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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编修的基本方法
2015-07-11 | 阅:  转:  |  分享 
  


县志编修的基本方法



李明杨向东陈有清





当前,全国不少省市开始了编史修志工作。其编修的方法大致有三种:有的县先汇编史料,逐期印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然后再着手修志;有的县先明确体例要求,将有关任务分至各口,各家自行独立编修一篇,然后由分而合,汇成全书;有的县先组成专门班子,一边征集资料,一边发动各单位编写三十年发展史,然后再在两者的基础上编修志书。我们认为诸多方法,各有千秋。但后一种方法似觉较好,其步骤归纳如下:



一、多方征集和仔细考证资料



古人修志就感到“广征藏书难”,今天我们编修县志,亦有同感。但只要方法得当,困难是能够克服的。



(一)“广征”与“特约”结合:

“广征”者即向广大干部、群众,向社会各阶层、各方面最广泛地征集资料。

俗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广种能否有收?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善于运用行政的力量,把群众发动起来,尽量使更多的人关心修志事业。从横的方面考虑,县、区、社各机关都要发动;从纵的方面考虑,可由县直各系统向下作层层发动,落实“材料员”。因而从全县看,就不是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在忙,而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有上千人参加这个行列,有一支浩浩荡荡的人马在采掘。并可通过秘书这条线,将材料收拢。

“特约”就是个别约请一些知情的老干部担任顾问。提线索,供资料,撰写回忆录。除了老干部而外,还有一些老知识分子或者是某种行业、某种事件的知情者。

“广征”与“特约”是相辅相成的。“广征”可以为“特约”提供线索,提出要求;“特约”又可以为“广征”补充内容,核实资料。这两者应该有机结合。只要我们既充分发动群众提供资料,又坚持个别约请老干部撰写回忆录,编修县志所需要的各个方面的资料就像源头活水,汩汩而来。



(二)查档与走访结合:

文献档案资料比较真实可靠,是编修县志的主要资料来源。可供查阅的地方有六馆(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烈士馆、展览馆)二部(宣传部、统战部)、一局(公安局)。查阅时,一般要注意广搜博采、宁宽勿漏、随时校核和尽量进行摄制或复印。

走访老干部或知情人,最好要有熟识的同志带路引见,可以使用讨论式,有条件的要录音。如果约写回忆录,切忌漫无边际,要商谈好具体内容。



(三)条条编史与块块修志结合:

一般说来,无“史”亦难成“志”。没有各个方面的专门史料作基础,便难以编修成县志。因此,发动条条(各部门、各系统)编写专门发展史和发动块块(公社、厂、场)修志,是编修县志的重要途径。

但是,要把这项工作真正做好却是不容易。困难之点,就于某些单位的领导视之为“软任务”,左拖右磨不上马。既不能强拉上马,又不能撒手不管。因为县志既为“一方之全史”,各个部门都不能少,缺了一家就是一个窟窿,就要影响全局,因此,只能慢慢说服,耐心动员去“感动上帝”。这段路跑过之后,回头想想,大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之感。若没有水滴石穿的精神是办不成这件事的。

块块与条条的积极行动,水涨船高,为县志的编修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素材。这个结合抓好了,建国后的材料就基本到了手。要成志业,这一条切切不可忽视。

征集资料做到上述“三个结合”,便会使编史修志办公室由独臂罗汉变成千手观音。

资料收集难,考证其真伪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编修县志中,一般碰到的情况,大致有下列几种:一是民谣传说与客观事实有出入;二是旧时代的新闻史料,常反复不定,未可轻信;三是有些文书、档案,为政治上的需要,故意伪造;四是有些资料的本身,虽非伪造,但有讹错;五是调查访问得来的资料,有时因反映人记忆不清也常有差错,需要进一步佐证。



二、认真确定体例



我国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其名著《史通》的“序例”篇中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修志,首先要认真确定体例与拟定类目。

