净手术室5个/30min·φ90皿(175个/m3)300000级

各等级手术室适用手术GB50333-2002



级手术室名称

手术

切口

类别

适用手术提示

Ⅰ特别洁净手术室Ⅰ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心脏外科和眼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

Ⅱ标准洁净手术室Ⅰ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切口无菌手术

Ⅲ一般洁净手术室Ⅱ普通外科(除去一类切口手术)、妇产科等手术

Ⅳ准洁净手术室Ⅲ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

洁净辅助用房的分级标准

GB50333-2013

洁净用

房等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空气洁净度级别

Ⅰ局部集中送风区域:0.2个/30min·Φ90皿,其他区域:0.4个/30min·Φ90皿局部5级,其他区域6级

Ⅱ1.5cfu/30min·Φ90皿7级

Ⅲ4cfu/30min·Φ90皿8级

Ⅳ6cfu/30min·Φ90皿8.5级

洁净辅助用房的分级标准

GB50333-2002

等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表面最大染菌

密度(个

/cm2)

空气洁净度级



Ⅰ局部:0.2个/30min·φ90皿(5个/m

3)

其他区域0.4个/30min·φ90皿(10个/m3)5

局部100级

其他区域1000



Ⅱ1.5个/30min·φ90皿(50个/m3)510000级

Ⅲ4个/30min·φ90皿(150个/m3)5100000级

Ⅳ5个/30min·φ90皿(175个/m3)5300000级

洁净手术部内设置的辅助用房

用房名称洁净用房等级

在洁净区内的洁净

辅助用房

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用房Ⅰ~Ⅱ

体外循环室Ⅱ~Ⅲ

手术室前室Ⅲ~Ⅳ

刷手间



术前准备室

无菌物品存放室、预麻室

精密仪器室

护士站

洁净区走廊或任何洁净通道

恢复(麻醉苏醒)室

手术室的邻室无

在非洁净区内的非

洁净辅助用房

用餐室



卫生间、淋浴间、换鞋处、更衣室

医护休息室

值班室

示教室

紧急维修间

储物间

污物暂存处

洁净手术部用房的技术指标

1.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用房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

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最小静压差应大于或等于5Pa,最大

静压差应小于20Pa【不应大于30Pa(GB50333-2002)】,不应因压差而产

生哨音或影响开门。

2.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用房之间,宜有适当压差,保持

要求的气流方向。

3.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最小静压差应大于

等于5Pa【应保持负压(GB50333-2002】。用于控制空气感染的手术室应

是负压手术室,负压手术室对其吊顶上技术夹层应保持略低于“0”的

负压差。

4.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正压,最小静压差应大于等于

5Pa【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GB50333-2002)】

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GB50333-2002)。

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

洁净手术部规模

洁净手术部设置洁净手术室间数应根据医院类型、床位数

和年手术例量核定

手术室间数按外科系统床位数确定时,按1:20~25的比例

计算,即每20~25床设1间手术室。也可按以下方式计算

A=B×365/(T×W×N)

A:手术室数量;B:需要手术病人的总床位数;T:平均住院天数;W:手术室全年工作日;N:平均每个手术室每日手术台数。

洁净手术室应规定和控制室内医护人员的设定人数,设计

负荷以设定人数为基础。当不能提出设定人数时,设计负

荷可参照以下数据:Ⅰ级12~14人,Ⅱ级10~12人,Ⅲ、

Ⅳ级6~10人。

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

洁净手术部医疗流程

医护人员应在非洁净区换鞋、更衣后,进入洁净区,医护人员应在手

卫生后进入手术室,术前穿手术衣和戴手套,术毕应原路退出手术。

病人从非洁净区进入后,应在洁净区换洁车或清洁车辆。并应在洁净

区进行麻醉、手术和恢复,术后退出手术部至病房或ICU。

无菌物品在供应中心消毒后,通过密闭转运或专用洁净通道进入洁净

区,并应在洁净区无菌储存,应按要求送入手术室。

手术使用后物品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可复用器械应在消毒供应中心密闭式回收,并应在去污区进行清点、分类清洗、

