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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
2015-08-26 | 阅:  转:  |  分享 
  
劳动关系管理



招聘



公司根据业务及发展需要,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司承诺,在招聘、录用、培训和提拔人员方面均提供平等的机会,不受种族、宗教、肤色、民族血统、年龄、性别或任何其他不公平因素影响。

招聘流程按照正常的面试和评估程序,包括入职体检和其他测试,以保证该应聘者能够胜任其工作。

要成为公司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职位要求的资质、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个人能力等条件;(2) 18周岁以上;(3) 身体健康;(4) 已与原就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5) 按照公司要求提交原始证件和证明;(6) 愿意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7) 与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无雇用关系。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1) 有违法犯罪嫌疑的;(2) 违反雇用关系约定或本手册规定的;(3) 因患有传染病且具有扩散性、精神类疾病,或有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的;(4) 提供虚假学历或经历证明的;(5) 已有工作经历,且在公司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前用人单位的劳动手册和退工证明,或公司无法与其办理社保关系的;(6) 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拒绝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7) 未经公司同意,在入职时或入职后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或建立雇用关系,或为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8) 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证明其工作能力、态度或表现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9) 不符合公司在招聘时根据某些岗位的工作性质或岗位要求确定的其他录用条件的。



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员工与其亲属不能有工作汇报关系。员工入职后因状况改变而出现此关系,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且公司有权合理调动相关员工的岗位。本条中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表)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和姻亲、未婚夫(妻)及其父母、亲属及有恋爱关系的恋人等等。人力资源部有权解释亲属关系和亲密关系的范围。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关系的建立



员工应于入职之日或之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劳动合同确定。经公司书面通知后,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



公司对正式聘用的新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所有新员工必须经历依法设定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前,公司将对该员工的工作能力,团队协调与合作能力,知识和技能,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由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是否同意转正的评估意见。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员工的工作表现或能力不符合该岗位的要求、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新岗位调整其薪酬,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安排。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新岗位调整其薪酬,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安排。



离职



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日向其直属经理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的员工必须在协议期内遵守相关内容。

员工离开公司前应按公司规定妥善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归还公司为其工作方便而提供的各种工具、用具和物品;结清其与公司的财务关系(包括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员工向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移交所经办业务的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员工逾期不办理离职手续或交接不清,导致公司财物缺少、损坏,以及导致公司蒙受其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员工纪录与人事档案



新员工面试时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向人力资源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原件。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和复印原件,并把复印件存档。新员工如因客观情况未能在面试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等原件,必须在上班的第一天补交给人力资源部。

员工必须向公司如实地提供如下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工作经历、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所在地、就业状态、婚姻状态、家庭成员及状态、有无犯罪记录、紧急状态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永久通讯地址等。上述资料如发生任何变更,员工必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否则,员工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

公司按照员工提供的上述通讯地址用挂号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向员工寄送信件、文件、通知、资料等,应视为有效和充分的送达。

员工应依照公司政策,由指定机关保存其人事档案。新员工在上岗后十五天内不能按规定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导致其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手续不能及时妥善处理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8)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四十(40)小时。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早上九(9)点至下午六(6)点,(含一小时的午餐时间,不计算为工作时间)。

公司将因某些岗位的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关系,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对被批准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其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生产和工作的,公司不另行支付加班费。但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待遇根据公司注册地的规定执行。

公司将因某些岗位的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条件、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后,员工的具体上下班时间及休息日由公司安排。公司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并且为适当履行职责进行必要的加班,但总是受限于劳动法的要求(如适用)。如果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有加班的需要,应事先获得部门经理的书面批准,否则公司不对任何加班承担责任。



加班的管理



公司不鼓励加班加点工作。所有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表》并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的书面批准,申请表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原因,否则一律不视为加班。部门经理有责任合理的安排、考量和控制各岗位的工作时间和忙闲时间的调配。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在途的时间;

参加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工作时间的延长及节假日的工作时间。

对于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如公司在休息日要求加班,公司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先安排补休,加班时间与补休时间的比例为一比一。不能安排补休或补休不足时,将支付其加班费;如公司在工作日及法定休假节日要求加班,应支付其加班费。加班费标准如下:

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小时的加班费为该员工小时工资的1.5倍。

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费为该员工小时工资的2倍。

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每小时的加班费为该员工小时工资的3倍。

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将在规定的综合计算工时周期结束后发工资的同时,给有关员工结算加班费。超过法定周期工时的部分,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费为该员工小时工资的3倍;其他时间每小时的加班费为该员工日工资的1.5倍。由于公司的原因,在规定的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的综合计算工时少于法定周期工时的,员工的工资无须抵扣。

