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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 阅:  转:  |  分享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31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

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调整组合

000712锦龙股份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分级

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联接(注)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000876新希望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分级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

002069獐子岛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002106莱宝高科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注:本公司对旗下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联接基金持有的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基金,在

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000712锦龙股份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

值的影响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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