消毒、干燥、检查和包装,灭菌后的复用器械应送入无菌储存间,并按要求送入

手术部。

可复用的布类手术用物应在洗衣房密闭式回收,并应清洗、消毒、集中送回消毒

供应中心进行检查、包装和作灭菌处理,灭菌后应送入无菌储存间,并按要求送

入手术部。

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

洁净手术部功能平面

洁净手术部平面布局应有利于提高医疗效率,应按用房功能划分洁净

区与非洁净区。

更衣室应分换鞋和更衣区;卫生间、淋浴间应设于更衣区前半部分。

医护人员更衣区合计面积按实际使用人数每人不宜小于1m2计算,更

衣室不应小于6m2。

车辆卫生通过区域或换车间应设在手术部主入口,其面积应满足车辆

回旋尺度和停放转运的要求。

病理速检室紧邻洁净手术部时宜设与洁净区走廊相通的传递窗。

脱包间应位于紧邻洁净区的非洁净区,脱包后物品应立即传至脱包内

间或洁净区。

护士站宜设于主入口。

手术台中心线应与手术室长轴重合,手术台安装基座中心点应为手术

室长轴与短轴十字交点,头侧手术床床边距墙不应小于1.8m。主要

术野应位于送风面中心区域。

建筑——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洁净区走廊应在手术室

前单走廊、手术室前后双走廊、纵横多走廊、集

中供应无菌物品的中心无菌走廊(即中心岛)和

各手术室带前室等形式中选用;

应符合洁净手术部卫生学要求,并应按实际需要

选用手术室围护结构的设计方式,最大限度地利

用建筑面积。

单通道形式

双通道形式即手术室前后均设通道。将医务人员、术前患者、洁净物品供应的洁净路线与术后的患者、器械、敷料、污物等污染路线分开

多通道形式即手术部内有纵横多条通道,设置原则与双通道形式相同。适用于较大面积的大型手术部,使同一楼层内可容纳多排手术室

集中供应无

菌物品的中

心无菌走廊

手术室围绕着无菌走廊布置,无菌物品供应路径最短。

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的5种形式

手术室带前

室使用起来方便,减少了交叉感染,但需要面积

整个手术部仅设置单一通道,即手术室进病人手术车的门前设通道。

将手术后的污废物经就地打包密封处理后,可进入此通道

GB50333-2002中的相应规定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能

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根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

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及环状布置等形式中选取洁净

手术部的适宜布局;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

按以下原则选取合适的通道形式:

1单通道布置应具备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的条件;

2多通道布置应具备对人和物均可分流的条件;

3洁、污双通道布置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4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注:GB50333-2013中将洁净区内走廊改为一个级别即Ⅳ级,所以取

