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服装企业就经过了产品产量、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的竞争。进入21世纪,产品的市场竞争已转变为服装企业对市场响应速度,服装产品品牌和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而竞争的核心就在于服装企业对知识经济时代的理解和追赶,也就是服装企业要将信息化作为重点来抓。
一、电子合同服务商的选择
从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便捷性的双重要求可以看出,使用真正意义上的、可取代纸质合同的电子合同,对于技术和法律服务两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因此选择一家较好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不失为明智之举。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运营规范必须符合商务部的标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工信部的MMEC标准。其提供的第三方电子缔约系统一般必须具备电子合同签署、电子合同提取、电子合同存储、电子合同验真等四方面的功能,以及具备数字证书(买卖盾)服务、电子物证鉴定服务、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服务等电子合同保障服务体系。
电子商务正悄然兴起。近几年全球电子商务仍然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联合国2003年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报告中统计,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B2B交易量占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量的95%,在纺织服装领域跨国公司、批发零售商也已普遍应用电子商务。美国官方统计,2003年与纺织有关的B2B交易超过800亿美元。中国电子商务还处于成长阶段,2004年中国B2B电子商务成交额达到17亿美元,纺织服装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5亿美元,占7.5%。虽然数额不大,但已经开始起步。03年非典期间,具有一定信息化基础和电子商务能力的企业就未受到太大影响,甚至有的企业。业务还有很大的增长,就是电子商务使然。
二、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众多信息化领先的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签订电子合同的方式迅速锁定客户、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但是由于电子合同的准入门槛较高,涉及到安全、技术和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目前真正了解的人却不多。
广义上的“电子合同”有很多种,但是具备真正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非常少。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PDF签名、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的所谓“电子合同”......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统统不具备司法效力。而企业签署的电子合同必须要具备法律效力。那么我们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到底应该具备哪些法律效力呢?
服装行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益处----首先,对于服装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开展电子商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来获取利润。这是绝大多数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主要利润来源,特别是传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于一个产、供、销环节烦琐,每年销售额过亿的大中型企业来讲,节约费用要比创造同等数额的利润困难得多。
1、首先是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对于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可信电子合同是指缔约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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