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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课件_纳税会计_第十二周
2015-06-23 | 阅:  转:  |  分享 
  
债务重组案例根据上面规定,双方觉得税负太重,故双方商定进行债务重组。签债务重组协议:银行免息4000万元,企业以成本价6000万
元抵债。因以房抵债未增值,双方都按照6000万元进行了申报纳税,并缴纳了税款。第二年,税务机关对A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税务检查,发现
负债减少6000万元。税务机关了解上述债务重组情况后,认为这项重组中房地产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要求双方按照1亿元的正常房价纳
税。这是一个税务筹划失败的案例,明显属于避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筹划企业所得税优惠很多,应
当充分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注意税收减税和免税规定的界限,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利用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减免
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是必须履行有关程序。对于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待遇的企业,应当将从事的行业、主要产品名称和确定的经营期等情
况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待遇。1.正确把握亏损弥补的期限2.正确选择投资项目3.正
确表述享有优惠政策的经营行为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筹划2012年12月份,华强公司因违反当地有关环保规定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20
0万。税法规定,企业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的罚款和滞纳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罚款尚未
支付,但已经极润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解析: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与该项负债相
关的支出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抵扣的金额=200-0=200。账面价值和
计税基础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三)所得税会计差异1.永久性差异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标准不同
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不影响其他会计期间。永久性差异有四种类型:⑴会计确认为收入,税法不作为应税收入;
⑵会计列入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不允许扣除;⑶会计不确认为收入,但税法作为应税收入;⑷会计不确认费用或损失,但税法允许扣除。都
是收入、费用的确认,不产生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即不形成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未来期间计税没有影响,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2.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在未来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形成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即在未来期间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
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产生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情况:A.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B.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的应
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产生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情况:A.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B.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三、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1.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⑴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
算,作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既包括永久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也包括暂时性差异影响
所得税的金额,更包括会计与税法一致的内容。会计与税法一致的内容和永久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就体现在所得税费用中,属于当期所得税
,不需要进一步调整。⑵调整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A.按会计准则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B.按照税收法规,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C.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存在差异
的,分析差异性质,除特殊情况外,分别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金额或予以转销的金额。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
延所得税负债)贷:所得税费用或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⑶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2.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递延所得税资产(1)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利润表中
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减少所有者权益;与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
关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调整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发生时对应纳税所得额产
生影响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产生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
所有者权益;与企业合并取得资产、负债产生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3)税率变化对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的调整金额计入所有
者权益。其他情况调整金额计入变化当期所得税费用(收益)3.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
税率递延所得税是按所得税准则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数减期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数减期初数利润表中所得税费
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案例5-11华侨公司拟2012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该公司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的有关情况如下:1、公益性捐赠100万元。2、当年发生
研究开发费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成本。3、当期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2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2250万
元。4、环保罚款200万元。5、期末对存货计提了5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所给资料,为企业进行年末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解