体例的确定与类目的拟制,要考虑推陈出新。

明清以来,编修地方志之风日盛,逐渐出现各种学派,主要有历史派与地理派(也称图经派)之争。清代章学诚是历史派的代表,他早就主张地方志书要合“四体”,即“窃思志为全书总名,皇恩庆典当录为外纪,官师铨除当画为年谱,典籍法制则为考以著之,人物名宦则为传以列之”。简言之,“四体”即“纪”、“谱”、“考”、“传”,到了后期,在修《亳州志》之后,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他又提出了“三书”的主张,即“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此后,所修的《湖北通志》就是按“四体”、“三书”的理论而编写的。我们认为,古人在方志学上的成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们实当继承他们一切有益的东西。并在各种不同的流派中,析其优劣,取其精华。就史、地而言,要如黎锦熙所说“地志之历史化,历史之地志化”;就“四体”、“三书”来看,虽历代旧志侧重于“四体”,但我们认为,“三书”是章氏在修志业务上更为成熟的主张,“四体”、“三书”的理论,应很好采纳而不要轻易偏废。黄炎培修的《川沙县志》之所以成功,得史法而合史例,亦为原因之一。

但是,继承和借鉴前人的东西决不是照搬硬套,也不能简单的模仿,而应是继承中有发展。。章学城自己也提出“忌泥古不变”,因此我们更要推陈出新。一切事物无时不在运动,不在变化,不在发展,志书也不能静止不动,凝固不变。时代不同了,时序跨入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切都要合乎今天时代精神。有的县采用篇、章、节的形式,较有广泛性;有的县分类为志,如地理志,物产志,等等,也有其特点。但是,把今天的干部名册说成“职官表”,把“三八红旗手”划为“烈女”也未免滑稽可笑。因此,我们的指导思想要推陈出新,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新的方法来修志,并要扬各家之长,避各家之短;集先进之大成,采专家之灼见,从实际出发,求实际应用,立足当代,回首过去,放眼未来,编修出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准确的新县志。

体例的确定,类目的拟制,要考虑地方特色。

全国共2200多个县,编修县志,切忌千人一面,应该各具特色,各有个性。历代,对特色问题也许没有引起普遍的重视,但实际上,有许多县志特色很明显,如清代康熙年间的河北《灵寿县志》突出了经济,在当时很不一般。沿海一些县志,突出了兵备或盐法,也是特色鲜明。

怎样才能各具特色?我们认为要把镜头移向属内各个领域去寻找,如自然风貌、历史状况、生产斗争、土特产品、语言习俗等等。在这几个方面,再细细掂量,哪几个领域占的位置比较重要,哪些属于一般。

在每个领域,特别是在重要领域中,要用心找出它的特点。如果找出的特点不止一个,那就要在诸多特点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找出最本质、最有代表性的东西,诸如某种事物的多寡,变化的规律之类。

找出了本质的东西,再将它放大到全国的范围来看,分辨出它属共性还是个性。

凡重要领域中本质的个性的东西,要纲目从详,章节多占,位置显著,使新修的县志特色鲜明,独具一帜。

各县志书为体现自己的特色在编写中必有许多新的创见,这就会引起学术上的争鸣,促进各个流派的发展,助长方志学的研究之风,推动志体的繁荣。

确定县志体例,拟定县志类目,一般宜早不宜迟,特别是不宜等到资料收集得差不多的时候才来考虑。

确定县志体例,拟定县志类目要得快中求细,我们觉得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分工专人,在探讨古今各种方志体例和类目与研究本县特色的基础上,考虑拟定粗目。第二步,发动编史修志的全体同志就粗目逐一讨论、修改、补充,以形成初稿。第三步,将初稿印发给县委领导同志和各方面有识之士,请他们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在此基础上加工成细目,以形成县志类目修订稿。

在确定本县县志体例和拟定县志类目的过程中,还要顾及编写方法。总的讲来,有六点可资参考:



(1)横串竖写,加附贯通,分门别类,章节成篇。

县志要统揽全县地理、历史全貌,内容多而庞杂,初次接触,常感难以下手。方便之法,是先将自然概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门类横着以编排开,每编中再将并列的内容分成若干章。在每章中,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由古而今,由远而近竖着编写,也即以时间为经,事件为纬,将地理、历史有条不紊地交织为一体。当前编修县志,有的直接从最后一部老志续起,也有的因其距今太远而不直接下续,或始于辛亥革命,或始于新四军东进,或始于新中国成立,或始于其他。这就与老志之间有一段空白,可加一附录,简括其政治、地理、历史,使新、老志之间不致断裂而能古今贯通。



(2)次序安排,合于逻辑,顺理成章,防止混杂。

名家祝枝山在《正法兴宁志》序目中曾提到,“凡地有山、川而后有人、物,有人、物而后有君、臣、吏、民、国、邑之制”。一般地说,先有土地而后有人民,有人民而后有政事;在政事方面,也是首政党,次行政,再次司法等等。所以在县志编、章、节的次序排列上一定要合乎逻辑。如大编之间,先自然地理,后经济、军事。章节之间,亦视事物先后和重要的程度而排列。



(3)标题醒目,观点正确,言简意明,领属得体。

章学诚说过:“志体坏于标题不得史法,标题坏于艺文不合史例。”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志书不同于文艺作品,切忌用华而不实的诗文作标题,不要搞得像章回小说的题目那样。

领属得体是指要处理好章节之间纵横关系,我们认为,编与编,章与章之间,是横的并列关系,如果把部分搞成统率关系,就会造成重复,因此,从内容的安排到词语的选定,就要推敲再三,处置得当。而编、章、节相互之间,应是纵的、统率的关系,编要管章,章要管节,节要管“点”,层层相因,层层统率,为此要注意统率得住,上下得体。同时大标题下领属的小题目层次不宜过多,编下分章、节,节下分“一、(一)、1”已足矣,不要儿子、孙子没个完。



(4)相对断代,不拘断限,冠以小序,承上启下。

纵观历代旧志,虽有大体断代,但记物叙事,一般断限均不甚严,因为今天完备的事物,明日即不完备。明日完备的事物,后日又不完备。民国《泰县志》也是这样:“原拟截至十八年六月止,唯中间事实或有不能中断,不得不叙及十九年二十年,非自紊其例也。”《如东县志》一般从1940年写起,但在此之前,县境内曾经发生过的许多重大事件,有的要充实到附录中去,有的因其与章节中的内容有连续性,必须靠船下篙,在章节中追溯记述。亦或在一章之首,冠以“小序”,溯其渊源,以给人完整的概念。



(5)详近略远,突出重点,注意特色,个性鲜明。

详近略远是历来修志的传统,也符合客观资料多寡的规律,因而我们要继续采用。各县有自己的特色,编修县志时,凡能体现特色的地方、有个性的地方,都要从详,反之从略。编修县志,应该各具特色,各有个性。为此,可以从自然风貌、历史状况、生产斗争、土特产品、语言习俗等方面入手,深入采访,其特色自然显露。



(6)类不关文,文不拘体,形式多样,力求生动。

黎锦熙先生在《方志今议》一书中指出:“类者,方志之事类;文者,文章之体裁;两不相干,方为正办。”在论及“文不拘体”时以说:“某类中之文体,既一随其事之宜,图可也,表可也,谱或考以及其他皆可也;且一类之中,有时众体咸备亦无不可,且属必要也(如图表照片之类,多应插入文中),以便参鉴”。这就提示我们,对每一章节,不应当强求统一格式,统一笔调,而应当根据资料内容来决定表达形式。因而,有的可用文字记述(力未简、严、覈、雅),有的列表以数字标明(也可作分析对比),有的则插入照片图像(可资考证,也可动观感)。总之,尽量使用现代化的手段,使整个县志的表达方式,图文并茂,丰富生动,避免呆板枯燥。