消“洁净走廊”和“清洁走廊”之名称,皆称“洁净区走廊”。

建筑——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

洁净手术部平面必须分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

的联络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级别,并与高级别

一侧同级,最高达到6级。应设定与邻室间的气流方向。缓冲室面积

不应小于3m2,缓冲室可以兼作他用。

负压手术室和感染手术室在出入口处都应设准备室作为缓冲室。负压

手术室应有独立出入口。

当人、物用电梯设在洁净区,电梯井与非洁净区相通,电梯出口处必

须设缓冲室

换车间内非洁净和洁净两区宜分别设存车区;洁车所在区域应属于洁

净区,并应作为缓冲室

更衣区的淋浴和卫生间应相对封闭,并不应设于更衣室后部。

每2间~4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

如刷手池设在洁净走廊上,应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

建筑装饰

新建洁净手术部如有设备层,层内设备、管道的

安装与维修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设备层梁下净

高不宜低于2.2m

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不得突出墙面;踢

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应做成R≥30mm的圆角

。【R≥40mm(GB50333-2002)】

洁净手术室的净高不宜低于2.7m。【洁净手术室的净

高宜为2.8~3.0m(GB50333-2002)】

净化空调系统

Ⅰ级~Ⅲ级洁净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宜能够在低于室温状

况下运行

洁净手术室及与其配套的相邻辅房应与其他洁净辅助用房

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Ⅰ、Ⅱ级洁净手术室与负压手术

室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Ⅲ、Ⅳ级洁净手术室可

2间~3间合用一个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应有便于调节控

制风量并能保持稳定的措施。

净化空调系统可以为集中式或回风自循环处理方式。Ⅳ

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采用带高中效

及其以上过滤效率过滤器的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立柜式空

调器

手术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术室排风系统和辅助用房排风系统应分开设置。各手

术室的排风管可单独设置,也可并联,并应和新风系统

联锁。

2.正压手术室排风管上的高中效过滤器宜设在出口处,当

设在室内入口处时,应在出口处设止回阀。

3.排风管出口不得设在楼板上的设备层内,应直接通向室

外。

4.每间正压手术室的排风量不宜低于250m3/h【200m3

/h(GB50333-2002)】,需要排除气味的手术室(

如剖腹产手术室)排风量不应低于送风量的50%。其他

负压房间排风量由设计确定。

气流组织

Ⅰ级~Ⅲ级洁净手术室内集中布置于手术台上方

的非诱导型送风装置,应使包括手术台的一定区

域即手术区处于洁净气流形成的主流区内。

非诱导型送风装置non-aspiratingsupplydiffusers

特指设置在洁净手术室内引导送风气流从集中布置在顶棚(天

花)上的风口向下流动且很少诱导室内空气的气流分布装置,

通常出口风速低,截面风速均匀。俗称送风顶棚或送风天花。

Ⅳ级手术室可在顶棚上分散布置送风口。

洁净手术室性能参数

洁净度级别的检验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洁净级别的检测,应

在系统至少已运行30min,并确认风速、换气次

数、检漏和静压差的检测无明显问题之后进行。

GB50333-2002:Ⅰ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检测前,系统应已

运行15min,其他洁净房间应已运行40min

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应对手术区和周边区分别

检测,测点数不少于3点。

当送风口分散布置时,应按全室统一布点检测,

测点可均布,但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

含尘浓度测点位置表

含尘浓度测点位置表GB50333-2002

区域最少测点数

Ⅰ级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和洁净辅助用房局部

100级区5点(双对角线布点)

Ⅰ级周边区8点(每边内2点)

Ⅱ~Ⅲ级洁净手术室手术区3点(单对角线布点)

Ⅱ级周边区6点(长边内2点,短边内1点)

Ⅲ级周边区4点(每边内1点)

Ⅳ级洁净手术室及分散布

置送风口的洁净室

面积>30m24点(避开送风口正下方)

面积≤30m22点(避开送风口正下方)

洁净度级别的检验

每次粒子计数器采样的最小采样量5级区域为8.6L(5.66L)

,以下各级区域应为2.83L。

测点布置在距地面0.8m高的平面上,在手术区检测时应

无手术台。当手术台已固定时,台面上测点应高出台面

0.25m,并应记录在案。

当在5级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应对着气流方向;当在其他

级别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均向上。

当检测含尘浓度时,检测人员不得多于2人,都应穿洁净

工作服,处于测点下风向的位置,减少动作。

当检测含尘浓度时,除无影灯外,手术室照明灯应全部打

开。

细菌浓度的检测

浮游法测定浮游菌浓度

浮游法细菌浓度airbornebacterialconcentration

简称浮游菌浓度。在空气中用浮游菌采样器随机采样,经培养所得单

位空气体积中的菌落形成单位的数量,代表空气中的浮游菌数

(cfu/m3)。

沉降法测定沉降菌浓度

沉降法细菌浓度depositingbacterialconcentration

简称沉降菌浓度。沉降法称平板暴露法。用培养皿在空气中暴露采样

,盖好培养皿后经过培养得出的菌落形成单位的数量,代表空气中可

以沉降下来的细菌数(cfu/皿)。

浮游法测定浮游菌浓度

采用浮游法测定浮游菌浓度时,细菌浓度测点数应和被测

区域的含尘浓度测点点数相同,且宜在同一位置上。

被测区域洁净度级别GB50333—2013GB50333—2002每点最小采样量m3(L)最小采样量m3(L)

5级1(1000)0.6(600)

6级0.3(300)0.06(60)

7级0.2(200)0.03(30)

8级0.1(100)0.006(6)

8.5级0.1(100)0.006(6)

浮游菌最小采样量

注: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讨论沉降法测定沉降菌浓度采样布点法

GB50333-2013中(13.3.18.4)要求采用沉降法

测定沉降菌浓度时,细菌浓度测点数要和被测区

域含尘浓度测点数(13.3.11-2)相同,同时应

满足表(13.3.18-2)规定的最少培养皿(不含对

照皿)数的要求。

也就是说按这两种方法中布点数多的布点。

表13.3.11-2含尘浓度测点数

被测区域洁净度级别每区最小培养皿数(Φ90,以沉降30min计)

5级13

6级4

7级3

8级2

8.5级2

表13.3.18-2沉降菌最小培养皿数

注:如沉降时间适当延长,则最少培养皿数可以按比例减少,但不得少于含尘浓度的

最少测点数。采样时间略低于或高于30min时,可进行换算。

洁净手术室沉降法测定细菌浓度布点

等级区域空气洁净度级别沉降法测点数含尘浓度测点数布点数(取大值)合计(不含对照)

Ⅰ手术区5级1351321周边区6级48

8(每边内2点)

Ⅱ手术区6级43

4(四角布点)

10周边区7级366(长边内2点,短边内1点)



手术区7级333(单对角线布点)

9

周边区8级266(长边内2点,短边内1点)

Ⅳ8.5级2(均匀布点,避开送风口正下方)测点数=面积平米数测点数=面积平米数

沉降法测定沉降菌浓度

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应对手术区和周边区分别

检测;当送风口分散布置时,全室统一检测

采样点可布置在地面上或不高于地面0.8m的任意

高度上。

细菌浓度检测方法,应有2次空白对照。第1次对

用于检测的培养皿或培养基条做对比试验,每批

一个对照皿。第2次是在检测时,应每室或每区1

个对照皿,对操作过程做对照试验:模拟操作过

程,但培养皿或培养基条打开后应又立即封盖。

两次对照结果都必须为阴性。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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