析:允许捐赠=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100万元,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加扣研发费=100050%=5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调低所得额=2250-2000=250万元应交所得税=(1000-500-250+200+500)25%=2
37.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237.5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7.5递延所得税的核算:华侨公司2
012年年末资产负债比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62025%=15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5025%=62.5
万元递延所得税=62.5-155=-92.5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62.5
所得税费用92.5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237.5-92.5=145(万元)合并作复合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
145递延所得税资产15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62.5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37.5假设华侨公司2013年应交所得税为20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200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
华侨公司2013年年末资产负债比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150万元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万元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15025%=37.5万元起初递延所得税负债:62.5万元递
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5万元递延所得税=-25-(-5)=-20万元借:递延所得税负债25贷:递延所
得税资产5所得税费用20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200-20=180万
元复合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180递延所得税负债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
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主表及其相关附表。见P185-P193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
:1.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2.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筹划等内容。1.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设立分支机构时,应考虑:(1)设立的难易程度;(2)纳税义务是否有限;(3)公司间亏损能否冲抵;(4)纳税筹划难易程度(5)
承受的经营风险;(6)国家税制、纳税人经营状况及企业内部利润分配政策等多重因素。通过分公司与子公司相互转换来减轻税负。初始阶段
时,建立分公司;当开始盈利,有必要建立一个子公司,以保证源于外地的利润仅缴纳低于母公司所在地的税款。[案例]海华集团由南京母公
司和两家子公司甲和乙组成,某年总公司本部利润100万,子公司甲利润10万,子公司乙亏损15万,所得税率25%公司本部应纳所得税:
100×25%=25万元甲子公司应纳所得税:10×25%=2.5万元乙子公司亏损,当年不纳税,整体税负27.5万元子公司换成
分公司,则总体税负为:(100+10-15)×25%=23.75万元低于母子公司的整体税负3.75万元。2.企业所得税计税
依据的筹划计税依据的筹划包括收入和扣除项目两方面。收入筹划:通过推迟计税依据实现和设法压缩计税依据来进行筹划,如采取分期收款销
售、推迟获利年度、合理分摊汇兑收益;通过企业的兼并、合并,使成员企业之间的利润和亏损互相抵冲等。扣除项目筹划空间比较大,通过增
加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必须花的钱,花在允许扣除的项目上;一定不能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1.固定资
产折旧方式的税收筹划包括折旧方法的选择和折旧年限选择。(1)折旧方法的选择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A.对盈利企业,应尽可能早
地发挥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一般应采用加速折旧法。B.对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尽可能的在减免税期间缩小费用、增大利润,一般应
选择减免税期间折旧少、非减免税期间折旧多的折旧方法。(2)折旧年限的选择A.对盈利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B.对享受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2.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案例]中兴机械公司2012年购入一条生产线,原值4000
00元,残值率3%,折旧年限5年,假设税法允许企业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若该企业每年税前利润均为100万
元,适用所得税税率25%,采用何种方式税负最轻?2.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各种方法下的年折旧额五年折旧总额
388000元年度方法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直线法776007760077600
7760077600双倍余额递减16000096000440004400044000年数总和1293331
034677760051733258672.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直线法下: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
000-77600=922400应交所得税=92240025%=230600税后利润=922400-230600=691
800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160000=840000应交所得税=84000025
%=210000税后利润=840000-210000=6300002.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年数总和法下:第一年: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129333=870667应交所得税=87066725%=217666.75税后利润=8
70667-217666.75=653000.252.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筹资渠道主要有:财
政资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自我积累、企业之间相互拆借、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筹资、商业信用筹资、租赁筹资等。案例:某股份制
企业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无负债。由于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三个筹资方案:方案一:发行股票600万股(
10元/股),共6000万元方案二:发行股票300万股,债券3000万元(利率8%)方案三:发行债券6000万元。企业所得
税税率25%,预期盈利1400万元方案一:企业所得税=1400×25%=350万元税后利润=1400-350=1050(万元
)每股净利=1050÷1000=1.05(元/股)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8%=240万元企业所得税=(1400-24
0)×25%=290万元税后利润=1400-240-290=870(万元)每股净利=870÷700=1.24(元/股)方案三
:利息支出=6000×8%=480万元企业所得税=(1400-480)×25%=230万元税后利润=1400—480-230
=690(万元)每股净利=690÷400=1.725(元/股)财务杠杆的作用。由以上分析可知:随着负债筹资额的增加,企业
的每股净利润也随着增加,但同时企业的经营风险也随着增加。所以,企业在进行筹资时,不能仅从税收上考虑,还要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
利润总和考虑,选择最佳的结合点。(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3)债务重组案例某城市信用社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时,发现
有A房地产开发商已抵押10年的楼房,抵押时6000元/㎡,抵押价值6000万元,现在房价1万元/㎡,价值1亿元,此时房地产开发商尚
未支付贷款本金6000万元和累计利息4000万元。双方协商,欲以房产抵偿本息。按照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按1亿元缴纳印花税0.