三、掌握编写要领



俗话说:“药对方,一口汤;不对方,一水缸”。编写县志也是这样,必须掌握编写的要领。



全局在胸,点面结合,杂而不乱,散而不碎:

一县虽小,其政治、经济、文化及人物活动,无不与全省、全国密切相关。因此,我们编写县志,不能局限于一隅,要有全局在胸,要把它放在广阔背景之中,把县内大事与全省、全国乃至全球形势联系起来。正如黄炎培所说:“一地方之治以为转变,治方志者仅仅着眼于所在一隅,而不能驰神全国乃至全世界,则所见之因果关系,必失之偏隘,而莫能真确。”所以我们编修志书时要全局在胸、点面相联。将来人们看到一县之志,得知一国之一般;看到数十年之变化,得知这一历史时代兴衰的大略。黄炎培在纂修《川沙县志》时,编排的县内大事年表中,附注出国内外大事相对照,实在是个创举。

志书本身,就某些材料的安排取舍上,也要时时有这种“整体”的观点。为此,处处须在“全县”二字上落笔。局部材料的运用,只能作为全县引证或注脚,不能作取代。如果这也取代,那也取代,会使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造成片面、杂乱、零碎的弊病。



内容要详,取材要精,重要资料,可加附录。

就志书内容的多寡而言,向有繁简之分。明代韩邦靖的《朝邑志》分上下二卷,为书七篇,只有6750字,“志乘之简,无有过于此者。”当时即没有人推崇,今天更不可取。

今天,事物的本身发展了,丰富了;从资料的积累来说,其途径、方法、手段也大大强于古代;从人们的要求来看,常苦于过去的凤毛麟角。总望能够多多益善;从编写、印刷的能力来看,也为古代任何朝代所不及,完全可以多写、多印。所以从我们的指导思想上,编修县志要尽量详尽些,要多为后人“存史”。当然这个“详尽”不是说漫无边际,不是没完没了,也得有个大致的范围。一部县志,一般以八十万字左右为宜。因此,取材时就要注意“精”,不能良莠并陈。这个“精”,不是随意“精减”之“精”,而是要在许多同类材料中,选用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材料,成为“精髓入志”。

所谓重要资料,不一定都是典型很强的资料,大凡能体现当地特色的资料,或属于新生事物;或者是在我们这一代行将消亡的事物;或者既非新生,又非消亡,而历代旧志上没有记过的事物;或者是在当前的社会经济、人们生活与四化建设中关系密切者,都可视作重要资料,不妨浓墨重彩,多写几笔。像黄炎培主编的《川沙县志》那样,加个“附录”,尽量把重要资料录进志书。



多摆事实,少加评述,不同论证,同时并录。

章学诚与陈观民论史学时曾说过:“文士撰文,惟恐不自己出;史家之文,惟恐出于己……,史体述而不造,史文出于己,是为言之无征。无征,且不信于后也。”今天,我们虽然不必完全拘谨若此,但这一精神应该接受,在行文中力求少加评述。修志者不是没有观点,但是,修志者的观点不是空发议论,而是用史料来说话,毋庸评头论足,写成总结或批判式的文章,而采取“请看事实”,采用“春秋笔法”,寓褒贬于事实之中。对于历史上争论不休而又未能统一的东西,编写者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表示取舍。但各家之说,均应作为“阙访”一项,同时并录,留给后人再进一步考证。



语言雅重,准确流畅,状形述异,形象生动。

编写县志,应该用记叙体的语言,要简明、朴实,不能用大批判、大颂扬的语言,要力求雅重。

有人以为修志“文不拘体”,又用不着故意修饰,便以为在文字上可以随随便便,少花功夫,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修志虽不同文学作品的创作,但文字要求,向来也极为严格,章学诚一向强调修志措词要“雅驯”,要“明白洁净切实有用”“不致虚文害实事”。

