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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课件_纳税会计_第十周
2015-06-23 | 阅:  转:  |  分享 
  
退税额的计算:(1)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包括委托代理出口),直接予以免税,不计算应缴消费税.(免税不退税)(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
品,实行先征后退,先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应退消费税=出口品的工厂销售额×税率或=出口数额×单位
税额征税率即为退税率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注意: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
,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但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额。出口的
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经报关出口者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
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某外贸公司从奇瑞汽车制造厂购入小轿车20辆,不含税价款
为240万元,款项已付,然后将该批汽车出口到国外,假定小轿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7%,按规定申请出口退税。解析:出口退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240×8%=19.2(万元)应退增值税=240×17%=40.8(万元)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1)报
关出口后申请退税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60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1920
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08000(2)收到出口退税时:借:银行存款
600000贷: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6000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6.应税消费品
包装物应交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同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都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出租、
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没收押金时,从价计算消费税的,要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从量计算消费税的,不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复合计税的,其
从价部分计算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某酒厂异地销售粮食白酒,包装物单独计价,销售白酒20吨,不含税售价5
000元/吨,开出专用发票,列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另收取包装费819元,开出普通发票,白酒消费税定额税为0.
5元/500克,比例税率2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白酒应交消费税=2020000.5+10000020
%=40000(元)包装物应交消费税=819/1.1720%=140(元)包装物应交增值税=819/1.1717%=1
19(元)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117819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其他业务收入
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119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结转应交的消费税: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4014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140如果本题是押金,除了白酒,其他货
物则只有没收押金时才可以计算消费税。案例3-13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7.视同销售案例1:汽车制造厂一般纳税人,以
自产小轿车20辆投资于某出租汽车公司。每辆车市场价10万元,成本价6万元,双方协议投资额234万元。消费税8%。解析:增值税税
额=100000×20×17%=340000(元)消费税税额=100000×20×8%=160000(元)二.消费
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234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结转应交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6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60000
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2:某白酒酒厂1月份用粮食白酒10吨,抵偿胜利农场玉米款58500元。本月粮食白酒每吨不
含税售价在4800—5200元之间浮动,平均不含税售价5000元/吨。解析:义务抵偿债务属于销售范畴,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销项税额=10500017%=8500(元)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应交消费税要按照最高价格来计算。消费税=52
001020%+1020000.5=20400(元)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58500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
04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4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1.消费税纳
税人的筹划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务筹划通过企业合并,可递延消费税纳税时间.
(1)企业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消费税的纳税时间。(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
率较前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低,通过企业合并,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案例:东北地区两家大型酒厂A和B
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酿造,消费税税率20%。B企业以A企业生产的粮食酒为
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消费税税率10%。A企业每年要向B企业提供价值2亿元,即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B企业由于缺乏资
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B企业共欠A企业5000万元的货款。经评估,B企业资产恰好为5000万元。A企业领导决定对
B进行收购。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决策依据:(1)收购费用小。合并前,B企业净资产为零。不缴纳所得税。产权交易不缴营业税。
(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A向B提供粮食酒,每年纳增值税:20000×17%=3400万,纳
消费税:20000×20%+5000×2×0.5=9000万元。合并后,增值税和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可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纳。而从量
计征的消费税则免于缴纳。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3)B企业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合并后可将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消费税税率由
20%降到10%,消费税税额将减少。总之,如果企业合并,税负将会大大减轻。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解析: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
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A企业应纳消费税:20000×20%+5000×2×0.5=9
000万元B企业应纳消费税:25000×10%=2500万元合计纳税=9000+2500=11500万元合并后纳消
费税:25000×10%=2500万元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计税依据的筹划主要包括:(1)关联企业转让定价(2)包装物的筹划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1)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如果企业集团内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以较低的价格将
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关联的销售机构,可降低生产企业的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处于流通领域,只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消费税。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案例:酒厂主要生产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按以往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
、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售给批发商的不含税价1200元/箱,销售给零售商及
消费者的不含税价1400元/箱。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个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
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白酒的税率20%,定额税0.5元/500克。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解析:
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纳消费税:1400×1000×20%+12×1000×0.5=286000(元)
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200×1000×20%+12×1000×0.5=246000(元)节约消费税税额
:286000-246000=40000(元)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2)包装物的筹划带包装销售,包装费并入销售
额中征收消费税.包装物收取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实行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
部分,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筹划方法就是企业可通过先销售、后包装的形式降低应税销售额,从而降低消费税税负。三.