05%,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缴纳土地增值税30%~60%和企业所得税25%。银行应按1亿元缴纳印花税0.05
%,契税1亿×3%,利息收入4000万元缴纳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25%(5)公益性的捐赠企业发
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美国10%,韩国7%,荷兰6%,比利时5%公益性捐赠指企业通过
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指基金会、慈善
组织等(依法登记,有法人资格;不以营利为目的;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不经营无关业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
财产分配)准予扣除项目具体范围(6)总机构管理费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非居民企业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就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
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7)其他项目:企业依法提取的用
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准予扣除;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
租赁费,允许扣除;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算折旧,准予扣除.(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
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资产的税务处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最低年限:(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
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2.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
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案例:世华公司年末会计利润100万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有以下项目:(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
万元,利率10%,同期金融机构利率8%。(2)业务招待费账面列支50万元,该企业当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3)发生广告费和业
务宣传费100万元。(4)公益性捐赠40万元(5)当年计入损益的研究开发费80万元。(6)当年列入营业外支出的税务罚款为7万
元。计算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应纳税额解析:将会计利润按照税法规定调整(1)借款利息调增=500×(10%-8%
)=10万(2)业务招待费调增=50-25=25万元50×60%=30万元,5000×5‰=25万(3)广告宣传费5000×
15%=750万元100万元全部允许扣除(4)允许捐赠=100×12%=12万元调增=40-12=28万元(5)研发费加扣
=80×50%=40万元。应税所得额=100+10+25+28-40+7=130万应交所得税=130×25%=32.5万元3
.影响应纳税额的三项制度既要避免双重征税,又要防止逃税,还要给予税收鼓励(1)关联企业制度是防止逃税的重要制度。企业与其关联方
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利息
(5%)。(2)亏损结转制度是一种税收优惠。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
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境内盈利.(3)税收抵免制度是避免所得双重征税的制度。我国采用限额
扣除,即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
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A.居民
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B.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外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部分。4.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1)免征、减
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A.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免3减3);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免3减3);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居民企业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元的部
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2)安置残疾人员,在据实扣除残疾职工工资基础上,加扣残疾职工工资的100%(3)研究开
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后,加扣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科委立项)(4)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投资额70%在持股满2年的当年抵扣所得额;不足的,可
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5)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A.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B.常年处于
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年限的60%;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5)以《目录》规定资源
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标准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6)购置并实际使用《环保目录》、《节能节水目录》和《安全生产
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
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同时从事不同税收待遇的项目,优惠项目应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所得税
优惠。二.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与方法(一)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性质1.收益分配观收益分配观认为,企业向政府缴纳的所得税同企业分配
给股东的收益一样,是对企业收益的分配,但两者的分配对象不同。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家支持的一种回报,故所得税应归入收益分配项目。2.
费用观费用观认为,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收益而发生的一种耗费,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其他耗费一样,应归入费用项目。资产负债表债务
法概念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法,即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税收法规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从资产负债表角度看,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总额
,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说明该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
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产生可以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税金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
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若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该差额则会增加企业于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形成经济利益流出义务,
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与方法1.资产的计税基础初始确认时,一般为取得成本;持有过程中,指取得成本减去
以前期间已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特殊业务,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有特殊性。资产的计税基础⑴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
按会计准则确定的入账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税依据
=实际成本-税收累计折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主要产生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案例5-2)茂华公
司于2011年末以800万元购入一套设备,使用寿命10年,会计上采用了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但不符合税法要求的条件,税法上不允许
加速折旧,只能按照直线法提取折旧。其他情况会计与税法一直,假定无残值。到2012年12月31日,茂华公司估计该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为6
00万元。解析:会计上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的2012年折旧额=(800-0)2/10=160固定资产20120年12月31
日账面净值=800-160=6402012年末提取减值准备=640-600=40该固定资产201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64
0-40=600税法按照直线法提取2012年折旧额=800/10=80固定资产计税基础=800-80=720账面价值600万
元与计税基础720万元之间的差额120万,在未来期间导致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了企业所得税流出企业。应确认
所得税资产。减少所得税费用12025%=3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贷:所得税费用30
⑵无形资产。非内部研发无形资产,初始确认入账价值与税法成本一般不存在差异。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
-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税依据=实际成本-税收累计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计税依据=实际成本-税收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主要产生于无形资产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两方面。
案例5-4茂华公司2012年1月1日取得某项无形资产,取得成本2000万元,取得后因无法合理与计其使用年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管理。2012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其未发生减值准备。在计税时,税法允许按照10年期限摊销在税前扣
除。资产的计税基础解析:会计上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因为发生减值,其在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
为取得时的实际成本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当年允许税前摊销额为200万元,因此,2012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为180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800万元之间的差额200万元,在未来期间不可抵扣,形成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确认所得税负债。会计做账:所得税费用20025%=50借:所得税费用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0
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该时点的公允价值。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
有期间市价的波动计税时不予考虑,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时的成本。持有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类似。案例5-52012年3月20日,茂华公司自股票市场取得一项权益性投资,支付价款1
5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2年6月30日,该项权益性投资的市价为1350万元。解析:2012年6月30日账面价
值=1350计税基础=1500半年报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150万元,属于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未来期间的
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属于可抵扣差异,导致应交所得税减少,确认所得税资产。假设到2012年12月31日,茂华公司仍持有该项权益性
投资,此时其市价为1800万元,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与计税基础1500万元之间的差额300万元,属于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增加未来
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所得税负债。做账:借:所得税费用75贷:递
延所得税负债75资产的计税基础⑷其他资产。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可能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间存在差异,如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其他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就存在差异。1.投资性房地产。采用
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其他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就存在差异。案例5-6茂华公司2012年购入某
项存货,成本4000万元,由于各种原因,该种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3400万元。假定该种原材料的年初余额为0解析:账面价值=3400
计税依据=400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依据,差额600会导致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应交所得税减少,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
认所得税资产。做账: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贷:所得税费用1502.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
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
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计
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差异,如按会计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负债的计税基础⑴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确认的预计负债。会计满足确认条
