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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全市普通高中不再招择校生取消择校费
2015-10-12 | 阅:  转:  |  分享 
  
今秋全市普通高中不再招择校生取消择校费来源:咸阳日报作者:宋超点击数:46发表时间:2015-08-2808:25:09字号:
小中大8月27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我市201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新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情
况作出明确规定。据了解,较今年春季学期相比,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其他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收费政策保持不变,具体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继续免除学前一年教育保教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
儿补助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收取服务性收费仅有的自愿在学校就餐学生伙食费和代办费、仅有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外,
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继续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
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继续取消各级各类学校自行车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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