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化妆品厂,将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
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一瓶浴液12元、一瓶摩丝8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
税税率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业企业。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解析: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
费品,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销售的,按最高税率纳税。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
按最高税率征税。每套化妆品应纳消费税:(30+10+15+12+8+10+5)×30%=90×30%=27(元)三.消费
税的税务筹划筹划方法:其一,将产品先分品种类别销售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包装后对外销售,在销售环节将不同类别产品分别开发票,在财务
环节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其二,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对有关操作环节要求比较严格,可采取分设机构的操作方法,即另外再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专
门从事包装发外销售的门市部。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筹划后每套应纳消费税:(30+10+15)×30%=55×30%=16.5
(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10.5元(27-16.5)三.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解析:10条卷烟换算成箱=10÷250=0.0
4(箱)应纳消费税=(30+0.04)×150+(30+0.04)×2340÷1.17×56%=4506+33644.8=3
8150.8(元)还应该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4)×2340/1.17×17%
=10213.6(元)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三)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1.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外购
(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生产同类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得出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1:奇瑞汽车制造厂为一般纳税人,
1月18日销售小轿车300辆,不含税销售价9万元/辆,货款尚未收到;成本价为6万元/辆。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二.
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90000×300×17%=4590000(元)应交的消
费税=90000×300×8%=2160000(元)借:应收账款3159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7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
590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16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1600
00借:主营业务成本18000000贷:库存商品1800000
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2:某卷烟厂外购烟丝生产销售卷烟,8月份有关业务如下:期初结存烟丝20万元,期末结存烟丝
5万元;本月购进已税烟丝1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已入库;本月销售卷烟100箱,税率56%,定额税150元/箱,含税收入1
521000元;没收逾期未退回卷烟的包装物押金23400元,计算该厂8月份应交的税费。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1)计
算扣除外购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00000+100000-50000)×30%=75000(元)(2)销售货物应纳消费税
=100×150+(1521000+23400)÷1.17×56%=15000+1320000×56%=7542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521000+23400)÷1.17×17%=1320000×17%=224400(元)二.消费
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账务处理:(1)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75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75000(2)相应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52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10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没收逾期
未退回卷烟的包装物押金:借:其他应付款2340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
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期末结转应交消费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54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754200期末应缴消费税=754200-75000=679200元
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3)假设增值税经抵扣后的月末余额为100000元,消费税经抵扣后的余额为679200元,次月上
缴税金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应交消费税67
9200贷:银行存款7792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自产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由于没有交换价格作为计
税基础,所以应按下列方法确定计税依据。A.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同类销售价计税。即应交消费税=同类售价自用数量消费
税税率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B.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复合计税的组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
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定额税额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某汽车制造厂
将自产小汽车一辆自用,转为固定资产,该种小汽车对外销售的不含税售价18万元,生产成本1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5%,行业成本利润率8
%,计算应交的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自产自用小汽车,有同类售价的,按同类售价计税则应交消费税=180
000×5%=9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0×17%=30600(元)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
180600贷:库存商品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9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0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如没有同类售价,假设其成本为15万元。则组税价格=150000×(1+8%)/(
1-5%)=170526元消费税=170526×5%=8526(元)增值税组税价格=150000×(1+8%)+852
6=170526(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70526×17%=28989(元)二.消费税
的计算与会计核算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其计税价格的确定如下:⑴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的:应纳税额=同类销售单价×加工数量×税率⑵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实行复合计税的:组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提回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定额税额其中:材料成本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实际成本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注意:委托加工
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如果直接用于出售,分两种情况:A.
如果售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则不再缴纳消费税;B.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则在计税时准许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二.
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A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2月10日发出烟叶一批,委托B厂加工成烟丝,发出加工的烟叶成本为20万元,
支付不含税的加工费8万元,B厂没有同类烟丝售价。2月20日,收回委托B工厂加工的烟丝,收回烟丝后出售其中的一半,不含税售价25万元
,另一半为生产卷烟领用。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委托加工烟丝收回提货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20+8)/(1-30%)=40(万元)提货时,应交消费税=4030%=12(万元)应交增值税=81
7%=1.36(万元)提货时如果取得专用发票,则增值税可作进项税额抵扣。注意:委托加工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基不一致。二.