享有加班补偿的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加班超过3小时,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超过4小时,可以申请报销交通费和加班津贴。交通费指工作地点至家单程的实际交通费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申请来回的实际交通费用);加班津贴指在加班过程中发生的个人餐费。加班津贴实报实销,报销限额为人民币30元。报销流程和报销凭证的具体要求按照财务部费用报销规定办理。



考勤制度



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旷工、迟到和早退。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未考勤者视为缺勤。员工假记考勤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

休假期满未经续假而缺勤的;

其他无正当理由而缺勤的;

迟到三小时及以上,且无合理理由的;

未经公司批准早退三小时及以上,且无合理理由的;

假记考勤的。休息休假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有员工每星期将享有两个休息日,并将依法享受11天的法定节假日如下:



元旦 公历1月1日 1天 春节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天 劳动节 公历5月1日 1天 国庆节 公历10月1日、2日、3日 3天 清明、端午、中秋 农历节庆当日 各1天

上述法定节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将根据国家规定在相关工作日补假。公司部分员工享有以下法定节假日:妇女节(3月8日) 0.5 全体女员工 青年节(5月4日) 0.5 28周岁(包含28周岁)以下员工 上述法定节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不予补假。

如果国家对法定节假日的规定有任何更改,公司将执行调整后的节假日时间。

公司将参考国家相关通知,提前公布具体放假安排。



带薪年假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可申请休带薪年假。具体年假天数如下:

员工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天数/公历年 1—10年 10 10—20年 15 20年以上 20 上述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包含了员工依法享受的法定年休假和公司额外给予的公司年休假。员工请带薪年假时,首先使用的是法定年休假,法定年休假用完后,方可使用公司年休假。本条中“累计工作年限”指员工参加工作后,在不同用人单位的所有工作时间。员工应根据公司和部门的工作、生产的情况,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日向其直属经理提交年假计划表,直属经理有权调整其计划,并在该表上签署意见,员工应服从安排。员工休完假后应如实填写休假记录,直属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保存。

原则上,员工的法定年休假应在当年使用完毕。但公司确因工作的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法定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当年的法定年休假可以由公司安排于次年休。次年仍无法安排的,由公司对员工应休未休的法定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法定年休假补偿。但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法定年休假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的公司年休假一般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使用完毕的,最多只能延至次年的3月31日,逾期作废,且不作任何现金补偿。

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当年应享受的带薪年假应按照其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员工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员工提出辞职时,未经公司同意,年假不得用来充抵通知期。

员工离职时,符合本手册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含上年度未休年假和当年按员工在职天数折算的年假),可由公司安排员工在离职前休完。公司不能安排的天数,将给予现金补偿(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除外):法定年休假每天按300%日工资支付,公司年休假每天按日工资支付。日工资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计算。如果员工离职时,其已休的年假天数超过按比例应得的年假天数,则员工多休的公司年休假,公司可以按员工日工资折算为现金在其最后一个月工资中予以扣回。

员工休带薪年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病假



员工试用期满后,每年享有全薪病假十天。员工年中加入公司的,当年全薪病假天数按照其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全薪病假。

如员工病假超过上款规定的天数,应按以下规定计算病假期间病假工资:

病假期限 本公司连续工作年限 病假工资标准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六个月以内的 不满2年 60%基本工资 2-4年 70%基本工资 4-6年 80%基本工资 6-8年 90%基本工资 满8年及以上 100%基本工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六个月以上的 不满1年 40%基本工资 1-3年 50%基本工资 满3年及以上 60%基本工资 员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休病假,必须提交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单的原件、挂号单和诊疗记录的复印件。员工如遇急诊情况的,必须当天及时口头通知部门主管,并于恢复工作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病假申请手续。手术等计划性的病假需提前5天书面报告部门主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派人陪同其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复查和了解病情,员工应予以配合。

凡患传染病或连续病假超过三十天(含三十天)者,须持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经公司审批后方可上班。

员工不按本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虚报病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缺勤三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三小时以上的按一天计。

员工在病休期间从事有酬劳动或参与其他经营性活动或参加非在家的课程学习,一经发现即停发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已请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婚假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注册登记结婚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按国家规定已达晚婚年龄的员工增加7天有薪婚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如少于地方规定的假期天数,以地方规定为准。婚假期内遇公休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加假期天数;晚婚假期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员工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办理请假手续享用有薪婚假,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员工应在休婚假前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核对和复印。

员工离职时有未休婚假的,不作现金补偿,也不能抵减通知期。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及子女。

