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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管理体系
2015-10-21 | 阅:  转:  |  分享 
  


汶河矿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建设



















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





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

为加强我矿”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在煤矿”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汶河矿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1、制定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年度计划、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开拓延伸等计划及方案。

2、地质勘探及瓦斯勘探管理。

3、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瓦斯管理。

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5、通风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

6、参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管理。

7、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通风机性能测试资料的管理。瓦斯参数测定的管理。

8、矿井通风瓦斯防治机构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9、地测防治水、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瓦斯防治等。

二、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树图“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建设结构树图





















三、”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建设岗位职责

(一)总工程师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并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技术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落实。

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一通三防”技术五大系统(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监测)的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4、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技术的战略理念,并优先满足”一通三防”技术需要。

5、负责矿井合理生产布局,平衡采掘布局关系,为”一通三防”技术创造良好条件,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6、负责措施审查关。对采掘工程、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密闭启封、主扇停运、井下烧焊、拍照录像、停电检修、安装回撤等采、掘、机、运、通施工,都必须有可靠的通防安全措施,按程序编审,并认真贯彻落实。

7、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

8、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技术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一通三防”技术问题与隐患,对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事故隐患,一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二要及时安排处理,做到措施、资金、人员三到位,并落实整改时限。

9、定期召开、参加通防专业例会,听取汇报,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对”一通三防”技术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责成分管副矿长同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

10、负责每天审签瓦斯日报、安全监测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防灭火、煤尘异常等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负责安全资金使用关,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审。资金的安排使用由总工程师负责,并保证优先用于改善矿井通风、综合防尘、防灭火等方面,对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分析,及时平衡解决问题。

(二)通防副总工程师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技术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技术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和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技措资金使用关),当总工程师不在时,受总工程师委托处理有关”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提交矿委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4、组织审查”一通三防”技术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定期组织”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技术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

6、掌握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粉尘、监控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一通三防”技术安技措资金使用情况。

7、参与审阅”一通三防”技术各类报表。

8、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技术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推广应用。

(三)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技术技术工作负责。

2、参与编制、审查、地测防治水方面的”一通三防”技术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审查关。作业规程措施应包括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粉尘、监控等安全措施。

4、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技术措施,在安排任务时,必须做到布局合理,生产均衡,并充分考虑通防工作需要。

5、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采煤、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技术设施的使用管理,抓好采、掘工作面贯通、揭露旧巷、老空以及探放水期间的水文地质和瓦斯防治管理。

(四)机电副总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技术技术工作负责。

2、参与编制、审查、机电方面的”一通三防”技术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把好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电气防爆性能关,电缆、器材等耐压、绝缘性能关,皮带等非金属制品的阻燃性能关。

4、审查关。参与作业规程措施应包括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粉尘、监控等安全措施。

5、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技术措施,在安排机电任务时,必须做到布局合理,生产均衡,并充分考虑通防工作需要。

(五)安全科长职责

1、负责对各科室及基层单位”一通三防”技术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和监督,督促各单位搞做好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等管理工作,防止”一通三防”技术事故发生。

2、督促和配合通风科抓好”一通三防”技术质量标准化工作,

3、组织参加集团公司、矿开展的本安体系检查和”一通三防”技术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参与追查“一通三防”技术事故原因并进行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4、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对矿井发生重大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负有监督不到责任。

(六)调度室主任

1、矿调度室是全矿生产指挥中心,每天在掌握生产信息的同时,要掌握矿井重点瓦斯管理区,重点工作面”一通三防”技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要重点学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有关灾害发生后,通知人员顺序、通知方法、不同类型事故的避灾路线、人员自救、组织救援、初期火灾灭火等。掌握“一通三防”技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平衡工作中各种问题。

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技术的指令要及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对井下反映的有关”一通三防”技术隐患,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做到及时、准确。对出现重大问题不按汇报制度上报、虚报、假报等负有直接责任。

4、对”一通三防”技术紧急工程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七)调度室监控主任

1、调度室监控主任是监测、监控机构安全技术管理具体负责人,是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的直接责任者。组织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负责监测、监控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矿井各作业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4、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的工作。

5、矿井发生瓦斯重大事故和处理瓦斯重大隐患时,有权根据矿长命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八)通防科长

认真执行煤矿安全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监督指导好全矿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掌握全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并有足够的通风能力。在水平、采区、采掘巷道设计时,提前考虑通风系统。在形成生产系统后即形成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并且根据井下生产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2、认真抓好防治瓦斯、防治自然发火工作,消灭瓦斯和自然发火事故。

3、搞好矿井一通三防达标工作,使通风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把好规程措施的审批关口,保证措施符合现场,以便服务于生产。

5、组织每天的专业碰头会,排查隐患、制定措施。

(九)通防科技术员

1、在矿总工程师和科长的领导下,对矿井通防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编制通防各种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报表,负责各种通防、报表的编制上报。

3、负责各种记录、台帐的整理,严防瓦斯检查漏检。

4、负责编制通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积极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5、协助科长调整好通风系统,满足全矿通防工作的需要,严把通防设施质量验收关,对通防设施质量验收负有直接责任。

6、对各种通防仪器、仪表、设备的校正检修工作负责检查和技术指导,保证灵敏安全可靠。

7、组织好通防各种业务技术学习、《三大规程》学习,通风、防尘标准学习,不断提高通防专业队伍的技术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对通防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通防质量不达标或事故隐患时,负有直接技术责任和检查监督不利的责任。

9、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通风系统根据生产需要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改造,完善意见,否则通防系统有问题应负管理和技术责任。

(十)运转工区区长

1、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供电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保证矿井通风设备、瓦斯监测设备等供电系统的可靠。