件时,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应于费用发生时税前扣除。期末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支出实际发生时可全部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案例5-7茂华公司2012年销售一批产品,承诺提供2年保修服务,在2012年估
计相应的负债为200万元,并在利润表中确认为销售费用。当年发生保修支出50万元。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
税前扣除。解析: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5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50万元的预计负债在当期税前扣除,其余的150万元在未来啊期
间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该项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而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可予抵扣的金额为150万元,该负债的计税基础150-150=0。资产的计税基础做账:假设2012年初预计负债余额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为0.负债账面价值150,计税依据0.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依据,差额150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应交所得税减少,属
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7.5贷:所得税费用37.5(2)预收账款。税法对收入
的确认原则一般与会计规定相同,即会计上未确认收入时,计税时一般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部分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
为0,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收取预收款时,会计确认为负债,没确认收入。特殊情况税法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此时有关预收账款的计
税基础为0,即因产生时已经计算缴纳所得税,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抵扣。案例5-82013年2月份,华强公司收到预售商品房款200
0万元,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其作为预收账款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该预售帐款应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解析:
预收账款在当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000万元。因税法规定,该项预收账款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与该项负债相关的经济利益一
再取得当期缴纳所得税,未来期间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收入时,不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2000万元,计税基础=2000-2000=0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0之间的差异2000万元属于暂时性差异,减少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
,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贷:所得税费用500负债的计税基础⑶其他负债
。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前按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0,即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案例5-9第5章企业所得税核算与筹划主讲人:张镇疆Tel
:18224434221企业所得税核算与筹划一、企业所得税概述二、企业所得税会计基础与方法三、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四、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核算与筹划特点:1、以纯所得为计征对象2、以应纳税
所得额为计税依据3、税负通常不能转移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织。企业所得税中的企业二字≠企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取得收入的组织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依据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
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
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纳税人及
其纳税义务机构、场所指在境内从事活动的:(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
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
单位或个人经常代签合同,或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其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二、征税对象:包括生产
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
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
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
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
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纳税人及
其纳税义务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二)企业所得税税率(二)企业所得税税率(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直接
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
项目金额收入总额: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
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二)企业
所得税的计算(一)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企
业所得税的计算收入确认的具体规定:1.销售货物收入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2.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
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一)一般收入的确认(2)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
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
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5)艺术表演、招待宴
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6)会员
费。①会籍会员费+其他单项商品服务费方式——即时确认②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商品服务费方式——收益期内分期确认(7)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
入。(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一)一般收入的确认3.转让财产
收入 (股权转让)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
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
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但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的相关税费)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
得的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
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一)一般收入的确认(二)特殊收入的确认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
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
用。3.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4.商业折扣条件销售应
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5.现金折扣条件销售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
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6.折让方式销售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
品收入。7.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
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8.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
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9.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1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货物劳务流出企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
供劳务(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分类具体处置资产行为计量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将资产移至境外的除外)(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
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
用途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资产移送他人——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
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属于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
产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有条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征税收入:⑴财政拨款;
⑵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⑶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⑴国债利息收入;⑵符合条件的居民
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⑶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2.扣除原则和范围要点具体规定扣除原则(5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
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基本范围(5个)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具体项目和标准
按照实际生额扣除(在符合扣除原则的前提下)工薪、社保、财险、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劳动保护费限定比例扣除(最重要)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招待费、公益捐赠广告费、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借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限定手续扣除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资产损失限定用途扣除环境保护专项基金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
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
括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2.费用,可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
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费用项目应重点关注问题销售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超支;管理费用(1)招待费是否超支(3)保险
费是否符合标准财务费用(1)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2)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2.扣除原则和范
围3.税金准予扣除的税金的方式可扣除税金举例在发生当期扣除通过计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销售税金及附加通过计入管理费在当期扣除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进口关税、不得抵扣的增值税等4.损失(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5.其他支出2.扣除原则和范围各项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税金指流转环节的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等会计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税金。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得扣除的支出: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⑵企业所得税税款;⑶税收滞纳金;⑷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⑸公益救济以外的捐赠支出;⑹赞助支出;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⑻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准予扣除项目具体范围(1)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按规定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准予扣除。一般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14%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2%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扣除。(2)借款利息支出: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12个月以上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在资产购置,建造期间的借款费用,计入资产成本,分期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存款和同业拆借的利息支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准予扣除。除计入资产成本及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准予扣除项目具体范围准予扣除项目具体范围(3)业务招待费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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