员工的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1天有薪丧假。非直系亲属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

假期内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加假期天数。

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之有关证明文件及死亡证明。



产假与相关假期



产假与计划生育假在公司工作期间怀孕的女员工可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享有产假。员工在确诊怀孕首3个月内应及时通知直属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附医院诊断书和预产期证明单,以便公司尽早安排工作。

员工根据医院规定做孕期检查,如确需在工作日进行的,应事先书面知会直属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安排好工作,并且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孕期检查一般应为半天。

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以日历日计算。产假期内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加假期天数。产假通常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并延续到预产期后75天。员工晚育(女性初次生育,满二十四周岁)可增加30天晚育假,晚育假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员工经医院确认是难产(如剖腹产)的,可增加15天产假;若一次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可增加产假15天。当地规定与上述不符的,以当地规定为准。

流产的女员工,属人工流产的可享有14天全薪假。怀孕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可享有45天全薪假;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照正常产假处理,产假期满后,医生建议病休的,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陪产假已婚男性员工(妻子初次生育,且生育年龄大于等于二十四周岁)可按国家和上海当地的规定享有3天的陪产假。

假期内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加假期天数。陪产假应在子女出生后一个月内休完。



哺乳假女员工的婴儿未满一周岁并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该员工可享受每天总计一小时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天哺乳时间增加一小时。

在哺乳期内,员工可在如下三种方案中确认一种哺乳时间:

每天晚上班一小时,

每天提早下班一小时,

每天晚上班半小时和早下班半小时。



事假



员工如果没有年休假或补休假而需请假处理特别事情,可以申请无薪事假。其主管有权考虑业务需要和营运效益,作出是否批准事假的决定。

因急事来不及先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假当天亲自通知其主管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取得批准,并于事后上班的第一天立刻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事假以半天为单位,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十二个月内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



休假的手续及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要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提前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如需要),并应得到其部门经理的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存档。

如遇紧急事件,员工不能亲自请假,应委托家庭成员或朋友在当天将请假的原因和理由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并应在请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环境、健康与安全



公司责任

公司十分注重工作环境、工作安全和员工健康。公司将另行颁布“安全管理制度”、“门禁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有权依法定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政策等修改或补充相关规章制度,并通知员工执行。

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将对其进行有关环境、健康与安全的上岗培训;公司也将定期为在职员工提供此类培训。

出于安全与健康的考虑,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其工作区域清洁与整洁,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废弃物。



员工义务

新员工须在试用期内通过有关环境、健康与安全的上岗培训,在职员工应定期接受此类培训,不得拒绝参加。

公司负责保障员工在工作时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员工也应承担不危及自己和同事安全与健康的法律义务。

如员工发生意外事故(或潜在的危险事故),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并尽快通知人力资源部。



员工培训和发展



指导思想

公司非常重视在技能、知识和态度方面培养和发展员工,使员工能够为公司和个人的利益发挥最佳潜能。

员工培训与发展的需求因人而异。公司、经理和员工本人共同对其培训与发展担负责任。



培训种类

新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远景目标、企业价值观、员工福利、规章制度及安全卫生守则等。特定岗位的新员工上岗培训时,须接受基本技术培训。上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计划、安排和跟踪。

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员工的素质及发挥其潜能,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按业务需要、岗位要求和员工培训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员工参加培训课程,包括专业技术课程、管理技巧等。

公司将资助员工参加官方认可的学习机构举办的,与其业务相关的资质证书有关的培训,但员工应与公司另行签订《培训和服务期协议》。

更多信息请参见公司内部网站中的培训和发展政策。



绩效考核与奖励



工作考核

公司将于每年11月至12月对每位员工上一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公司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调整或决定员工当年的工资与奖金。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帮助员工制订发展或改进计划。

公司把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和不能胜任工作。

如员工在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能胜任工作”等级,公司将对其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有需要的话将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工资,三个月后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再次进行考核,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计划

为嘉许员工的忠诚服务,公司将向服务年限满十年的在职员工颁发长期服务奖。人力资源部将发专函通知获奖员工。本条中“服务年限”指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

公司设有各种不同的奖励计划,以嘉奖员工在工作中的贡献。详情请参考公司发出的奖励通告。



沟通投诉程序



通常情况下,员工有问题应该与其直属经理沟通或投诉,但如果投诉与其直属经理有关,则可向其上一级主管领导提交有关投诉,投诉的最高层级是总经理。

直属经理和员工的沟通不能解决问题时,双方可通过人力资源部来讨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公司将在接到投诉后三十日内通知投诉者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投诉书、调查报告和有关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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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无损摘文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