2、定期检查”一通三防”技术供电系统及设备运行状况,加强供电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杜绝无计划停风

3、定期检查矿井主要供电系统和主、辅风机运转情况,督促做好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保证主、辅扇可靠运转。

4、参与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追查并严格处理。

5、加强矿井电器设备的检查和入井管理,杜绝失爆,对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严禁入井使用,避免机电方面导致”一通三防”技术事故发生。

6加强井下各机电设备硐室消防管理,达到防灭火装备齐全、有效,严格审查井下施焊措施并按要求执行,安排专人监督措施执行情况。

(十一)机电工区区长

1、负责对矿井“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扇综合保护”、“局扇遥讯”安全监测“采掘供电与风机供电分开”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通风安全装备运转正常。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供电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保证矿井通风设备、瓦斯监测设备等供电系统的可靠。

2、定期检查”一通三防”技术供电系统及设备运行状况,加强供电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杜绝无计划停风

3、参与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追查并严格处理。

4、加强矿井电器设备的检查和入井管理,杜绝失爆,对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严禁入井使用,避免机电方面导致”一通三防”技术事故发生。

5、协助通风部门做好“一通三防”技术系统设计,根据掘进计划按照通风部门意见在相应地点设置局扇配电点。

6、配合通风部门开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质量标准化检查,确保系统稳定,断电灵敏。

(十二)技术科长

1、负责搞好本科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对采、掘、机、运、通等区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审本科业务范围的有关通防规程措施,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对因规程考虑不周,而在生产中出现的通防问题,负有技术责任。

3、参与编审通风、综合防尘、防灭火、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年度、月度计划等,并有责任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4、对采煤工作面打钻注水、巷道贯通、盲巷处理等,要向有关领导和通防部门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否则负有技术责任。

5、在安排生产,布置采掘、搞采区、水平延伸等设计时,应优先考虑通防系统合理化,安全可靠化,经济化。在通防设施的建筑安装上创造良好的条件。

6、在组织采、掘、运等区队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等级队竞赛的同时,要参与通防检查评比,凡通防质量不达标,工程质量一律视为不合格,技术科负有业务检查指导不力和监督失职的责任。

7、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创造条件,为提高矿井抗灾能力打下基础。

(十三)通防工区区长

1、通防工区区长是井下瓦斯治理一线安全技术管理具体负责人,是井下瓦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日常瓦斯治理管理工作负责。

2、认真执行并落实瓦斯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做好本区的业务保安、杜绝一切瓦斯事故的发生。

4、搞好本区的行政管理,根据矿计划编制本工区的作业计划,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矿安排的各项任务。

5、深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预测、预报矿井通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6、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瓦斯技术测定工作,加强对仪器、仪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

7、定期召开技术业务会,落实总结瓦斯治理工作情况,推行科学管理,责任到班,责任到人。

8、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9、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0、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

11、负责“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通风机性能测定”、“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实施。

(十四)通防副区长

1、在区长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区长交给的任务,是”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2、协助区长搞好所负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熟悉有关通防的规程措施,坚持跟班指挥,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协同区长、技术员搞好各种规程措施,岗位责任制,审查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4、当区长不在时要行使区长责任,确实做到对工作负责,对区长负责。

5、凡因工作不负责造成的事故隐患,要负一定的责任。

(十五)通防工区技术员

1、严格贯彻执行矿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做好”一通三防”技术的技术工作。

2、根据作业计划和生产需要,编制响应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

3、负责通风技术管理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汇编、存档,并及时提供通风、瓦斯等方面的资料数据。

4、协助有关部门和区队领导组织职工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开展技术革新,促进技术进步。

5、组织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主扇性能测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等技术活动项目。

6、负责对本工区瓦斯报表,通风、防尘报表的审查,并协助区长搞好本区的行政技术管理。

7、及时准确的了解矿井通风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出技术分析并上报矿有关科室和总工程师。

(十六)瓦斯检查员

1、瓦斯检查员是井下采掘工作面现场检测瓦斯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在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2、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增强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操作水平。

3、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瓦斯设点计划进行瓦斯检查,对井下各设点要认真细致地检查填写好牌板,杜绝空班漏检,做到手册、班报表、日报表“三对号”齐全。

4、瓦斯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5、精心操作,对仪器加以爱护和保养,不准他人碰撞和玩弄仪器;保证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要及时更换药品,保证仪器的准确性。

7、认真检查当班瓦斯情况,出现、发现异常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场所所有人员的工作,把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工作地点进入新鲜风流中,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总工程师进行处理。

8、积极实施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

(十七)安全监测员

1、保证在安全监测系统安装和标校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2、安全监测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掌握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和装置的工作原理,了解矿井通风系统,负责全矿井瓦斯断电仪各地点的安装、调试标校、维修、撤除等工作。

3、安全检测工必须熟悉掌握井下各检测分站的安设地点、甲烷传感器的安设地点,断电范围。

4、监督检查矿井安监仪器的使用规范,严格做到专线专用。

5、每天对监控仪器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对瓦斯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式报警器或光干涉瓦斯签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6、熟悉瓦斯断电仪的工作原理和安装地点每月进行调试、校正1次,并有记录可查。(调试断电仪功能灵敏性)

7、瓦斯传感器必须每10天进行一次调试误差在0.05%以内,并有记录可查。

8、及时对仪器进行保养、修理等工作,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9、负责每日打印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并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瓦斯

检查员



通防工区技术员



通防工区副区长



通防科

技术员



矿长



总工

程师



安全

矿长



机电

矿长



生产

矿长



机电工区区长



运转工区区长



技术

科长



通防

区长



通风

科长



安全

科长





调度

主任



调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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