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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立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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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立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2015-08-19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文孙晓东



构建税收治理体系的发力点在上层,即为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树立理念、提供保障、塑造环境;承力点在基层,即如何有效、快捷地实施和执行。



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理念



在充分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江苏省地税局将“科学、规范、高效、廉明”确定为建设税收治理体系的核心理念。

“科学”即顶层设计要科学。注重宏观设计与微观设计的结合,既确保方向的正确性,又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重视调查研究,为顶层设计提供丰富的营养和素材。

“规范”即日常制度要规范。通过定规则、定标准、定纪律,让税务人员知所循、知所惧、知所守。从改革大局看,新的征管模式有序运转,前提是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时到位,否则改革红利很难最大限度地释放。

“高效”即协作机制要高效。协作共治要形成强大的合力,防止纵向贯通、横向壁垒的“蜂窝煤”现象。要不断完善网络化治理格局,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税收征管机制融合,向科技要效益。

“廉明”即执法工作要廉明。要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实现对权力的刚性约束,全面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江苏省地税局将现代化征管体系、规范化制度体系、科学化组织体系、信息化支撑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作为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构建现代化征管体系,推动科学发展。



第一,加快管理职能转变。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既突出纳税人权利主体地位,也突出纳税人责任主体地位,彻底由事前保姆式管理向事后针对性追责转变。打破传统的属地管理方式,取消税收管理员制度,把岗位设置在税收管理流程的各个节点上,解决过去税收管理员包揽一切,权力偏大,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引入风险管理理念,明确风险应对机构和职责,合理界定高、中、低风险应对的范围、方法和程序,将有效的资源用于最需要管理的地方。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能下放的行政审批一律下放,能减少的办税环节一律取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统一规范后续管理工作。

第二,改进风险管理方式。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统筹整合资源,调整、充实风险监控力量,逐步实现由省、市两级税务机关为主,统一组织实施风险监控。加强和改进综合治税网络等第三方信息、税源管理机构反馈税源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利用工作,使征管资源配置重心向风险管理转移。

第三,发挥综合服务效能。推行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制,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各税种(基金、费)征管程序和操作规范。以面向政府、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的开放型思维把握税收工作方向,将税收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税收分析预测机制,抓好行业、产业深度分析,为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构建规范化制度体系,实现过程控制。



第一,把已有制度落实好。追求“没有管理”的管理,使各项管理进入自我管理、制度管理的健康轨道。

第二,把缺失制度设计好。要注重“于法周延”,更要注重“于事简便”。结合基层实际,理顺基层单位职能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建立行政管理工作岗责体系,规范、完善规章制度,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把相关制度完善好。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把规范制权、程序办事、制度管人落到实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派到艰苦环境、关键岗位上经受考验。建立科学高效的岗位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的热情。



构建科学化组织体系,保障高效运转。



第一,进行机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职能配置,如江苏省地税局,可在各省辖市城区及县(市、设党组的区)地税局设立一个专司税源基础管理职能的分局和若干专司中等风险应对职能的分局。将原由纳税服务局负责的催报催缴管理职能,划归基础管理分局负责;将低等风险应对职能从纳税服务局调出,根据管理事项划分标准和风险应对原则分别由基础管理分局和风险应对分局承担。对机关处室职能重新定位,形成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四大分工体系。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注重科学管理和人文关怀,把“真关心”和“严管理”结合起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体系。丰富教育培训手段和途径。

第三,推进文化繁荣。在各级税务机关选树一批优秀文化品牌,弘扬一种不断自我超越的进取精神,追求一种永不满足的境界。

第四,实施绩效管理。对接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当前要重点完善和推进省、市、县层级考评和基层干部岗位绩效考评。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结果应用配套制度,研发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层次分明、导向科学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构建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科技兴税。



随着改革的深入,以信息为核心的新的征管模式对科技支撑的依赖程度更大,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第一,强化“三个理念”。即业务与行政协调推进的理念、风险防范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理念、数据质量与管理责任同步落实的理念。

第二,服务“三个面向”。即面向执行层,研发应用数据审计平台、数据加工分析平台和信息推送平台;面向纳税人,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开票、网上审批等多种办税方式;面向决策层,通过信息分析推送,全面检验和展示基层税收征管质效和税务人员工作绩效。

第三,搭建“三大平台”。即搭建采集校验平台,严把数据入口关。搭建加工利用平台,推行模型化的分析方法,实施风险控制。搭建运维保障平台,建立覆盖税务信息系统网络、硬件、应用、管理各个方面的信息安全体系。



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引导税法遵从。



第一,建立系统的理论支撑。把纳税人涉税诉求作为提升服务层次的第一信号、把满足正当需求作为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把科技创新驱动作为改进服务方式的有效手段、把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成效的根本标准,形成一个动态开放的、阶段性的纳税服务理论体系。

第二,实施科学的制度安排。制定统一的纳税咨询制度,确定纳税咨询作为纳税服务主要工作内容的地位,实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关联互动。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处理和服务需求调查响应机制。

第三,打造协作的服务平台。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和纳税人学校等办税平台的基础建设,完善并强化纳税人乐于使用的服务载体。

第四,提供最优的纳税服务。增强税法的确定性和透明度,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让纳税人缴“便利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缴“满意税”。推进信用等级社会化应用,让纳税人缴“诚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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