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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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87—200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验报告要求 检验应有完整、正规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各项: A.1被试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厂商、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软件版本号、装置的额 定值。 A.2检验类别(新安装检验、全部检验、部分检验、事故后检验)。 A.3检验项目名称。 A.4检验条件和检验工况。 A.5检验结果及缺陷处理情况。 A.6有关说明及结论。 A.7使用的主要仪器、仪表的型号和出厂编号。 A.8检验日期。 A.9检验单位的试验负责人和试验人员名单。 A.10试验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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