旧志都用文言。今天的修志语言,应有今天的时代气息和合乎今天人民大众的习惯。不要再“之乎也者”了。但是,旧志语言的古朴、简洁的精神我们应该吸收。虽用白话编修,但因“志”这一特殊体裁,不妨略带一二分文言,使其简洁而有文彩。又因志为一方之史,也不妨在外人能懂、合乎书面文字语言的前提下,约略吸收一点地方性语言,使志书更有个性。

县志能起着资料的作用,但不一定硬是要写成“资料”,它是能供人阅读的文化读物,志的语言要让人好读,要通顺、流畅、琅琅上口,并使人愿意读,越读越有兴趣。例如,湖北《竹溪县志》对“极光”的记载,可以说是达到了精妙绝伦的境地:

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八月十九日夜,东北有星火如月,色似炉铁,人不能仰视。初出声则凄凄然然,光芒闪烁,顷之,向北一泻数丈,欲坠复止,止辄动摇,直至半空,忽然银瓶炸破,倾出万斛明珠,缤纷满天,五色俱备,离地丈余没。没后犹觉余霞散彩,屋瓦皆明。

人们读此,不仅如身临其境,耳闻目睹到“极光”是怎么回事。从语言文字上也得到一次极好的艺术享受。



化繁为简,借助图表,灵活安排,错落有致。

图表之用,也是史家传统。从《史记》《汉书》到近代志乘,无不列此。《清史稿》50册,有13册全是表。黄炎培在修志时,更是百般推崇。并由前人建置、沿革、职官、人物、选举等门类发展到列出大事年表。且总表、分表灵活运用,错落有致。今天,我们仍要重视用表,事实上,有许多内容,例如某些机构的变化,东分西合,翻来覆去,使人如入五里雾中,若绘成一种演变示意图,则可一目了然。再如党员成份的组合、商品价格指数的变化及串换关系,如用文字,拉拉杂杂,怎么也不容易说清楚,如改成图表或图示,则是“一图贤于十万师”!

图、表如反映的是全局内容,可以取代文字而独立存在;如反映的是局部内容,只能作为文字的引证或注脚,处于附属地位。二者分清,就不致使志体破碎。

图、表不宜过多,过多了“志书”就成为纯粹的“资料汇编”而打破了阅读的连贯性,降低了志书的艺术价值,因而使人觉得枯燥,甚而反感繁琐。

图表与文字间的过渡要交待清楚,哪里文字,哪里表头,不要混杂一体,要明白醒目。

图、表的安排,不宜集中在一起,宜根据内容,散于各章之中,一般即位于文中,若是超过开本大小,作为单页附于本页之后。



关于编修县志的人数和时间,我们认为应从实际工作效果出发,不宜追求形式。以如东为例,1980年3月上马。当时只有8人,原计划五至六年,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将原计划改为三年。编修县志以前,我们用了十个月的时间进行采访,至1981年1月基本结束(此后结合编写进行)。1981年2月全面开始编稿,花半年时间,于8月底,一百万字左右的初稿告成。以后又以五个月核实校订、两个月扫尾,前后加起来两阅寒暑,即可全部完成。

前人邬庆时说过:“修志不在人多、钱多,尤不在时间长。”今天通过如东“人不满十,时不过三(年),钱不盈万”的再次实践,使我们认识到,编修县志能多快好省的根本之点,在于领导重视,工作放手;在于人员精干,勤奋坚韧;在于采、编得法,环环扣紧,因而得以事半功倍。反之,领导不力,主纂缩手,人员懒散,工作不得要领,既多耗钱财,又旷日持久。其结果,或者今日成稿,明日黄花,志书虽成,质量不佳,或者功亏一篑,有始无终。

时代在前进,新的事物、新的经验层出不穷,面对方志学这个浩翰的大海,我们仅是几个拾贝的小斯,学习不够,实践也有限,所陈管见,杂芜罗列,片面甚多,愿专家和同行们纠谬赐教!





原文载于《江海学刊》198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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