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提回货物后出售的一半,由于售价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依据,所以既需要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对于已代收代缴部
分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用于连续生产的另一半,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1)委托方会计处理:发出烟叶时: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0贷:原材料——烟叶
200000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应交消费税120000
贷:银行存款2136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收回委托加工产品时:借:原
材料——烟丝280000贷:委托加工物资280000出售
一半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292500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00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140000贷:原材料——烟丝
140000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结转应交消费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750
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75000(2)受托方处理:①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②在加工过程
中:(本题资料不全)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
酬(加工费)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③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借:银行存款
213600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80000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应交消费税120000结转加
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4.进口应税消费品⑴
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的:组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税价格×适用税率⑵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的
:应纳税额=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⑶复合计税的组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
(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税价格×适用税率+定额税额(P121)进口货物应纳的消费税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中,为了简化核算,贷方
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反应,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反应。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
例:外贸公司进口卷烟100箱,海关审定完税价格1500000元,关税25%,消费税56%,消费税定额税150元/箱,增值税17
%。款项已支付,卷烟已验收入库。计算进口环节税。税率的判断:[(1500000+150000025%)/(1
00250)+0.6]/(1-比例税率)=75.6/(1-比例税率)>=70因此,消费税税率为56%。二.消费
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消费税定额税=100×150=15000(元)消费税价格=(1500000+1500000×
25%+15000)/(1-56%)=4295500(元)消费税=4295500×56%+15
000=2420500(元)增值税租税价格=(1500000+1500000×25%+2420500)=4295
500(元)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应纳增值税=4295500×17%=730200(元)进口环节纳税总额=375
000+2420500+730200=3525700(元)借:库存商品4295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30200贷:银行存款5025700
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某酒厂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⑴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8吨
,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⑵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
款已收回。⑶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回玉米,玉米已经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⑷委托某酒厂加工酒精,收回酒精全部用于
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不含税单价8000元/吨。计算该酒厂当月应交的消费税。(白酒定额税0.5元/500克,比例税20%)
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业务1消费税=(20×6000+8×4500)×20%+(20+8)×2000×0.5
=31200+28000=59200(元)业务2消费税=4×3200×20%+4×2000×0.5=
2560+4000=6560(元)业务3视同销售,消费税=10×4500×20%+10×2000×0.5=
9000+10000=19000(元)业务4消费税=6×8000×20%+6×2000×0.5=
9600+6000=15600(元)消费税分录: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5.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计算出口应税消
费品的企业:(1)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2)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外轮供应公司等。二.消费税的计
算与会计核算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主讲人:张镇疆学习目标第三章消费税的核算与筹划通过学习,应对消费税的概念及特
点、消费税的法律规定、消费税的核算与申报、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等有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掌握。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二、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
三、消费税的会计核算四、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本章教学重点1.消费税含义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
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征税环节: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特殊:金银首饰在
零售环节征收、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税)一.消费税基本规定消费税纳税人的规定: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人是携带入境者或者收件人。零售金银首饰和批
发卷烟的单位和个人。一.消费税基本规定2.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4个,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
节征收。(1)14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
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等。还有一些高档的没有计征:一.消费税基本规定注意事项:①自2009年5
月1日,在境内批发销售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不含税销售额,加征5%的消费税;②饮食业、商业、娱乐业的啤酒屋自制的配制酒,其征税
规定如下:以蒸馏酒或者食用酒精为酒基配制且在38度以下的,按照“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发酵酒为酒基配制且在20
度以下的,按照“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其他配制酒按“白酒”征收消费税一.消费税基本规定③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
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税目征收消费税;④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⑤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
的专用轮胎不征收消费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外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一.消费税基本规定⑥电动
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球车,不征收消费税。目前,没能将所有应当调节的高档消费品都纳入征税范围,如高档家具、高档
服装、高档住房、歌厅舞厅等高消费行为。一.消费税基本规定(2)现行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税率有两种:一种是比例税率;一种是定额
税率,即单位税额。所采用的计税形式有三种:比例计税、定额计税、复合计税。一.消费税基本规定a.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进行
符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及税率白酒: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的定额税卷烟:甲类卷烟,税率为56%,加0.003元/支的
定额税乙类卷烟,税率为36%,加0.003元/支的定额税一.消费税基本规定b.采用比例税率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和税率
P(106—107)雪茄烟税率36%,烟丝税率为30%其他酒税率10%;酒精税率5%化妆品的税率为30%;高档手表,税率2
0%鞭炮、焰火,税率为15%;汽车轮胎的税率为3%贵重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首饰,税率5%其他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率1
0%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率5%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10%摩托车,税率3%;税率10%小汽车税率:一.
消费税基本规定C.采用定额税率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和税率黄酒税额为240元/吨;啤酒税额: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
220元/吨。含铅汽油税额1.4元/升,无铅汽油1元/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1元/升。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0.8元/升
一.消费税基本规定(一)消费税的应税行为应税行为包括:(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2)自产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即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均视同销
售,征收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方提货时,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4)进口
的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消费税。(5)零售金银首饰时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
、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6)批发卷烟时,按照不含增值税的批发价格缴纳5%的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
(二)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三种。1.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适用于黄酒、啤酒、成
品油等应税消费品;计算公式为: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其中:应税销售量的确定(1
)销售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征税数量。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1:某啤酒厂本月对外销售啤酒20吨,含税单价
4680元/吨,当月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10升/人,共有职工988人。啤酒适用的税率为250元/吨,1吨啤酒=988升,计算该啤酒厂
当月的应纳消费税。解析:自用啤酒9880升折算成吨后计算税额:9880/988=10吨应交消费税=(20+10)25
0=7500(元)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2.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应交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税率其中: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注意:价外收费不包括:(1)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2)符合条件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A.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财政票据;C.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来征收消费税;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a.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b.投资入股;c.抵偿债务等方面时,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进行纳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开出专用发票上列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列明金额4.68万元,另开出普通发票收取运费111元,运费单独核算。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10月份应交的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解析:化妆品适用的税率为30%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应交消费税=3430%=10.2(万元)该化妆品还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17%+[111/(1+11%)]11%=57811(元)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3.复合计税方法适用于卷烟和白酒应交消费税的计算应交消费税=应税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案例3:某卷烟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卷烟30箱,含税售价2340元/箱,赠送给关系户卷烟10条,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每箱250条,计算该卷烟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二.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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